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60092905850/2023-00040 信息分类名称: 交通/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交通运输委 生成日期: 2023-02-21 发布日期: 2023-02-21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交通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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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交通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3-02-21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承担本行业领域的重大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工作,拟订全区综合交通发展规划,构建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拟订并组织实施公路建设、枢纽站场、客货运力等专项规划;监督管理交通基础建设和交通运输市场;统筹管理铁路、公路、水运、民航等多种运输行业发展;协调交通行政执法;指导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承担公路路政、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和公路养护、交通国防动员工作。

1.单位构成。重庆市沙坪坝区交通局本级,内设7个科室,包括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科、综合运输管理科、法制安全科、财务审计科、办公室、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科、铁路民航科。 2.

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7084.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14.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70.5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627.93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减少2798.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170.5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7084.66万元,其中:交通运输支出6708.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19.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0.58万元,住房保障45.5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627.9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7.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655.1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14.0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14.08万元,比2022年减少2798.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6.79万元,比2022年增加27.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327.29万元,比2022年减少2825.71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项目支出整体压减,主要用于缙云山生态环山道路沙坪坝段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沙坪坝区中梁至井口农村公路(XY02中井公路)新建工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0.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0.58万元,比2022年增加170.5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性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补助、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7.2万元,与2022年保持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万元,与2022年保持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1.37万元,比上年减少88.72  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公用经费定额下调,二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俭,压减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2.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62.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2.7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327.29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陈娇    联系方式:023-65332744


附件下载:

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区交通局本级.xlsx
表一到表九:2023年预算公开套表--交通局本级.xlsx
2023年部门专项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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