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MB17294428/2022-00551 | 信息分类名称: | 其他/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 | 生成日期: | 2022-08-31 | 发布日期: | 2022-08-31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文号: | 主题词: |
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贯彻执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根据职责和授权拟订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配合上级部门解决有关跨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确定水、大气等纳污能力,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噪声、光、恶臭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负责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管理。组织指导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负责监督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核安全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区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贯彻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相关标准。按要求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生态环境信息网,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测预警。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执行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境产业发展。
11.负责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对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区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12.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镇街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13.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承担生态环境科技科普工作,组织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承担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与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设下列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规划和污染防治科、法制宣教科、水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固废辐射科和行政审批科。下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生态环境监测站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副处级参公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生态环境监测站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生态环境局(机关本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生态环境监测站。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5,993.76万元,支出总计5,993.7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6.57万元、增长24.2%,主要原因是新增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整治项目。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5,993.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6.57万元,增长24.2%,主要原因是新增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整治项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93.76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5,993.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6.57万元,增长24.2%,主要原因是新增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整治项目。其中:基本支出1,944.07万元,占32.4%;项目支出4,049.69万元,占67.6%。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993.7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66.57万元,增长24.2%。主要原因是新增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整治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93.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6.57万元,增长2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38.83万元,增长28.8%。主要原因是新增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整治项目。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93.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6.57万元,增长2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38.83万元,增长28.8%。主要原因是新增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整治项目。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无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0.37万元,占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40万元,增长54.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整致人员社保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75.73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5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整致人员医疗支出增加。
(3)节能环保支出5,361.50万元,占8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9.92万元,增长23.5%,主要原因是新增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整治项目。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6.00万元,占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6.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梁滩河水质自动监测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80.16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6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整致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44.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91.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56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人员因调动、退休、离职等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52.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5.33万元,下降49.3%,主要原因是单位持续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厉行节约,过“紧日子”严格控制压减公用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劳务费、水电气讯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0.4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50万元,下降54.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19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中通过加强车辆管理、整合车辆使用提高使用效率,严格支出审批等控制措施压减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未安排人员出国(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未进行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04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日常巡查、现场执法、监测采样、应急处置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96万元,下降54.5%,主要原因是2021年部门预算中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金额大,实际工作中通过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支出审批等控制措施压减支出,年度实际支出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18万元,下降17.3%,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中加强车辆管理,整合车辆使用提高使用效率,严格支出审批等控制措施压减支出。
