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009290403U/2020-43128 | 信息分类名称: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0-01-15 | 发布日期: | 2020-01-15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
文号: | 主题词: |
重庆市沙坪坝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沙坪坝区司法局主要职责有:贯彻执行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街道、镇(园区)、各部门(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管理司法所建设,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帮教安置工作;监督管理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企事业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沙坪坝区司法局由司法局机关、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中心构成。
(三)2019年1月,根据机构改革要求,不再保留区政府法制办,重新组建区司法局。局机关核准政法专编28名,参公事业编制3名,事业编制5名(其中2连人带编划入),机关后勤编制1人。现有在编在岗35人,其中政法专编27人(班子成员3名;科级领导干部10名),参公事业编制3人,事业编制4人,机关后勤1人;离退休人员20人。设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另有内设科室8个:政治部、办公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规范性文件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局、行政复议应诉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法律事务科。下属参公事业单位1个:法律援助中心;事业单位1个:社区矫正帮教中心。派出镇街司法所22个,共核准政法专编42名,在岗在编司法助理员35人;聘任司法协管员21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419.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预算拨款1419.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258.88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合并法制办经费拨款,故增加 258.8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419.7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209.8 万元,教育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9.31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39.76万元,住房保障36.97 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58.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419.7万元,公共安全财政拨款支出 1209.8万元,比2019年增加205.0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59.6 万元,比2019年增加151.78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法制办,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606.1万元,比2019年增加53.1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用于原法制办行政复议、执法协调监督工作。
重庆沙坪坝区司法局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注:涉改部门无上年数的,可不说明与上年增减变化原因)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 18.5 万元,比2019年增加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公务接待费 3.5万元,比2019年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法制办,故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 万元,比2019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法制办,故费用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59.6 万元,比上年增加 151.8 万元,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合并法制办,故费用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7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6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87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9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8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1419.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4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 14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江文礼 联系方式:65265007
沙坪坝区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本年收入 | 1,365.85 | 一、本年支出 | 1,365.85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1,365.85 | (一)公共安全支出 | 1,209.80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0.00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79.31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0.00 | (三)卫生健康支出 | 39.77 |
二、上年结转 | (四)住房保障支出 | 36.97 |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
二、结转下年 | |||
收入总计 | 1,180,249.50 | 支出总计 | 1,180,249.50 |
沙坪坝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功能分类科目 | 2020年预算数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1,365.85 | 759.67 | 606.18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1,209.80 | 603.62 | 606.18 | |
20406 | 司法 | 1,209.80 | 603.62 | 606.18 | |
2040601 | 行政运行 | 603.62 | 603.62 | ||
2040604 | 基层司法业务 | 170.20 | 170.20 | ||
2040605 | 普法宣传 | 40.00 | 40.00 | ||
2040607 | 法律援助 | 49.80 | 49.80 | ||
2040608 |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 5.00 | 5.00 | ||
2040610 | 社区矫正 | 208.18 | 208.18 | ||
2040699 | 其他司法支出 | 133.00 | 133.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79.31 | 79.31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78.39 | 78.39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49.29 | 49.29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24.65 | 24.65 |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 4.45 | 4.45 |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92 | 0.92 | ||
