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机构职能(2024年版)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拟订城市管理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负责城市管理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体系的实施;组织开展城市管理行业人员培训。

(三)负责区直管区域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直管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街镇(管委会)市政设施维护管理的指导监督。

(四)负责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五)负责城市供水、节水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城市供水水质和二次供水;指导监督镇级水厂、自备水厂的供水、节水工作;负责城市供热管理工作。

(六)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和城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城市水域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监督;负责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

(七)牵头组织开展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导街镇(管委会)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八)负责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乡镇污水处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十)组织编制区级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公园行业管理;负责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城市公园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十四)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督管理、考核;负责城市管理高新技术推广与运用。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具体负责党委日常事务。负责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统战、群团等工作。负责老干部及机关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文书档案、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后勤服务、机关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年度计划、年度工作报告等综合性重要文稿起草审核工作。负责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务督查、政务值班安排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二)干部人事科。负责本系统干部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系统机构编制、人事、工资、职称评审、社会保障、人才教育培训、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及评先评优等工作。负责指导局属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负责编制下达系统城市管理资金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并监督执行,组织完成系统部门决算,完成本级财务核算、内部审计及相关工作。负责协调城市管理重点项目资金。负责指导局属单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四)规划发展科。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的建设、运行与维护升级的监管,大数据的开发与应用,数字城管系统网络信息技术安全监管。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的资源整合、案件的协调督办。负责城市管理行业科技项目的研究、交流与合作,配合推广新技术、新工艺,牵头落实城市管理行业规范、技术标准。负责组织城市管理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的编制、评审、报批工作,牵头组织相关专业规划的研究和制定。负责牵头组织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维护项目的筛选和储备工作,协调推进城市管理重点项目建设。负责统筹城市管理领域改革开放和创新驱动发展。负责组织开展城市管理行业人员培训。

(五)督查考核科。负责组织拟订城市管理考核评价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牵头协调考核镇街(管委会)、部门城市管理检查考评工作。

(六)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负责组织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的政策研究。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以及合同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负责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的监督、管理及专项整治。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拟订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制度,协调多部门联动执法行动。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配备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工作。牵头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七)市政设施管理科。承担区直管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拟订市政道桥设施维护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区行政区域内停车楼、停车场的备案、指导协调和监督;指导监督镇街(管委会)市政道桥设施维护和公共停车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供水、节水、供水水质、二次供水的监督管理;督导镇级水厂、自备水厂的供水、节水工作;承担城市供热管理。承担区直管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区内重要地区(场所)和重大项目夜景灯饰建设方案的审定和夜景灯饰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参与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指导监督镇街(管委会)照明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八)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科。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和城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拟订城市容貌标准和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规划、城市公共环卫设施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直管环卫设施项目的审查、竣工验收,组织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检查评比。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水域垃圾、餐厨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环卫行业服务的初审,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行的管理。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年度计划,指导涉农街镇编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指导农村环卫设施运行管理,指导监督涉农街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九)园林绿化管理科。负责组织编制区级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负责园林绿化管理工作,依法承担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管理工作,负责占用(含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和移、伐树木事项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生态园林系列创建工作,负责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公园、专类公园、游乐园、社区公园等城市公园的行业管理指导工作,指导监督城市公园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街镇(管委会)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十)安全监督科。负责组织拟订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和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负责组织编制相关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监督实施,参与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系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负责城市管理重要工作、专项工作的督查督办。

三、联系方式

地址:沙坪坝区覃家岗街道凤天大道25号

邮编:400038

电话:023-6530469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下属事业单位


(一)沙坪坝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主要职责任务

依法接受委托具体承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依法接受委托集中行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

承担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城市供水、园林绿化等方面的各项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承担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承担工商管理方面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承担交通管理方面的侵占城市道路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承担水务管理方面的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承担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查处。

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纠察工作,承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和重大执法活动。

组织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承担未按规定设置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

承担违规升挂、使用、收回国旗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承担划入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市违法建筑执法职责

