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机构职能(2024年版)

一、主要职责

区农业农村委贯彻落实区委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地方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农业水利综合执法,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

2.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组织实施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流转规范、合同纠纷调处、协同调处权属纠纷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承担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负责农产品品牌的开发、申报、质量监管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承担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工作。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船、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7.组织生态农业、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负责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疫情扑灭。承担重庆市沙坪坝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牵头农田整治工作。

11.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牵头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组织实施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牵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负责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按照权限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用水总量控制、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村镇供水工作。负责全区水文工作,负责全区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

14.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水系连通工作。承担全区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及沙坪坝区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水利规划,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15.负责移民搬迁安置相关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负责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16.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7.监督管理农业、水利和移民等资金;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规定管理系统国有资产。

1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办公室:承办机关、党工委日常事务,督办落实各项决定;负责系统党建、宣传、文明、统战、群团、民族、宗教、知识分子、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保卫、后勤服务、政务接待等工作;负责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纪政纪监督检查工作;参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系统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政务公开、政务督查、政务信息等工作;拟订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会务和有关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网络安全、机关网站建设及网络维护。

人事劳动保障科:负责系统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计划生育、职称评审、岗位(职务)晋升、人才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各类保险的测算和申报;牵头负责临时工人员的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相关考核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

财务审计科:负责编报和执行部门财政预决算;对各项资金进行管理,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日常财务工作;负责专项资金和移民资金的计划编制与拨付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缴纳和公积金的办理;负责办公物资的申报和采购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内部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负责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业审计制度和业务规范;负责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安全监督和政策法规科:负责系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制订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牵头制订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和政府赋予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牵头负责系统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牵头负责系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法律事务;负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听证组织工作;牵头负责系统信访稳定工作;负责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议提案办理统筹协调工作;开展系统普法教育培训宣传。

农业综合科:负责拟订农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业行业管理,承担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及相应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负责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相关工作。牵头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农业结构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工作;承担农业展会和农民丰收节工作,承担农业信息化和智慧农业工作;指导农产品生产;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农产品品牌的开发、申报、质量监管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负责农业统计,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承担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村实用人才和职业农民培训。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业清洁生产,负责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生态循环农业建设;牵头承担农业抗灾救灾、节水农业和农情信息工作;承担农田建设、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工作。承担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农机行业管理,承担农机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行业管理、安全监理和培训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负责农业机械事故的勘测鉴定;引导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指导农业机械应用管理和服务;负责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安全学习、业务考核培训。

动植物检疫科(重庆市沙坪坝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畜牧业、饲料工业、兽医医政及兽药药政药检等行业管理,承担相关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及相应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治和疫情管理工作;负责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及疫情控制、扑灭和处置等工作;负责动植物疫情应急管理;监督管理畜禽屠宰、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负责兽医从业人员和动物诊疗活动管理;监督管理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环节质量安全;负责畜禽良种推广应用、标准化生产、规模饲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负责渔业行业管理,承担渔业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渔政、渔船、渔港的监督管理;负责渔业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

水利管理科:负责水利行业管理,承担行业安全监管及相应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承担水资源管理工作,承担水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工作,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用水总量控制、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负责水利综合统计工作;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实施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及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管理工作;负责三峡工程(重庆库沙坪坝区段)后续工作规划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农村机电提灌设施的维修改造与建设监管工作。

河道管理科:牵头河道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负责重要江河、水库、滩涂、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负责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及河道砂石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施;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和防洪论证制度;负责水文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水文水资源(含水位、流量、泥沙、水质等要素)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区级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水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山洪灾害治理、水利水毁工程修复工作。牵头负责水生态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推进河(库)长制工作的协调、督导、考核等具体工作,承办区级总河长会议,落实区级总河长、副总河长确定的事项,拟订、分解河(库)长制年度目标任务并监督实施,承担区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

行政审批科:负责本系统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负责行政权力清单的设置、对外公示;负责公共服务事项的设置、对外公示;负责营商环境改善和“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和防洪论证制度。

三、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杨梨路57号附2号

邮政编码:400030

联系电话:023-8985730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陈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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