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MB16554042/2023-00213 | 信息分类名称: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 | 生成日期: | 2022-08-24 | 发布日期: | 2022-08-24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文号: | 主题词: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一所融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医疗机构,承担辖区内居民社区预防、社区保健、社区医疗、社区康复、社区健康教育、社区计划生育六位一体的功能。基本医疗服务: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和中医的基本医疗服务;现场救护和转诊服务;慢性病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坚持预防为主,重点预防控制危害农村居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职业病、地方病、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开展农村卫生诊断、疫情报告和监测,及时处理农村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及时提供农村妇女、儿童、老年保健,加强健康档案管理;定期实施免疫接种;开展医学康复、家庭康复训练指导、精神卫生、基本职业卫生、保健咨询等服务;普及健康教育知识,开展个体和群体的健康管理,重点人群与重点场所健康教育,进行爱国卫生指导,建立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根据新医改的要求,成立的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的机构,成立时间2009年,隶属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中心设有慢病康复科、中医科(含中医内科 骨科 理疗科)、妇女儿童保健科、口腔科、儿科、耳鼻喉科、公共卫生科等10余个科室,拥有DR、彩超、CT、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经颅多普勒、脑电地形图、肺功能仪、阴道镜、Leep刀、可视人流系统、心电监护仪等诊疗设备,增设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无创呼吸机、除颤仪、CBCT、盆底康复治疗仪等适宜基层诊疗设备。功能齐全,环境温馨舒适。中心院训:“仁德、精医、传承、创新”服务理念:救护生命、关爱健康、真心呵护、诚信服务。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2021年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核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3,987.48万元,支出总计3,987.4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6.50万元、增长23.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68.69万元,其中2021年财政基本拨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拨款减少5.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3.08万元,2021年新增3名退休职工。2021年卫生健康支出总拨款减少75.91万元,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项目支出拨款减少19.66万元,公共卫生服务支出拨款增加35.72万元。事业收入增加310.26万元,其中门诊收入增加179.27万元,住院收入增加67.72万元,其他预算收入增加63.27万元,2021年无职工住房补贴预算收入。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基本支出增加837.8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53.46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524.9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3,462.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1.57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68.69万元,其中2021年财政基本拨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拨款减少5.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3.08万元,2021年新增3名退休职工。2021年卫生健康支出总拨款减少75.91万元,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项目支出拨款减少19.66万元,公共卫生服务支出拨款增加35.72万元。事业收入增加310.26万元,其中门诊收入增加179.27万元,住院收入增加67.72万元,其他预算收入增加63.27万元,因门诊新开设耳鼻喉科室及新购设备新开设检查及治疗项目收入增长。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8.69万元,占40.7%;事业收入2,053.86万元,占59.3%;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524.9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3,987.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4.35万元,增长24.5%,主要原因是中心开展新CT检查项目,新购CT机一台398.88万元,CT室建设相关支出65.03万元,中心对各科室进行装修改造工程,在建工程支出117.02万元,支付设备固定资产尾款23.12万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疫情物资及设备等相关支出33.04万元,门诊及住院收入增加药品支出与去年同期比支出增长10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24.22万元,占95.9%;项目支出163.26万元,占4.1%。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决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进行了结余分配,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08.6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8.69万元,下降4.60%。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基本拨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拨款减少5.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3.08万元,2021年新增3名退休职工。2021年卫生健康支出总拨款减少75.91万元,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项目支出拨款减少19.66万元,公共卫生服务支出拨款增加35.7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08.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69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基本拨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拨款减少5.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3.08万元,2021年新增3名退休职工。2021年卫生健康支出总拨款减少75.91万元,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项目支出拨款减少19.66万元,公共卫生服务支出拨款增加35.7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4.86万元,增长25.3%。主要原因是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424.16万元,项目资金增加34.60万元,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增加80.50万元,无编制退役士兵增加8.84万元,职业年金增加7.39万元,商品服务定额减少275.65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8.