2内设机构及职责

综合科承担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工作。承担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工作。承担目标考核、保密、信访、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固定资产、办公设备、执法装备的采购和管理。承担对外组织协调和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宣传、群团工作。

人事科承担机构编制、干部管理、培训、考核及评先评优工作。组织推荐、考察、任免备案工作。承担各类保险、工资福利待遇、人员配置、聘用管理工作。承担退休、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财务科承担财务预算、决算、日常会计核算、薪酬发放等日常财务工作。

法制科承担组织开展执法业务规范和制度建设工作。承担相关法律事务、起草支队内部执法文件及相关管理制度。承担支队的文件及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执法安全监管工作。承担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活动。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处理中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指挥中心)承担行政处罚案件集中办理、审查及督办。承担执法文书及执法档案管理工作。承担智慧化综合执法系统、渣土管理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整理分析案件基础数据及大数据统计汇总。承担各平台转办的咨询投诉案件受理、派遣及回复。承担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重要工作指挥调度。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应急大队组织实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考核制度及办法。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纠察工作。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重要工作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重大或跨区域案件的查办。承担城市管理秩序维护中的应急处置工作。

城市违法建筑执法大队。承担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市违法建筑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依法查处全区重大复杂违法建筑案件。参与违法建筑联合联动执法。

重庆西部现代物流园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重庆西部现代物流园管辖区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负责联芳、小龙坎、天星桥辖区主、次干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负责磁器口、井口、双碑、石井坡辖区主、次干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负责覃家岗、新桥、土湾辖区主、次干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四大队负责沙坪坝、童家桥、渝碚路辖区主、次干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五大队负责回龙坝、土主、丰文辖区主、次干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六大队负责山洞、歌乐山、中梁辖区主、次干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七大队负责陈家桥、青木关、凤凰辖区主、次干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渝碚路街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渝碚路街道辖区背街小巷、居民社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沙坪坝街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沙坪坝街道辖区背街小巷、居民社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小龙坎街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小龙坎街道辖区背街小巷、居民社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天星桥街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天星桥街道辖区背街小巷、居民社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土湾街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土湾街道辖区背街小巷、居民社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新桥街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新桥街道辖区背街小巷、居民社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双碑街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双碑街道辖区背街小巷、居民社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石井坡街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石井坡街道辖区背街小巷、居民社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童家桥街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童家桥街道辖区背街小巷、居民社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磁器口街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磁器口街道辖区背街小巷、居民社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覃家岗街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覃家岗街道辖区背街小巷、居民社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联芳街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联芳街道辖区背街小巷、居民社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井口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井口镇辖区背街小巷、居民社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歌乐山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歌乐山镇辖区背街小巷、居民社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山洞街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山洞街道辖区背街小巷、居民社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陈家桥街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陈家桥街道辖区背街小巷、居民社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青木关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青木关镇辖区背街小巷、居民社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凤凰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凤凰镇辖区背街小巷、居民社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回龙坝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回龙坝镇辖区背街小巷、居民社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土主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土主镇辖区背街小巷、居民社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中梁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中梁镇辖区背街小巷、居民社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丰文街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丰文街道辖区背街小巷、居民社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峡广场商圈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三峡广场商圈管理委员会管辖区域(除主、次干道以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重庆磁器口古镇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重庆磁器口古镇管理委员会管辖区域(除主、次干道以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重庆火车西站地区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重庆火车西站地区管理委员会管辖区域(除主、次干道以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3)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星桥正街84

邮编:400038

电话:023-6531893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沙坪坝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

1)主要职责

提供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监控城市管理和城市运行情况;巡查采集城市管理问题;管理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受理来自信息采集员、12319服务热线、城市管理服务热线、沙区全民城管微信在线等城市管理问题的投诉、咨询和举报;对城市管理问题进行任务分解,并负责督办、评价等工作;负责智慧城管建设运行

2)内设机构及职责

办公室。负责党的建设、人事劳资、信息宣传、文电文秘、文书档案、保密、信访、会务接待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财务科。负责预决算编制、财务管理、内控管理、资产管理及政府采购等工作。

