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009290438E/2023-00235 | 信息分类名称: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3-02-17 | 发布日期: | 2023-02-17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就业和人才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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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组织实施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乡就业工作目标管理及考核。
2. 贯彻落实就业创业有关政策和失业保险法律法规,提供公益性就业创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群体和重点群体提供就业服务,按规定使用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承担失业保险有关经办服务工作。
3. 面向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就业创业等职业培训,承担职业能力建设相关业务经办工作。
4. 指导就业培训中心建设;指导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平台、人力资源基础台账建设及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
5. 承担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及见习基地管理。
6. 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日常管理,为用人单位、求职者提供招聘、求职等服务,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人事代理及流动党员管理服务。
7.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展城乡就业统计及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是区人力社保局下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内设7个科室(综合管理科、基金财务科、统筹就业科、人力资源保障科、公共就业服务科、技能培训科、失业保险科)。为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540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0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 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558.73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市级提前下达资金,包括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和2023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还有社保缴费调标上涨,基本支出相应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5402.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4971.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83万元,住房保障48.82万元,农林水支出34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558.73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市级提前下达资金,包括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和2023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社保缴费调标上涨,支出相应增加。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0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02.5万元,比2022年增加4558.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6.5万元,比2022年增加72.73万元,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要求,缴纳社保费调标增加。主要用于保障我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756万元,比2022年增加447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市级提前下达资金,包括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和2023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人力资源市场运行,就业促进规划,社会流动人才服务、就业补助等重点工作。
区就业和人才中心2023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相较2022年减少1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1万元;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32.75万元,比上年增加27.51万元,主要原因为按政策要求,部分人员工资调标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756万元。相关绩效已在主管部门公开。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石美玲、吴宇兵 联系方式:86275700
3.2023年部门专项绩效目标申报表(重庆市沙坪坝区就业和人才中心).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