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69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基本拨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拨款减少5.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3.08万元,2021年新增3名退休职工。2021年卫生健康支出总拨款减少75.91万元,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项目支出拨款减少19.66万元,公共卫生服务支出拨款增加35.7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4.86万元,增长2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4.86万元,增长25.3%。主要原因是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424.16万元,项目资金增加34.60万元,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增加80.50万元,无编制退役士兵增加8.84万元,职业年金增加7.39万元,商品服务定额减少275.65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8.81万元,占1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社会保障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1,169.42万元,占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4.86万元,增长32.2%,主要原因是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424.16万元,项目资金增加34.60万元,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增加80.50万元,无编制退役士兵增加8.84万元,职业年金增加7.39万元,商品服务定额减少275.65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50.46万元,占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住房保障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45.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2.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14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工作人员下村排查,宣传,增加隔离点,到火车站等公共场所医疗保障,人员工作量增加相应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88.81万元,人员经费支出425.14,基本公卫人员支出300.0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8.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50.46万元。公用经费223.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37万元,下降19.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相关工作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专用材料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积极响应了上级政策,合理控制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我中心无新购公务用车,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等情况。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财政拨款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5万元,下降1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财政拨款经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2021年无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2021年无财政拨款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会议很多都是以视频会议形式开展。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2021年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和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5.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7.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0.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7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0.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4.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8.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0.3%。主要用于设备购置,系统维护,保安保洁服务及广告制作。通用设备购置4.34万元,专用设备购置57.20万元,系统维护升级9.84万元,保安保洁劳务费21.67万元,印刷费及广告制作费15.62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472.66万元;从评价情况看,本部门专项支出均严格按照区财政的相关要求执行,做好专项资金的预算基础工作,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认真研讨,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确度。完善项目管理机制,资金支出过程中业务人员与财务人员强化沟通,使财务人员及时了解项目进度,安排项目资金。每个项目资金按进度使用,项目工作均完成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良好,资金执行率达到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 基层卫生综合改革: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按照规定方法计算得出综合绩效评价的实际分数,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做出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本次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3.5分,项目全年使用财政资金10万元。根据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判定,歌乐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基层卫生综合改革项目”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评价为“优”。
(1)院外培训。组织人员参加培训院外培训56场,参训134人次,其中市级培训13人。培训内容涵盖医学检验、放射、医保管理、新冠肺炎防控等方面。
(2)院内培训。院内专业继续教育共计培训20场次,涵盖诊疗、护理、公共卫生、合理用药、中医、写作各方面,继教合格79人。公需科目参训合格84人。派出3名医师前往二级医院急诊科学习3个月。
(3)三基三严。完成三个季度的院内“三基三严”考核,共321人次参加并通过考核,合格率100%,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水平。
(4) 在领导带领下,修订《沙坪坝区歌乐山社卫生服务心新冠肺炎大规模采样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方案》并及时修订。组织全院学习、认真落实,确保发生疫情时能迅速按照预案有效开展医疗救治工作。根据防控形势的变化,将预检分诊点改设置医院大门处,预检分诊处全年有人值守,组织演练培训43次。穿脱防护服、采集鼻咽拭子考核人人过关。
派出医护人员50人次到汽车站火车站进行旅客筛查,完成2个区级集中隔离点派驻工作,派驻时间长达2个月。派出33人参加井双片区大规模采样工作。