信息发展科。负责数字化城管平台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功能拓展、数据接入,智慧化城管场景的建设运行及网络安全等工作。

城市网格化指挥中心。负责城市管理问题巡查采集;数字化城管平台(包含城管人、代表委员、公众、视频智能采集上报问题)案件受理、派遣;12319”城管服务热线、网络舆情、沙区全民城管微信后台运行监管;分析各类问题来源数据和完成市级考核等相关考评工作。

督查科。负责数字化城管平台疑难案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群众关注的重点案件的协调处置、巡查督办,及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

3)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小龙坎解放坡1

邮编:400030

电话:023-6531009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沙坪坝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1主要职责

负责东、西部城区总面积约799.86万平方米(其中东部城区约316.73平方米其中磁器口片区约117.6万平方米、覃家岗片区约108.13万平方米、三角碑片区约91万平方米;西部新城约483.13平方米其中西部新城一所片区约239.11万平方米、西部新城二所片区约244.02万平方米管护区域的清扫保洁、洒水降尘、道路冲洗及约234.66公里护栏擦洗任务;负责日产约563.93吨生活垃圾、约151.4吨厨余垃圾、约139.12吨餐厨垃圾和约19.52吨果蔬垃圾的收运;负责12座固废物资转运/库、2座污水处理厂56座公厕及1750个果皮箱的维管;负责49座直管化粪池的清掏及21重点区域化粪池安全监管(含三峡广场商圈);负责全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负责指导考评全区各镇街、区级各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宣传及推广;负责对全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回填场)进行核准、巡查及监管,并开展安全评估;负责对数字化平台沙坪坝区智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信息系统的监管和使用。

2内设机构及职责

党政办负责全处各项党务、政务活动,负责单位政务监督、值班安排等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计财科负责全处年度工作经费预算决算和预算外经费计划对各部门财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业务监督

人事科负责全处在编及临聘人员信息、调配、离退休、违纪处分、辞职等工作的规定和政策的执行。

工会:负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思想教育、参与单位发展建设;开展各项文体活动,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征收科负责全区城市(镇)居民、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企业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的征收和宣传解释工作

安督科负责全处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生活垃圾分类代表区城管局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牵头单位职责,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各级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培训指导、考评全区各镇街、区级各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宣传及推广

设施科负责全区环卫设施(公厕、垃圾站、果皮箱)的新建、改造、维修;负责新建、改造环卫设施的设计、施工、工程预决算和质量监督验收及直管化粪池的清掏及管道疏通工作

三角碑环卫负责三角碑直管区域清扫及公厕保洁、洒水降尘、街面冲洗工作。

覃家岗环卫负责覃家岗直管区域清扫及公厕保洁、洒水降尘、街面冲洗工作。

磁器口环卫负责磁器口直管区域清扫及公厕保洁、洒水降尘、街面冲洗工作。

西部新城环卫负责西部新城直管区域清扫及公厕保洁、洒水降尘、街面冲洗工作。

西部二所:协助重庆园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监管物流园区域主、次干道(含绿化带)、人行天桥、地通道、相应环卫设施的保洁、牛皮癣整治垃圾一级清运道路、人行天桥、结构性设施的冲洗、洒水降尘护栏的擦洗工作环卫临工的管理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以及对作业公司环卫作业的管理和考核。

汽车队负责全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果蔬垃圾厨余垃圾的转运工作

修理厂负责环卫特殊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公务车辆路桥办理、年审、档案管理工作

数字管理科:负责对沙坪坝区数字化平台智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信息系统的监管和使用。

建筑垃圾管理科:负责对沙坪坝全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回填场)的核准和巡查。

3联系方式

地址:沙坪坝区小龙坎解放坡1号

邮编:400038  

电话:023-6546540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沙坪坝区市政工程处

(1)主要职责

区管市政设施巡查工作,市政设施维护、市政设施改造工作,城市应急抢险等工作任务

(2)内设机构及职责

办公室。负责党支部、综合管理、督查督办、人力资源管理和办文办会等工作。

工程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报送全年基础设施维修计划及维修工程项目前期建设程序。维护工程的工程量、相片统计、档案收集。

