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009290411N/2024-00689 | 信息分类名称: | 商贸、海关、旅游/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商务委 | 生成日期: | 2024-07-10 | 发布日期: | 2024-07-10 |
名称: | 沙坪坝区商务委行政处罚信息公开2024年第06期——(沙)商监管罚【2024】第06号 | ||||
文号: | 主题词: |
沙坪坝区商务委行政处罚信息公开2024年第06期——(沙)商监管罚【2024】第06号
发布日期:2024-07-10
沙坪坝区商务委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沙)商监管罚【2024】第06号 |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单位) | 沈正文废品回收点 | 500106700131037 | 沈正文 | 1.回收点内不能放置床,应取消;2.回收点内临用电使用(微波炉、洗衣机、电风扇等)单层绝缘线,不符合《用电导则》规范。(应使用护导线或穿管);3.临用电不能使用多级插线板串联,并且前级开关应安漏电保护,回收点无人时应关总电源开关。 | 以上事实违反了《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决定给与行政警告的行政处罚。 | 当场警告 | 沙坪坝区商务委员会2024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