(5)2021年中心开展新冠肺炎防控、新冠疫苗接种应急演练,现场熟悉规范处置流程,提高院内医务人员识别及规范处置能力;协助辖区学校开展返校演练,进一步加强与学校联动性。派出共40余人次进行各类应急保障,圆满完成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指派的各项医疗保障工作。
存在的问题:人才缺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部分医护人员职称较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及基本公卫服务的工作开展。
下一步对策与建议:(1)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2)继续加强人才培养,提升队伍素质,提高单位整体服务能力与质量。
2.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2021年收到财政补助项目拨款资金38.50万元。资金到位时间和到位率100%,预算执行率100%。资金的使用做到专款专项,财务核算和资金使用审批符合财经管理制度。2021年支出基药项目财政拨款资金38.50万元,无结余。本次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3.6分,根据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判定,歌乐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物制度项目”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评价为“优”。项目实施中加强药品管理,做到采购透明,保证质量,不断完善健全制度,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开展。中心每月通报基本药物使用情况,对药品实施动态监测、超常预警,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及公示并纳入绩效考核。保证群众基本用药,缓解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此项目的实施为辖区的广大居民提供了价格低廉的基本药品,减轻了广大居民的看病负担。2021年度中心门急诊人数97576人次,门急诊收入1397万元,人均门急诊费用143.17元;住院人次1588人次,住院收入557万元,人均住院费用3507.55元;药品收入为663万元,其中基药为355万元,基药使用占比率为53.50%。所有药品均在采购平台网上采购,100%的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我中心基本用药目录共437种,其中国家基本药物配备数达到293种(其中西药191种,中成药102种),占中心基本用药品种的66.94%。国家基本药物项目的实施和落实,使居民真正享受到受益受惠。歌乐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期间制定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按项目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财务制度管理健全。对基药政策的持续长久实施提供有力的保障。通过项目实施,我中心能做到“零差价”销售药物,实现药品价格公开,减轻患者医疗负担,较好实现政策目标,人民群众基本药物需求得到切实保障。经自查,我中心的项目组织管理、资金管理、绩效目标落实等情况均达标。
存在的问题:在当前基药制度全面覆盖实施的背景下,宣传还不够深入,部分群众对基本药物的知晓率还不够高,不理解的现象时有发生。
对策与建议;进一步完善我中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分配方案》,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规范资金使用,加强专项资金集中核算,专款专用,强化管理,定期培训考核。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为94.5分,项目全年使用财政资金424.16万元。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中心建立居民健康档案35715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为71.43%。二是健康教育,提供健康教育资料健康宣传资料:2021年我中心发放健康教育资料份数共计54500份。播放影音资料音像视频11类,全年共计做出个性化健康指导人数85585人 ,中心有85543人,5个村卫生室站点共计42人。三是预防接种,7岁以下儿童建卡率达到100%。及时为我辖区常住、流动儿童建立免疫接种卡、证,按照规定的儿童,建卡、建证为214人次;常规疫苗免疫接种5855人次以上。疫苗接种后异常反应发生率为0。无接种事故发生,无脊灰发生。8苗接种率均达到96%以上。四是0-6岁儿童健康管理,儿童保健按上级要求实行4、2、1体检制,重点加强对0-3岁儿童系统管理,我辖区共有7岁以下儿童数2863人,管理人数2651人,管理率为92.6%,对本辖区所属的18所幼儿园集体儿童进行全面系统的体格检查,共体检1759人。五是孕产妇健康管理,2021年孕产妇总数为221人,其中早孕建卡206人,建卡率为93.21%, 产后访视 208人次,访视率为94.11%。六是老年人健康管理,根据辖区50000人口数核算(老年人数占比10.84%),我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7485人,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心共计体检65岁以上老年人7498人,老年人健康管理率100.2%。七是慢性病管理,高血压管理。截至2021年12月31日,高血压任务数3900人,高血压管理3906人;任务完成率100.15%,规范管理2872人,规范管理率773.52%,通过入户,门诊,电话等随访方式,高血压全年随访14280人次。2、二型糖尿病管理。截至2021年12月31日,糖尿病任务数1273人,糖尿病管理1560人,任务完成率122.5%。规范管理1183人,规范管理率75.83%。八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2021年本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册建档人数292人;按照规范要求管理的患者人数286人,规范管理率97.94%。九是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2021年共推介转诊到位2例。辖区同期内经上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并通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的肺结核患者2人,已管理的肺结核患者2人,管理率100%。十是中医药健康管理,辖区65岁老年人7485人,其中进行中医体质辨识及中医指导5248人,管理率70.11%;辖区0-3岁儿童1657人,进行中医药健康管理1371人,管理率82.73%。十一是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传染病发病与报告情况:本院全年共上报传染病46例,报告病种8种,包括感染性腹泻、流行性腮腺炎、乙肝、手足口病、细菌性痢疾、水痘、风疹、隐形梅毒、结核,传染病报告率、及时率均达100%。十二是卫生计生监督协管,2021年以来在区卫生计生综合执法支队的指导下,全年共巡查医疗单位巡查691次(含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查),巡查学校卫生109次,饮水卫生巡查112次,计划生育巡查4次,回访1次非法行医,公共场所巡查267次,并在工作中积极督促辖区的“四小场所”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十三是家庭医生服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根据我辖区内常住人口基数50000,家庭医生签约12046人次。
存在的问题: 歌乐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步入了一个良性循环的轨道,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从考核、督导情况来看,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归纳起来,主要组织功能发挥不到位,特别是个别村卫生室村医,由于年纪大,理解能力差,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配合不够,服务数量偏少,加大中心管理人员的难度。辖区居民户在人不在情况较多,流动性大,不能按时回来配合我们的均等化服务工作,部分群众观念未能完全转变,认识存有距离,对于公共卫生理解不够。慢性病管理难度大,辖区居民认知度差,对于慢性病随访连续性较差,对于疾病认识不够,存在服药不规则,管理不连续等问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临床表现知识了解尚嫌不足,培训指导的内容、频次和力度上还须加强。防治宣传力度还需加强。
对策与建议:中心认真对照日常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紧密结合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措施、扎扎实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力争在今后的工作中完成各项服务指标。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职责。各科室确实加强对村卫生室公共卫生工作的指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职责,及时分析汇总发现问题及时财务有效措施整改,确保项目工作健康发展。
