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559037736B/2024-00056 | 信息分类名称: |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 | 生成日期: | 2024-01-30 | 发布日期: | 2024-02-19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重庆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批复 | ||||
文号: | 沙人社行审 【2024】第19号 | 主题词: |
重庆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经审查,你公司申请的特殊工时审批事项符合该行政许可事项法定的条件和标准,现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内容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和原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03号)规定,原则同意你公司申报岗位作息情况的工作岗位,在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的总经理、执行总经理、经理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职工每天的实际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且平均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三、新招录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岗位工时性质、休息休假等内容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对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将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有关内容作为原劳动合同的附件。
四、此批复及你公司《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申请表》和《特殊工时申报岗位说明书》应向职工公示15个工作日,相关公示情况的图文材料应存档备查,并严格按批复的岗位人员范围,在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等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沙坪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