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559037736B/2024-00046 | 信息分类名称: | 其他/其他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 | 生成日期: | 2024-01-23 | 发布日期: | 2024-01-23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
文号: | 主题词: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单位承担养老保险经办业务的具体工作;承担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工伤职工职业康复工作和工伤预防工作,承担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的审核、考核和协议管理工作;指导、监督镇街做好社会保险及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承担社会保障卡的管理、发放和综合运用工作;完成区人力社保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是区人力社保局下属公益一类参公事业单位,属于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共十三个:综合管理科、基金管理科、稽核风控科、数据与档案管理科、单位参保科、个人参保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科、退休审核科、养老保险待遇科、工伤保险科、社会化服务科、职业年金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963.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21.5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42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381.1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国有企业困难“双解”人员和困难下岗分流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拨款1983万元,新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242万元。
2. 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963.5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73.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9.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4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381.1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27.7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253.4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21.5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21.54万元,比2023年增加2139.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4.33万元,比2023年增加127.7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备案临聘人员经费等,主要用于保障中心在职人员及备案临聘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597.21万元,比2023年增加2011.4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国有企业困难“双解”人员和困难下岗分流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等,主要用于代缴国有企业困难“双解”人员和困难下岗分流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性人员补贴代发、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如金保网络建设、人力社保网上业务经办等重点工作。
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4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4.23万元,比2023年减少0.3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3万元,比2023年增加0.13万元,主要原因是为了更好完成扩面征缴任务,区县间交流学习事项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万元,比2023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响应建设节约型政府号召,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9.46万元,比上年减少14.8万元,主要原因为响应建设节约型政府号召,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1.2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8.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81.2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8.26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2839.21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597.21万元,相关绩效已在主管部门公开。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程杰 联系方式:023-61719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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