材料科。采购、保管、分配市政工程材料及机械设备,车辆调度。

巡查科。巡视全区区管道路设施,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养护科。维护全区区管市政设施相关工作。

安检科。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财务科。承担统计管理、预决算、财务、内部审计、资产管理工作。

西部办。负责沙区西部辖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3)联系方式

地址:沙坪坝区渝碚路街道站东路社区天陈路16

邮编:400030

电话:023-6567169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沙坪坝区绿化工程处

1)主要工作职责

管理园林绿化,美化城市环境,承担城市绿地管理维护和绿地建设工作。承担城市公共绿地、道路绿化、苗圃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公共绿地补植补栽、绿化景观提档升级等工作;承担名木古树的调查、登记、建档等工作;承担绿化普查和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承担绿化业务指导工作。

2)内设机构及职责

党政办公室。承担统筹、协调全处日常行政和党务工作。承担党务、纪检、人事、宣传、群团、老干、意识形态工作。承办文电、会务、保密、档案、值班、后勤保障、资产管理等日常工作。

财务科。负责全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的指导、协调、监督。编制申请城市管理资金计划、年度部门预算并执行;承办内部审计、行业统计、行政性收费和财务核算工作。

安督科。负责组织和监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计划、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工作;承担安全生产信息收集、报送和建立安全生产基础档案工作;编制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工作;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车队。负责公车使用和管理工作,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以及市街绿地浇灌和抗旱保苗等工作。

绿化管理科。负责东部城区公共绿地管护工作;

维建科。负责工程建设施工和绿化设施管护工作;

招标设计室。负责工程类、服务类、货物类招标与采购;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概算审核申报,工程及其工程相关二类费用的招标工作;负责招标资料的归档与管理;

数字督查科。负责办理绿化移植、占绿现场勘查初审手续,处理交通损绿事故赔偿,以及数字案件处置和数字城管建设;

路树管理科。负责东部城区行道树的管护和应急抢险工作;

西部管理科。负责西部城区公共绿地、行道树管护和应急抢险工作。

3)联系方式

地址:沙杨路254号(半月楼)

邮编:400030

电话:023-6534669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沙坪坝区城市照明设施管理处

(1)主要职责:为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灯饰设施提供养护管理服务。承担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养护管理的具体工作;承担城市景观灯饰设施维护管理的具体工作。同时,承担全区市政道路人行护栏及部分防撞护栏的日常管护工作。

(2)内设机构及职责

党政办公室。承担党的建设、宣传、会务、后勤保障等综合管理工作。承担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等工作。承担对外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各类综合性文件起草、归档工作。承担日常人事工作。承担办公设备的采购和管理工作。

财务办公室。承担统计管理、预决算、财务、内部审计、资产管理等工作。

东部照明设施管护科。承担东部城区照明设施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承担12319、市政舆情、数字件等投诉件的处理及回复工作。

西部照明设施管护科。承担西部城区照明设施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承担12319、市政舆情、数字件等投诉件的处理及回复工作。

工程科。承担工程项目管理,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承担工程结算工作和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承担照明设施、护栏维修相关的12319、舆情件等数字件的处置及回复。承担护栏交通事故的处置及赔偿工作。承担年度经费预算汇总、编制及报送工作。

(3)联系方式

地址:沙坪坝区大水井1号附211号九鼎名都一期三楼

邮编:400030 

电话:0236173690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沙坪坝区公园管理中心

1)主要职责

提供休闲场所,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承担城市公园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管理公园游览、娱乐等文化活动,维护公园秩序;承担公园设施和园林景观的维护管理工作;承担公园绿化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承担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休闲场所和应急避难场所。

2内设机构及职责

办公室承担本单位党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群团工作、统战工作等党务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社会宣传、信息化建设、公车管理等行政工作;承担本单位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担直属公园文化活动审批工作;承担本单位离退休老同志的服务管理工作。