2089901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92 | 0.92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39.77 | 39.77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39.77 | 39.77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39.77 | 39.77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36.97 | 36.97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36.97 | 36.97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36.97 | 36.97 | ||
沙坪坝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经济分类科目 | 2020年基本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450.73 | 450.73 | |
30101 | 基本工资 | 139.75 | 139.75 | |
30102 | 津贴补贴 | 98.99 | 98.99 | |
30103 | 奖金 | 19.90 | 19.90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
30107 | 绩效工资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24.65 | 24.65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81.03 | 81.03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36.97 | 36.97 | |
30114 | 医疗费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49.45 | 49.45 | |
302 | 商品服务支出 | 295.53 | 295.53 | |
30201 | 办公费 | 43.66 | 43.66 | |
30202 | 印刷费 | 10.00 | 10.00 | |
30203 | 咨询费 | |||
30204 | 手续费 | |||
30205 | 水费 | 2.00 | 2.00 | |
30206 | 电费 | 7.00 | 7.00 | |
30207 | 邮电费 | 33.00 | 33.00 | |
30208 | 取暖费 |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21.00 | 21.00 | |
30211 | 差旅费 | 65.00 | 65.00 |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
30213 | 维修(护)费 | 15.00 | 15.00 | |
30214 | 租赁费 | 6.80 | 6.80 | |
30215 | 会议费 | 5.00 | 5.00 | |
30216 | 培训费 | 2.10 | 2.10 | |
30217 | 公务招待费 | 3.50 | 3.50 |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
30226 | 劳务费 | 4.00 | 4.00 |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15.00 | 15.00 | |
30228 | 工会经费 | 2.79 | 2.79 | |
30229 | 福利费 | 4.19 | 4.19 | |
30231 |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 13.50 | 13.50 |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41.99 | 41.99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13.41 | 13.41 | |
30301 | 离休费 | |||
30302 | 退休费 | |||
30303 | 退职(役)费 | |||
30304 | 抚恤金 | |||
30305 | 生活补助 | |||
30306 | 救济费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8.96 | 8.96 | |
30308 | 助学金 | |||
30309 | 奖励金 |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
30311 | 代缴社会保险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4.45 | 4.45 | |
合计 | 759.67 | 464.14 | 295.53 | |
沙坪坝区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2020年预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18.5 | 0 | 15 | 0 | 15 | 3.5 |
沙坪坝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
沙坪坝区部门收支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1,365.85 | 一、公共安全支出 | 1,209.80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0.00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79.31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 0.00 | 三、卫生健康支出 | 39.77 |
四、事业收入 | 0.00 | 四、住房保障支出 | 36.97 |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0.00 | ||
六、其他收入 | 0.00 | ||
本年收入合计 | 1,188,447.00 | 本年支出合计 | 1,188,447.00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结转下年 | ||
上年结转 | |||
收入总计 | 1,188,447.00 | 支出总计 | 1,188,447.00 |
沙坪坝区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 |||||||||||
科目 | 合计 | 上年结转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其他收入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其中:教育收费 | ||||||||
合计 | 1,365.85 | 1,365.85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1,209.80 | 1,209.80 | ||||||||
20406 | 司法 | 1,209.80 | 1,209.80 | ||||||||
2040601 | 行政运行 | 603.62 | 603.62 | ||||||||
2040604 | 基层司法业务 | 170.20 | 170.20 | ||||||||
2040605 | 普法宣传 | 40.00 | 40.00 | ||||||||
2040607 | 法律援助 | 49.80 | 49.80 | ||||||||
2040608 |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 5.00 | 5.00 | ||||||||
2040610 | 社区矫正 | 208.18 | 208.18 | ||||||||
2040699 | 其他司法支出 | 133.00 | 133.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79.31 | 79.31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78.39 | 78.39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49.29 | 49.29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24.65 | 24.65 |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 4.45 | 4.45 |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92 | 0.92 | ||||||||
2089901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92 | 0.92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39.77 | 39.77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39.77 | 39.77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39.77 | 39.77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36.97 | 36.97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36.97 | 36.97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36.97 | 36.97 | ||||||||