(三)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 |||||||||||||
填报单位(盖章):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项目名称 |
基层卫生综合改革项目 |
自评总分(分) |
93.5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联系人及电话 |
钱坤13436134215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 |||||||
年度总金额 |
10.00 |
10.00 |
10.00 |
100.00% |
10.00 | ||||||||
其中:①部门预算 |
10.00 |
10.00 |
其中:①本单位实际支出 |
10.00 |
100.00% |
/ | |||||||
②其他部门指标调入 |
来源单位 |
0 |
金额 |
0 |
②调出到其他单位的实际总支出 |
0 |
0 |
/ | |||||
年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项目目标设立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单位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等。 |
无 |
已完成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年初指标值 |
调整后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核心指标(是/否) |
权重(分) |
指标得分(分) | ||||
项目目标 |
个 |
≥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 |
是 |
29.5 |
29.50 | ||||
资金管理 |
元、万元 |
≤ |
10.00 |
10.00 |
10.00 |
100% |
是 |
32.00 |
32.00 | ||||
组织实施 |
% |
≥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 |
是 |
13.00 |
13.00 | ||||
社会效益 |
% |
≥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 |
否 |
9.00 |
9.00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 ||||||||||||
2021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 |||||||||||
填报单位(盖章):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项目名称 |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 |
自评总分(分) |
93.60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联系人及电话 |
钱坤13436134215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 |||||
年度总金额 |
38.50 |
38.50 |
38.50 |
100.00% |
10.00 | ||||||
其中:①部门预算 |
38.50 |
38.50 |
其中:①本单位实际支出 |
38.50 |
100.00% |
/ | |||||
②其他部门指标调入 |
来源单位 |
0 |
金额 |
0 |
②调出到其他单位的实际总支出 |
0 |
0 |
/ | |||
年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年初设定目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等工作开展,为辖区广大居民提供便利。 |
无 |
我中心基本用药目录共437种,其中国家基本药物配备数达到293种(其中西药191种,中成药102种),占医中心基本用药品种的66.94%。对药品实施动态监测、超常预警,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及公示并纳入绩效考核。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年初指标值 |
调整后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核心指标(是/否) |
权重(分) |
指标得分(分) | ||
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 |
% |
≥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 |
否 |
12.60 |
12.60 |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
% |
≥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 |
否 |
14.00 |
14.00 | ||
补助资金及时到位率 |
% |
≥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 |
否 |
28.00 |
28.00 | ||
补助政策知晓率 |
% |
≥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 |
否 |
29.00 |
29.00 | ||
|
|
|
|
|
|
|
|
|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 ||||||||||
2021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 |||||||||||||||||
填报单位(盖章):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项目名称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
自评总分(分) |
94.50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联系人及电话 |
钱坤13436134215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 |||||||||||
年度总金额 |
424.16 |
424.16 |
424.16 |
100.00% |
10.00 | ||||||||||||
其中:①部门预算 |
424.16 |
424.16 |
其中:①本单位实际支出 |
424.1600 |
100.00% |
/ | |||||||||||
②其他部门指标调入 |
来源单位 |
0 |
金额 |
0 |
②调出到其他单位的实际总支出 |
0 |
0 |
/ | |||||||||
年度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年初设定绩效目标,对辖区各类人群开展国家规定的相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
无 |
已完成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年初指标值 |
调整后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核心指标(是/否) |
权重(分) |
指标得分(分) | ||||||||
居民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对象综合知晓率 |
% |
≥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 |
否 |
15.5 |
15.5 | ||||||||
居民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满意度 |
% |
≥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 |
否 |
11.00 |
11.00 | ||||||||
老年人健康体检合格率 |
% |
≥ |
6.00 |
6.00 |
6.00 |
100% |
是 |
33.00 |
33.00 | ||||||||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 |
≤ |
55.00 |
55.00 |
55.00 |
100% |
是 |
25.00 |
25.00 | ||||||||
(四)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2021年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五)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1年未进行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5504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