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0092905850/2024-00108 | 信息分类名称: | 交通/结果查询、公示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交通运输委 | 生成日期: | 2024-12-02 | 发布日期: | 2024-12-02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交通服务中心关于辖区道路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作废的公告 | ||||
文号: | 主题词: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交通服务中心关于辖区道路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作废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02
根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一百八十日不投入运营或者运营后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停运,或者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一百八十日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由原许可机关收回并注销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道路运输证件”之规定,以下车辆已超过180天未进行年度审验,现依法注销,并将车辆《道路运输证》公告作废。
附件:审验已超过180天车辆明细(31台车辆)
重庆市沙坪坝区交通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