沙坪坝区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对下级单位补助支出 |
合计 | 1,365.85 | 759.67 | 606.18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1,209.80 | 603.62 | 606.18 | |||
20406 | 司法 | 1,209.80 | 603.62 | 606.18 | |||
2040601 | 行政运行 | 603.62 | 603.62 | ||||
2040604 | 基层司法业务 | 170.20 | 170.20 | ||||
2040605 | 普法宣传 | 40.00 | 40.00 | ||||
2040607 | 法律援助 | 49.80 | 49.80 | ||||
2040608 |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 5.00 | 5.00 | ||||
2040610 | 社区矫正 | 208.18 | 208.18 | ||||
2040699 | 其他司法支出 | 133.00 | 133.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79.31 | 79.31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78.39 | 78.39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49.29 | 49.29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24.65 | 24.65 |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 4.45 | 4.45 |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92 | 0.92 | ||||
2089901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92 | 0.92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39.77 | 39.77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39.77 | 39.77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39.77 | 39.77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36.97 | 36.97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36.97 | 36.97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36.97 | 36.97 | ||||
采购预算明细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政府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国有资本预算拨款收入 | 非教育收费收入预算 | 教育收费收入预算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预算 | 其他收入预算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货物 | 7,171.56 | |||||||
服务 | 11,527.67 | |||||||
工程 | 2,045.00 | |||||||
总计: | 20,744.23 | 0.00 | 0.00 | |||||
2020年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 |||||||
业务主管部门 | 区司法局 | 部门支出预算总量(万元) | 1419.7 | ||||
当年整体绩效目标 | 拟订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拟订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好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好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管理帮教安置工作;执法协调监督管理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指导普法宣传工作;开展法援助案件工作;指导行政复议工作。 | ||||||
绩效指标 | 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社区矫正工作 | 20% | 人 | 产出数量 | 全区1000余人,进行帮教管理 | |||
安置帮教工作 | 10% | 人 | 产出数量 | 刑满释放重点人员必接必送 | |||
公共法律服务 | 10% | 件 | 产出数量 | 为1000余人次提供公共 | |||
法律援助办案数量 | 10% | 件 | 产出数量 | 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 | |||
行政复议工作 | 10% | 件 | 产出效益 | 全年行政复议案件100件 | |||
执法协调监督 | 10% | 次 | 产出效益 | 举办1次执法人员通用法 | |||
人民调解工作 | 10% | % | 满意度 | 调解率100%,成功率80% | |||
普法宣传工作 | 10% | % | 满意度 | 开展各类普法活动400余 | |||
司法考试 | 10% | 个 | 产出效益 | 司法考试监考工作0差错 |
区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单位:万元 | ||||||
专项资金名称 | 财政供养临聘人民调解员 | 业务主管部门 | 区司法局 | ||||
2020年预算 | 144 | 区级支出 | |||||
补助街镇 | |||||||
项目概况 | 聘请人民调解员参加人民调解各项工作经费(按月发放) | ||||||
立项依据 | 中共沙坪坝区委全面深化改造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沙坪坝区2015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沙委改发[2015]1号)中第53项重要改革任务和《中共沙坪坝区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沙坪坝区2015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的通知》(沙委法发[2015]2号)中第40项重要任务:"开展人民调解进派出所、进公租房、进安置区试点工作“,《沙坪坝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抓紧落实2016年区政府工作目标任务在通知》(沙府办发[2016]20号文件中《2016年区政府工作报告年度工作任务》第153项“继续推进人民调解进派出所、进法庭、进公租房、进安置区等工作”。 | ||||||
当年绩效目标 | 中共沙坪坝区委全面深化改造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沙坪坝区2015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沙委改发[2015]1号)中第53项重要改革任务和《中共沙坪坝区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沙坪坝区2015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的通知》(沙委法发[2015]2号)中第40项重要任务:"开展人民调解进派出所、进公租房、进安置区试点工作“,《沙坪坝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抓紧落实2016年区政府工作目标任务在通知》(沙府办发[2016]20号文件中《2016年区政府工作报告年度工作任务》第153项“继续推进人民调解进派出所、进法庭、进公租房、进安置区等工作”。 | ||||||
绩效指标 | 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人民调解工作 | 100% | % | 满意度 | 调解率100%,成功率80% | |||
区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单位:万元 | ||||||
专项资金名称 | 财政供养临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 | 业务主管部门 | 区司法局 | ||||
2020年预算 | 127.18 | 区级支出 | |||||
补助街镇 | |||||||
项目概况 | 聘用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管工作费用(按月发放) | ||||||
立项依据 | 关于转发《司法部 中央综治办 教育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渝司法[2015]36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关于转发《司法部 中央综治办 教育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渝司法[2015]36号) | ||||||