公务接待费0.3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业务工作检查。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4万元,下降6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按照政府过“紧日子”十条控制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1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43人(不含陪餐12人次),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3.6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8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在外租用会场组织大型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8万元,下降82.4%,主要原因是上级业务培训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3.2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机关运行水电气讯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7.27万元,下降54.2%,主要原因是单位建设节约型机关,厉行节约,过“紧日子”严格控制压减公用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4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5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8.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0.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9.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9.2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8.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48.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4%。主要用于采购大气站点、土壤、水质环境监测设备,大气污染因素识别因素及应对、水质自动监测站点运维等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344.8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生态环境保护监测经费:
2021年有效使用生态环境保护监测项目预算资金222万元,保障我区监测工作的开展,按照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及沙区监测工作计划按时完成200余个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监测、800余次污染源监督、调查、执法、应急、送样、尾气等监测;检定校准263套仪器设备;完成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保障标准物质满足实验室质量管理要求;完成2021年监测数据上报和《环境质量报告书》、《污染源报告书》的编制。根据市局安排,对下达至辖区的企业名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需委托专家对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进行评审和验收工作。评审专家费6万元,15个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项目,每个项目0.4万。如下表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填报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 | ||||||||||||||||
项目名称 | 生态环境保护监测 | 自评总分(分) | 100.00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 | 联系人及电话 | 余淑娟:65320836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 |||||||||||
年度总金额 | 222 | 222 | 222 | 100.00% | 10.00 | |||||||||||
其中:①部门预算 | 222 | 222 | 其中:①本单位实际支出 | 222 | / | |||||||||||
②其他部门指标调入 | 来源单位 | 金额 | 0 | ②调出到其他单位的实际总支出 | 0 | / | ||||||||||
年度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我区监测工作的开展,按照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及沙区监测工作计划按时完成200余个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监测、800余次污染源监督、调查、执法、应急、送样、尾气等监测;检定校准348套仪器设备;完成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保障标准物质满足实验室质量管理要求;完成2021年监测数据上报和《环境质量报告书》、《污染源报告书》的编制。2021年,完成1家单位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完成,8家单位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 与年初绩效目标一致,无调整 | 已完成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年初指标值 | 调整后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核心指标(是/否) | 权重(分) | 指标得分(分) | ||||||
区县监测站持证上岗考核数量 | 个 | ≥ | 217 | 217 | 217 | 100% | 是 | 20 | 20.00 | |||||||
污染源监测数量 | 家 | ≥ | 800 | 800 | 800 | 100% | 是 | 20 | 20.00 | |||||||
完成监测数据的数量 | 个 | ≥ | 20000 | 20000 | 25000 | 100% | 是 | 15 | 15 | |||||||
仪器设备维修维护 | 台 | ≥ | 16 | 16 | 16 | 100% | 是 | 15 | 15.00 | |||||||
环境质量及污染源报告书编制 | 套 | ≥ | 2 | 2 | 2 | 100% | 是 | 15 | 15.00 | |||||||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 份 | ≥ | 13 | 9 | 9 | 100% | 是 | 10 | 10.00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2)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经费
2021年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经费预算资金122.8万元,1.移动执法网络通讯正常运行;
2.完成69家区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3.委托律师对重大案件进行法制审核;4.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和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5.查处一批生态环境违法案件;6.委托律师对16件重大案件进行法制审核;查处202件生态环境违法案件。7.应急指挥及保障系统运维14.58万,包括指挥车、三会议室、四会议室专门系统及硬件设备,应急设备使用损耗的维护维修。 8.应急演练:按上级要求每年均需开展应急演练,包括主席台搭建,物资消耗、音视频制作、人员及场地准备等。9.应急物资更新。未发生无主突发环境事件,未产生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开展灾后评估费用10.保障各级各类督察工作顺利开展,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如下表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填报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 | ||||||||||||||||
项目名称 | 环境保护行政执法 | 自评总分(分) | 100.00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 | 联系人及电话 | 秦思爽65307115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 |||||||||||
年度总金额 | 122.8 | 122.8 | 122.8 | 100.00% | 10.00 | |||||||||||
其中:①部门预算 | 122.8 | 122.8 | 其中:①本单位实际支出 | 122.8 | 100.00% | / | ||||||||||
②其他部门指标调入 | 来源单位 | 金额 | 0 | ②调出到其他单位的实际总支出 | 0 | / | ||||||||||
年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1.移动执法网络通讯正常运行; 2.完成69家区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 3.委托律师对重大案件进行法制审核; 4.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和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5.查处一批生态环境违法案件; 6.委托律师对16件重大案件进行法制审核;查处202件生态环境违法案件。7.应急指挥及保障系统运维14.58万,包括指挥车、三会议室、四会议室专门系统及硬件设备,应急设备使用损耗的维护维修。 8.应急演练:按上级要求每年均需开展应急演练,包括主席台搭建,物资消耗、音视频制作、人员及场地准备等。 9.应急物资更新。未发生无主突发环境事件,未产生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开展灾后评估费用10.保障各级各类督察工作顺利开展,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 与年初绩效目标一致,无调整 | 已完成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年初指标值 | 调整后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核心指标(是/否) | 权重(分) | 指标得分(分) | ||||||
运行故障次数 | 次 | ≤ | 2 | 2 | 0 | 100% | 是 | 30 | 30.00 | |||||||
系统稳定运行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是 | 30 | 30.00 | |||||||
评价企业数 | 家 | ≥ | 100 | 68 | 68 | 100% | 是 | 10 | 10.00 | |||||||
应急指挥及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 套 | ≥ | 1 | 1 | 1 | 100% | 是 | 10 | 10.00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 | 90%以上 | / | 100% | 100% | 否 | 15 | 15.00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部门2021年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部门已完成2021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我部门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5305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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