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6009290411N/2025-00102 信息分类名称: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发展改革委 生成日期: 2025-02-26 发布日期: 2025-02-26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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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5-02-26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和执行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2.为公共资源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

3.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为处理交易争议提供服务;

4.建立完善的平台运行管理制度,制定交易服务流程、现场管理、应急处理规范;

5.做好交易登记、发布交易信息、提供专家抽取服务、记录交易过程、维护场内秩序、统计分析交易数据等;

6.受委托代收代管交易保证金;

7.协助行政监督部门开展信息公开和信用体系建设,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向行政监督部门提供交易数据;

8.收集、整理、归档交易服务过程中的有关资料,依法提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查询服务;

9.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保留有关证据并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10.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级单位)

本单位内设机构4个:

1)综合科

承担党建、人事、财务、文电、档案、后勤、督查督办等日常事务工作;为公共资源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受委托代收代管交易保证金;按规定结算交易资金。

2)交易一科

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交易;做好交易登记、记录交易过程、维护场内秩序;为处理争议提供服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保留有关证据并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3)交易二科

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建立完善的平台运行管理制度,制定交易服务流程、现场管理、应急处理规范;协助行政监督部门开展信息公开和信用体系建设,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向行政监督部门提供交易数据。

4)信息技术科

承担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和维护,发布交易信息、提供专家抽取服务、统计分析交易数据等;收集、整理、归档交易服务过程中的有关资料,依法提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查询服务。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8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03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71.3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67.56万元,项目经费拨款增加203.7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8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718.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2.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69万元,住房保障23.2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71.3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67.5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03.7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3万元,比2024年增加271.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9.41万元,比2024年增加67.5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进一名人员、政策性调资等,主要用于保障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83.59万元,比2024年增加203.76万元,主要原因是支付办公用房2024年租金尾款和2025年租金、新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等重点工作。

部门2025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4年减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2024年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未安排接待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5.78万元,比上年增加29.09万元,主要原因为新进一名人员、政策性增加人员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2.5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1.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12.5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112.57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83.59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12月,单位公务用车。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代君    联系方式:023-65360412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xlsx

部门预算审议表.xlsx

部门专项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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