绩效指标 | 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社区矫正工作 | 100% | 人 | 产出数量 | 全区1000余人,进行帮教管理 | |||
区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单位:万元 | ||||||
专项资金名称 | 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行政复议、诉讼、审批、调解工作 | 业务主管部门 | 区司法局 | ||||
2020年预算 | 111 | 区级支出 | |||||
补助街镇 | |||||||
项目概况 | 顾问团为服务对象提供的法律服务内容分为日常服务事项和专项服务事项两类。其中日常服务事项包括:(一) 对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二) 对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三) 对草拟的重大合同文本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四) 经批准列席相关会议,研究相关法律事务;(五) 其他涉法事项。专项服务事项包括:(一)代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二)参加重大经济项目的调查、谈判和签约;(三)其他专项工作。法律顾问为区级各单位提供日常服务事项适用派遣制,由区法制办与顾问团律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并统一支付服务费用。法律顾问为区级各单位提供专项服务事项适用库选制,由区级各单位在顾问团中自行选择律所提供服务,双方应当另行签订服务合同并由区级各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费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办理,行政争议的调解。 | ||||||
立项依据 | 区政府十八届第六次常务会议指出“区法制办统筹用好我区法律顾问,可通过建立法律顾问团等方式实现对各领域、各单位法律顾问的全覆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新《行政诉讼法》于2015年5月起实施,新法对立案、审理、执行等方面作出较大修改,涉及区政府行政复议与诉讼案件大幅增加,需要经费予以保证工作开展。《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54号)指出:“要切实保障行政应诉工作经费、装备和其他必要的工作条件”。《关于印发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98号)第三十一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我办为我区实施该办法的协调机构。 | ||||||
当年绩效目标 | 发挥行政复议、诉讼、调解在层级监督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办理,行政争议的调解等工作;政府法律顾问为聘用单位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参与重大、疑难信访等案件的研究讨论,代理参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其他法律事务(法制宣传、法制讲座)等 | ||||||
绩效指标 | 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行政复议工作 | 50% | 件 | 产出效益 | 全年行政复议案件100件 | |||
法律顾问团 | 50% | 次 | 产出数量 | 选聘法律顾问团每年一次 | |||
区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单位:万元 | ||||||
专项资金名称 | 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 业务主管部门 | 区司法局 | ||||
2020年预算 | 22 | 区级支出 | |||||
补助街镇 | |||||||
项目概况 | 将全区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全部纳入重庆市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动态管理。每年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资格培训(轮训)及考试,对考试合格者方授予行政执法资格,发放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证。 认真落实《沙坪坝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认真落实《沙坪坝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合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通过购买中介服务的方式,严格审查区政府为一方当事人以及各平台公司、各部门、各街镇使用财政资金3000万以上的合同。严格落实《沙坪坝区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确保权力清单得到及时调整。严格落实市政府办公厅《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和我区《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确保公共服务事项得到及时调整。 | ||||||
立项依据 | 《重庆市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262号)第四条规定:“政府法制机构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承担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确认、通用法律知识培训、执法证件管理和执法监督等工作。” 《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坪坝区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沙府办发〔2016〕49号)中明确规定“ 探索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对政府规范性文件、各单位牵头对本单位制定的部门规范性文件,根据需要,可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被委托方按照委托合同对委托方负责并出具审查意见,进一步提升合法性审查的质量。” 区政府十七届一百一十四次常务会明确对于政府性投资项目施工合同审查“区法制办可以采用购买中介服务的方式解决,所需经费纳入部门年度预算。”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及市委四届五次全委会精神任务分工的相关要求,我区按要求编制形成权责清单。编制后的行政权力清单需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新增、修正等情况进行调整,对全区行政权力清单实施常态化、动态化规范编制。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79号)要求,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 ||||||
当年绩效目标 | 培训行政执法人员600余人次,办理执法证件200余件,动态管理执法人员1000人。认真落实《沙坪坝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认真落实《沙坪坝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合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通过购买中介服务的方式,严格审查区政府为一方当事人以及各平台公司、各部门、各街镇使用财政资金3000万以上的合同。严格落实《沙坪坝区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确保权力清单得到及时调整。严格落实市政府办公厅《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和我区《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确保公共服务事项得到及时调整。 | ||||||
绩效指标 | 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执法协调监督 | 100% | 次 | 产出效益 | 举办1次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 | |||
区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单位:万元 | ||||||
专项资金名称 | 人民调解、信访维稳经费、安置帮教 | 业务主管部门 | 区司法局 | ||||
2020年预算 | 26.2 | 区级支出 | |||||
补助街镇 | |||||||
