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时间
2024年,沙区户籍人口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申报截止时间是2024年2月10日,户籍人口到所在村、社区进行业务咨询和规范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确认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2. 本人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业户口;
3. 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现存活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
4. 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当年年满60周岁。
(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确认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2. 本市户口;
3. 现无存活子女或现存活一个子女(包括合法收养一个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及以上残疾;
4. 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当年女方年满49周岁。
(三)农村独生子女四级残疾家庭扶助确认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2. 本人及配偶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业户口;
3. 本人及配偶终身只生育了一个子女且依法鉴定为四级残疾,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
4. 申请当年女方年满49周岁,年龄在60周岁以下。
三、申报资料
(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报资料
1.申请人初婚:(1)本人身份证;(2)本人户口;(3)配偶身份证;(4)配偶户口;(5)子女身份证;(6)子女户口;(7)结婚证明;(8)婚育情况证明;(9)参保证明及户口性质证明;(10)(社区)评议意见;(11)银行卡复印件。
2.申请人离婚:(1)本人身份证;(2)本人户口;(3)子女身份证;(4)子女户口;(5)离婚证明;(6)婚育情况证明;(7)参保证明及户口性质证明;(8)村(社区)评议意见(9)银行卡复印件。
3.申请人离婚再婚:(1)本人身份证;(2)本人户口;(3)配偶身份证;(4)配偶户口;(5)子女身份证;(6)子女户口;(7)离婚证明及离婚协议;(8)结婚证明;(9)婚育情况证明;(10)参保证明及户口性质证明;(11)村(社区)评议意见;(12)银行卡复印件。
4.申请人丧偶再婚:(1)本人身份证;(2)本人户口;(3)现配偶身份证;(4)现配偶户口;(5)子女身份证;(6)子女户口;(7)结婚证明(与前配偶);(5)死亡证明;(6)结婚证明;(7)婚育情况证明;(8)参保证明及户口性质证明;(9)村(社区)评议意见;(10)银行卡复印件。
5.申请人丧偶:(1)本人身份证;(2)本人户口;(3)子女身份证;(4)子女户口;(5)结婚证明;(6)死亡证明;(7)婚育情况证明;(8)参保证明及户口性质证明;(9)村(社区)评议意见;(10)银行卡复印件。
(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申报资料
1.申请人初婚:(1)本人身份证;(2)本人户口;(3)配偶身份证;(4)配偶户口;(5)子女身份证;(6)子女户口;(7)结婚证明;(8)婚育情况证明;(9)残疾证明;(10)村(社区)评议意见;(11)银行卡复印件。
备注:上述为申请类型为子女残疾需要资料;子女死亡申请则需:(1)(2)(3)(4)(7)(8)(10)(11)和子女死亡证明以及户口注销证明。
2.申请人离婚:(1)本人身份证;(2)本人户口;(3)子女身份证;(4)子女户口;(5)离婚证明及协议;(6)婚育情况证明;(7)残疾证明;(8)村(社区)评议意见;(9)银行卡复印件。
备注:以上为申请类型为子女残疾需要资料;子女死亡申请则需:(1)(2)(5)(6)(8)(9)和子女死亡证明以及户口注销证明。
3.申请人离婚再婚:(1)本人身份证;(2)本人户口;(3)现配偶身份证;(4)现配偶户口;(5)子女身份证;(6)子女户口;(7)离婚证明及协议;(8)结婚证明;(9)双方婚育情况证明;(10)残疾证明;(11)村(社区)评议意见;(12)银行卡复印件。
备注:以上为申请类型为子女残疾需要资料;子女死亡申请则需:(1)(2)(3)(4)(7)(8)(9)(11)(12)和子女死亡证明以及户口注销证明。
4.申请人丧偶再婚:(1)本人身份证;(2)本人户口;(3)现配偶身份证;(4)现配偶户口;(5)子女身份证;(6)子女户口;(7)结婚证明(与前配偶);(8)死亡证明;(9)结婚证明;(10)双方婚育情况证明;(11)残疾证明;(12)村(社区)评议意见;(13)银行卡复印件。
备注:以上为申请类型为子女残疾需要资料;子女死亡申请则需:(1)(2)(3)(4)(7)(8)(9)(10)(11)(12)(13)和子女死亡证明以及户口注销证明。
5.申请人丧偶:(1)本人身份证;(2)本人户口;(3)子女身份证;(4)子女户口;(5)结婚证明;(6)死亡证明;(7)婚育情况证明;(8)残疾证明;(9)村(社区)评议意见;(10)银行卡复印件。
备注:以上为申请类型为子女残疾需要资料;子女死亡申请则需:(1)(2)(5)(6)(7)(8)(9)(10)和子女死亡证明以及户口注销证明。
提示:身份证均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资料包括:本人户口页、户主页、户口增减页。
三、咨询方式
区卫健委奖特扶申报咨询电话:65464647,65464225。群众也可在户籍所在镇街、村(社区)进行相关咨询。
附件:各镇街奖特扶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10日
附件
各镇街奖特扶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序号 |
街镇名称 |
联系电话 |
1 |
覃家岗街道 |
65314245 |
2 |
渝碚路街道 |
65314294 |
3 |
沙坪坝街道 |
86266396 |
4 |
小龙坎街道 |
65535200 |
5 |
天星桥街道 |
65304744 |
6 |
土湾街道 |
65001668 |
7 |
新桥街道 |
65203085 |
8 |
双碑街道 |
65194961 |
9 |
石井坡街道 |
65135071 |
10 |
童家桥街道 |
61691119 |
11 |
磁器口街道 |
65012081 |
12 |
山洞街道 |
65531521 |
13 |
陈家桥街道 |
65635107 |
14 |
联芳街道 |
65291882 |
15 |
歌乐山街道 |
65003248 |
16 |
井口街道 |
65183046 |
17 |
青木关镇 |
65601076 |
18 |
凤凰镇 |
65600154 |
19 |
回龙坝镇 |
65657928 |
20 |
土主街道 |
65685770 |
21 |
中梁镇 |
65541087 |
22 |
丰文街道 |
656100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