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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106MB17294428/2023-00012 信息分类名称: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行政执法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3-01-30 发布日期: 2023-01-30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主题词: 生态环境
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0

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我局紧紧围绕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为统领,按照国家、市、区决策部署要求,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中心,服务全区经济发展大局,依法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工作,为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提供法治保障。按照《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及公开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推进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 近 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加强理论武装,切实开展学习宣传。将习 近 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以及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把习 近 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各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内容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通过“4.22”地球日、“6·5”环境日等活动,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组织讲座、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等形式,开展习 近 平法治思想宣传。

二是狠抓中央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对重庆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沙委法〔2022〕2号)要求,高度重视整改工作,严格责任分工,明确专人落实,细化整改措施,制定整改进度表,高效率、高质量、高标准抓好整改工作,各项任务均按期完成整改,及时提交佐证资料。

三是通过示范创建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以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活动为契机,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责任分工表》,全面梳理,准确查找不足、补齐短板弱项。健全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强化了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在2022年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中,沙坪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荣获表现突出集体,4名执法人员荣获表现突出执法人员。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执政能力

一是简化办理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入驻沙坪坝区政务服务中心,由中心“一窗通办”窗口集中受理,接件、审批、出件不出厅;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总审批时限由法定时限297日压缩至19日,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倡导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自助办”,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均可通过网络申请办理,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进一步便利办事群众。

二是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工作,不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任何方式设置营业执照审批前置条件;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全国全市统一的负面清单制度,未另行制定带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及时处置、限时办结,无超期情况。率先开展入河排污口、项目环评、排污许可“多审合一”改革工作;打破部门之间的业务壁垒,全市率先实现了跨部门“一次申请、协同办理、两证同发”;扩大告知承诺制适用场景,对4项行政许可取消事前现场踏勘。

三是明确执法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沙坪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158项执法事项清单,严格对照清单依法行政。执行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现场执法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将953家企业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分季度进行随机抽查,开展嘉陵江入河排污口、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等专项抽查,全年累计抽查企业448家次并完成信息公开。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执行力

一是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明确专门科室作为局内合法性审核机构,委托专业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提供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咨询、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听证、复议、诉讼等法律服务。2022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共180余次,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161件,配合开展行政诉讼一审案件3件,生态损害赔偿案件1件,无一起败诉案件。

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重庆市沙坪坝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印发后,及时向区司法局备案,主动接受监督。严格推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统一查询制度,并落实规范性文件立卷归档。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出台了部门规范性文件《重庆市沙坪坝区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三是认真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履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定过程中合法性审查程序,重大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前听取公众意见,做到决策信息完善、渠道畅通,有效接受公众反馈意见。推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坚持党组会、局务会决策工作机制,要求重大决策均通过党组会、局务会讨论通过。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归档和档案管理工作。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升执法效能

一是健全齐抓共管格局。持续优化执法体系,加强与住建、城管等部门常态化沟通衔接,落实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重大案件移送、信息互通制度,通过委托执法赋权、下放执法赋责、交叉执法赋能,稳步提升镇街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水平,2022年由镇街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1起,生态环保工作形成部门、镇街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二是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完成生态环境执法职能整合,严格按“三定”方案行使职能。每月开展执法业务培训,不定期开展执法观摩,积极选派执法骨干力量参加全国、全市督导帮扶、执法大练兵,提升执法水平。配备现代化装备,建立完善执法装备的报废、补充和更新制度,执法服装标识配发到位。在全市率先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配套制度,落实行政处罚法实施意见和修订后的《重庆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使用全市统一执法文书模板,严格执行《重庆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三是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健全柔性执法及包容审慎监管工作体系,制定《全面推行涉企包容审慎监管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和《推行行政机关柔性执法的工作方案》。建立沙坪坝区生态环境柔性执法事项“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将疫情防控、民生、污染物排放小、环保诚信企业等186个主体纳入正面清单,实施差异化管理,推行非现场执法方式,无事不扰。利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无人机等非现场检查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对5个生态环境领域共15项轻微违法行为落实免罚规定,2022年共对3起符合免于处罚情形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免于处罚。

四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格落实《沙坪坝区2022年生态环境执法现场检查计划》,按计划开展水环境领域、大气和噪声污染、危险废物和土壤污染、自然保护地等10项专项执法检查。对6类负面清单企业依法加强监管。2022年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89件,其中刑事犯罪1件,查封扣押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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