项目概况 | 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建设、区医疗纠纷调委会工作开展、区重大矛盾纠纷调委会(区人民调解中心)工作运转、开展区人民调解各项工作在区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一周两次)、区公安分局(一周一次)、区法院(一周一次)值班协调及帮扶三无人员,刑满释放重点人员必接必送,对人员进行慰问帮扶 | ||||||
立项依据 | 2018.8.1区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市人民调解暨访调对接工作会会议精神的报告(沙司法文﹝2018﹞21号)常斌:同意陈建坪:拟呈。同意。建议上政府常务会。代建红:呈常斌区长、建坪副区长阅示。根据重庆综治办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关于转发《中央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2005年第一次会议纪要》、《2005年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点》精神。根据中共沙坪坝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沙委政法[2016]15号)精神,在区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一周两次)、区公安分局(一周一次)、区法院(一周一次)值班 | ||||||
当年绩效目标 | 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建设、区医疗纠纷调委会工作开展、区重大矛盾纠纷调委会(区人民调解中心)工作运转、开展区人民调解各项工作 根据重庆综治办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关于转发《中央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2005年第一次会议纪要》、《2005年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点》精神 根据中共沙坪坝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沙委政法[2016]15号)精神,在区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一周两次)、区公安分局(一周一次)、区法院(一周一次)值班 | ||||||
绩效指标 | 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人民调解工作 | 50% | % | 满意度 | 调解率100%,成功率80% | |||
安置帮教工作 | 50% | 人 | 产出数量 | 刑满释放重点人员必接必送 | |||
区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单位:万元 | ||||||
专项资金名称 | 法律援助 | 业务主管部门 | 区司法局 | ||||
2020年预算 | 49.8 | 区级支出 | |||||
补助街镇 | |||||||
项目概况 | 按照相关规定用于法律援助案件 | ||||||
立项依据 | 根据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法律援助办案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行【2014】116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根据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法律援助办案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行【2014】116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 ||||||
绩效指标 | 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法律援助 | 100% | 件 | 产出数量 | 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0件 | |||
区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单位:万元 | ||||||
专项资金名称 | 普法宣传 | 业务主管部门 | 区司法局 | ||||
2020年预算 | 40 | 区级支出 | |||||
补助街镇 | |||||||
项目概况 | 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二)印制宣传资料三)日常普法工作法律八进四)新媒体普法按照“七 五”普法规划要求,拓展“互联网+普法”新媒体渠道:利用微信、微博、网站等网络平台开展普法宣传,拍摄普法微视频、微电影等。五)法治文艺演出按照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二、区普法办、区司法局宣传科全年费用三、拨付司法所经费加普法办、宣教科所需经费。 | ||||||
立项依据 | (1)《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委、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转发<中共渝中区委宣传部、渝中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渝委发 〔2016〕25号 (2)《关于印发<2013年重庆市法制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委法建组〔2013〕3号 (3)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做好“七 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渝普法办〔2018〕25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1)《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委、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转发<中共渝中区委宣传部、渝中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渝委发 〔2016〕25号 (2)《关于印发<2013年重庆市法制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委法建组〔2013〕3号 (3)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做好“七 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渝普法办〔2018〕25号 | ||||||
绩效指标 | 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普法宣传 | 100V% | % | 满意度 | 开展各类普法活动400余场,参与率和满意率均达80%以上 | |||
区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单位:万元 | ||||||
专项资金名称 | 社区矫正 | 业务主管部门 | 区司法局 | ||||
2020年预算 | 81 | 区级支出 | |||||
补助街镇 | |||||||
项目概况 | 全年社区矫正工作员120人,协管人员26人,聘请社工组织,对全区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开展监外服刑监管教育工作。 | ||||||
立项依据 | 根据《社区矫正法》和相关文件要求,按照社区矫正对象每年1000元标准进行补助,我区全年社区矫正人员1200余人。 | ||||||
当年绩效目标 | 根据文件要求,按照社区矫正对象每年1000元标准进行补助,我区全年社区矫正人员1200余人,需经费120万元。需我局自筹经费约30万。改经费半年支付一次。需争取上级资金60万原。 | ||||||
绩效指标 | 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社区矫正 | 100% | 人 | 产出数量 | 全区1000余人,进行帮教管理 | |||
区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单位:万元 | ||||||
专项资金名称 | 司法考试 | 业务主管部门 | 区司法局 | ||||
2020年预算 | 5 | 区级支出 | |||||
补助街镇 | |||||||
项目概况 | 每年根据国家统一安排,开展司法考试服务、监考等工作 | ||||||
立项依据 | 根据《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司发〔2018〕237号),重庆市实行机考。沙坪坝考点人数、规模增加。支付考务费、设备购置及租赁费、考试组织费、广告制作费、搬运租车费、餐费 | ||||||
当年绩效目标 | 2018年起,国家司法考试改革为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年分两次考试。沙坪坝考点考生人数、规模增加。需技术服务费18万、安全扫描设备1.6万、考务费9.6万、后勤保障4万,共计约33万元。需争取上级资金28万元。 | ||||||
绩效指标 | 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司法考试 | 100% | 个 | 产出效益 | 监考工作0差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