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MB17294428/2022-00553 | 信息分类名称: | 其他/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 | 生成日期: | 2022-08-31 | 发布日期: | 2022-08-31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文号: | 主题词: |
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生态环境局名义,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
2.承担污染防治执法事项和重大违法案件的依法调查处理。依法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入河排污口,大气环境保护,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农业面源,工业噪声等方面的污染防治执法。
3.承担生态保护执法事项和重大违法案件的依法调查处理。承担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等造成生态破坏的生态保护执法。依法开展因开发土地、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的行政执法。
4.承担核与辐射安全执法事项和重大违法案件的依法调查处理。
5.指导镇街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6.承担生态环境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日常工作。
7.承担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下列7个内设科室,分别是综合科、法制科、举报受理科(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科)、生态环境执法一大队、生态环境执法二大队、生态环境执法三大队、生态环境执法四大队。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无纳入本单位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680.20万元,支出总计680.2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2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工资调整。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680.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2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工资调整。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0.20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680.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2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工资调整。其中:基本支出680.20万元,占100%。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80.20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92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工资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0.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2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工资调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25万元,增长18.3%。主要原因是环境执法巡查应急业务支出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0.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2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工资调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25万元,增长18.3%。主要原因是环境执法巡查应急业务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无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0.55万元,占1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50万元,增长61.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致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22.10万元,占3.2%,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3)节能环保支出541.02万元,占7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74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环境执法巡查应急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6.52万元,占3.9%,较年初预算无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0.2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1.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7万元,增长0.7%,单位人员变动工资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18.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9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单位建设节约型机关,厉行节约,过“紧日子”严格控制压减公用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劳务费、水电气通讯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69万元,下降81.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7万元,下降27.4%,主要原因是单位建设节约型机关,厉行节约,过“紧日子”严格控制压减公用开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未安排人员出国(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未进行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4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日常巡查、现场执法、应急处置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66万元,下降83.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4万元,下降35.6%,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中通过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支出审批等控制措施压减支出,年度实际支出减少。
公务接待费0.1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业务工作检查。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按照政府过“紧日子”十条,控制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产生了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2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85.8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6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8万元,下降60%,主要原因是参加上级业务培训减少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2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机关运行水电气讯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9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单位建设节约型机关,厉行节约,过“紧日子”严格控制压减公用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进行了绩效专题研究并布置了相关培训, 2021年暂未涉及预算绩效有关的专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5305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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