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MB16554042/2023-00843 | 信息分类名称: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 | 生成日期: | 2023-11-14 | 发布日期: | 2023-11-14 |
名称: | 沙坪坝区农村妇女“两癌”检查服务信息 | ||||
文号: | 主题词: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关于印发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2015年版)的通知》(国卫妇幼妇卫便函〔2015〕71号)
《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版)》
【服务对象】
户籍在沙坪坝区或常住在沙坪坝区3个月及以上的35-64岁城乡妇女(财政供养人员除外),且一个服务对象在一个检查周期(三年)内只能检查一次。
【服务机构信息】
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陈家桥医院、区中西医结合医院、重庆东华医院。
【服务项目和内容】
宫颈癌筛查、乳腺癌筛查
【服务流程】
宫颈癌:
1.初筛定点医疗机构对所有宫颈癌筛查者进行妇科盆腔检查、阴道或宫颈分泌物革兰氏染色显微镜检查、宫颈脱落细胞取样、固定。并做好“宫颈癌检查个案登记表”、“妇女宫颈癌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妇女宫颈癌知识调查问卷”和“宫颈液基细胞学诊断登记表”的填写。
迪安检验中心每周或每两周一次到各初筛机构收取点收取标本进行TCT检查,并及时向初筛医疗机构反馈宫颈癌筛查者的TCT结果。
宫颈脱落细胞TCT法检查结果可疑者或异常者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2.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迪安检验中心上门收取标本进行病理学检查,并及时反馈检查结果给初筛医疗机构。
3.随访:初筛医疗机构督促可疑或异常的患者尽快做进一步检查,督促确诊患者尽快接受治疗并进行随访。
乳腺癌:
1.乳腺癌初筛医疗机构对所有乳腺癌筛查者进行乳腺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并做好“乳腺癌检查个案登记表”、“妇女乳腺癌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妇女乳腺癌知识调查问卷”的填写。
2.对乳腺癌初筛可疑或异常者转诊到转诊机构进行钼靶X线检查,接受转诊的机构定期反馈检查结果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3.对乳腺彩超4级及以上、钼靶X线检查4级及以上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将可疑或异常的患者转诊至重庆市肿瘤医院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其他项目单位均在本院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4.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做好本辖区所有异常病例的登记,定期将钼靶结果、病理结果反馈至各初筛医疗机构。
5.初筛医疗机构负责所有异常患者的随访工作,督促初筛异常者进一步检查,追踪转诊结果并及时反馈给受检者。
【服务要求】
开展“两癌”检查的医疗机构必须配备有满足“两癌”检查要求的相关设施设备,医务人员经过严格培训,掌握“两癌”检查技术才能从事“两癌”检查工作。严格执行一个服务对象在一个检查周期(三年)内只检查一次的规定,避免重复检查。
【举报投诉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区卫生健康委举报投诉电话:65464406、65368654。
区卫生健康委网上投诉渠道:http://www.cqspb.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