计划财务科承担统计管理、预决算、财务、内部审计、资产管理工作。

综合管理科承担本单位下属公园的总体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建设项目;承担组织实施本单位工程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及招投标工作;承担监督指导下属公园景观保护、绿化养护、古树保护、水体景观维护、病虫害防治、有害生物入侵、花卉环境布置、文物保护与修缮、地质灾害等方面的工作;承担本单位科技与信息化发展规划、重点科技项目申报、有关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等工作。

督考安全承担本单位下属公园的工作业绩监督考核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承担编制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年度工作及检查计划,监督指导下属公园编制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年度计划;承担监督指导下属公园落实绿化环卫、消防、交通、文物、水体、地质灾害、车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安全培训等安全工作

总务后勤科承担本单位固定资产、库房、职工食堂、员工宿舍家属楼的管理工作;承担本单位日常采购、节能降耗、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监督指导本单位国有资产房屋土地、场所、游乐项目的出租(借)管理工作

沙坪公园管理科负责沙坪公园辖区内的综合管理;负责小龙坎广场辖区的景观保护、植物管养、清扫保洁工作

平顶山公园管理科负责平顶山公园、圣泉社区公园、嘉陵路南侧护坡绿化半山崖线步道(沙坪坝段)辖区内的综合管理

绿壁公园管理科负责绿壁公园、江山公园辖区内的综合管理。

红糟房社区公园管理科负责红糟房社区公园、高滩岩湿地公园辖区的综合管理

梅林景区管理科负责歌乐山红岩联线梅林景区辖区内的景观保护、植物管养、清扫保洁工作

3联系方式

地址:沙坪坝区天陈路52号

邮编:400030  

电话:023-6520031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沙坪坝区公共停车管理处

1)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承担路内停车场的规划、设置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路内停车场的停车管理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停车楼场备案管理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2)内设机构及职责

党政办公室。负责党政日常事务的处理及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党政文件的起草、收发、归档、保密工作;负责会议的安排、通知、会务接待、记录等相关工作;负责单位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党政信息的收集、上报以及媒体的协调和外宣工作;负责办公用品采购、发放、办公设施维修以及车辆、食堂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公务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单位文件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规划设置科。负责全区路内停车场的规划、设置工作负责全区停车楼场备案工作的咨询、审批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全区停车管理工作;负责停车设施基础信息数据采集。

安全督查科。负责制订安全生产计划、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组织和监督全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处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处工作作风、纪律的督查工作;负责重要专项工作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全处安全知识培训工作;负责单位安全文件资料收集、整理、报送、归档工作;负责单位的安全保卫及职业安全防护工作;

管理科。负责贯彻各级部门有关停车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负责处属停车场的管理,经济目标的落实工作;

负责室内、路内停车场收费,巡岗人员的岗前培训、业务指导和绩效考核;负责处属停车场点的外联及矛盾纠纷处理、协调工作;负责处属停车场收入统计及分析;负责门面等经营性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新建停车场的开发报建及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停车管理设施设备的安装、维护等相关工作;

财务科。负责单位的会计业务工作;认真进行会计核算,做到各类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负责编制全处财务年度、季度、月度预决算;定期向单位领导汇报经费收支使用情况;负责会计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收据、发票购买、保管以及使用情况的检查;负责对处属各停车收费点开展不定期收费检查及业务指导;负责对合作停车收费单位进行财务联系和款项收取;负责对外财务工作的协调联系,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检查与审计;

人事科。负责单位正式职工、临聘职工的人事、劳资管理工作;负责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及检查监督工作;

负责单位组织架构的设计、岗位职责描述,停车收费管理用人规划编制及用人成本控制工作;负责单位管理人员的考勤、日常工作考核及年终考评工作;负责单位干部职工及收费人员的工资核算工作;负责报送单位各项劳资及人事统计报表;负责单位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单位职工招聘、审核、培训等相关工作;负责处理劳资纠纷、劳动争议等相关工作;负责单位在编职工人事档案审查和各种劳资、人事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管理工作;

3)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南街16号奇峰清华源三期二单元五楼

邮编:400030

电话:023-6535130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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