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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106MB16554042/2021-00601 信息分类名称: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其他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 生成日期: 2021-04-09 发布日期: 2021-04-20
名称: 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沙坪坝区委政法委沙坪坝区公安分局关于印发《沙坪坝区2021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沙卫发〔2021〕23号 主题词:
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沙坪坝区委政法委沙坪坝区公安分局关于印发《沙坪坝区2021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04-2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残联,重庆大学,各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沙坪坝区2021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评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沙坪坝区委政法委

沙坪坝区公安分局

202149



沙坪坝区2021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评估工作方案


贯彻落实《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摸清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下简称患者)底数,掌握其具体现实状况,落实患者分级分类管理,经区卫生健康委、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研究决定,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患者筛查评估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排查、摸清底数、防控管理、建立长效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区卫生健康委、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及各镇街的作用,综合运用多种工作措施,全面开展患者筛查评估工作。对全区所辖患者要摸清去向,尤其对没有明确诊断,并存在一定危险性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要切实掌握其现实情况,进一步加强救治服务、落实管理措施、有效预防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秩序、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此次专项行动由区卫生健康委、区委政法委联合牵头实施,各部门分管领导组成的区筛查评估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全区患者筛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精神卫生中心,负责统筹协调本次专项行动,同时收集整理专项行动资料报区筛查评估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五个评估专家组,负责对各镇街摸排出的对象开展危险性评估,提出诊疗和管控建议。

三、工作目标

(一)摸清底数

镇街为单位,通过逐户走访调查、逐人见面等方法,全面摸清患者底数,患者见面率达100%。

(一)掌握情况,病情评估

切实掌握辖区内患者的现实情况,全面采集患者的详细信息和照片资料,建立健康档案,做到健康档案建档率、信息采集率、信息完整率、病情评估率均达100%

(二)录入系统

严格落实患者信息甄别、登记报告等措施,及时将患者信息分类别录入公安部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统和卫生库精神卫生监测系统,信息录入率达100%。

四、排查对象

(一)曾经肇事肇祸的患者

即患有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分裂情感性障碍、癲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以及其他扬言制造极端、具有危险暴力倾向,其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违犯《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患者。

(二)可能肇事肇祸的患者

即患有上述严重精神障碍疾病,且病情不稳定、流露危险暴力倾向,经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评估为高风险等级(3-5级)的患者,以及无监护、弱监护与不规范服药的患者。

(三)疑似精神障碍患者

即符合《精神行为异常识别清单》(附件1)任何一项的疑似患者,对已发生或有可能发生肇事肇祸的疑似患者应尽快送医诊治。

五、职责分工

(一)区委政法委:协助卫生健康等部门开展患者排查发现工作;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纳入全区平安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考核内容,对因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得力、责任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肇事肇祸案(事)件的,相关责任人和部门按照平安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考核《细则》严肃问责。

(二)区卫生健康委: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负责会同各部门开展患者排查发现报告工作;收集、汇总本系统内部及相关成员单位掌握的患者(含疑似患者)信息,并印制《重庆市沙坪坝区严重精神障碍诊断评估意见书》(附件2)分发至各评估专家组,由专家组做出医学诊断和危险等级评估;梳理本次排查掌握的患者信息,及时交换给区公安分局。

(三)区公安分局:参与专项行动并收集、汇总工作情况,协助卫生健康等部门开展患者排查发现工作,组织各派出所社区民警全程参与患者评估工作;采集应列管患者相关信息资料,并按规定录入公安部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统;与卫生健康部门定期开展信息交换,及时将核实或补充的患者信息反馈给卫生健康部门;向辖区外公安机关通报卫生健康部门交换的在本地就诊的辖区外患者。

(四)区民政局:参与专项行动并收集、汇总工作情况,协助卫生健康等部门开展患者排查发现工作;梳理本系统掌握的患者信息,及时交换给区卫生健康委;督促指导所属精神康复机构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开展走访、诊断和危险性评估等工作。

(五)区残联:参与专项行动并收集、汇总工作情况,协助卫生健康等部门开展患者排查发现工作;梳理本系统掌握的患者信息,及时交换给区卫生健康委。

(六)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辖区疑似和确诊的患者参加摸排和评估,调查未摸排到的患者去向。对摸排出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的高风险患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的要求,及时送专业精卫机构诊治,在确保按时服药治疗的同时,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个建立社区联合服务管理小组;对摸排出危险性评估0-2级的低风险患者,逐个建立社区关爱帮扶小组。全面落实患者随访、康复、救治、救助、应急等措施,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对区卫生健康委、公安分局等部门提供的患者信息要严格保密。

(七)重庆大学:组织校内疑似和确诊的患者(包括院内职工及在校学生)参加摸排和评估,调查未摸排到的患者去向。对摸排出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的高风险患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的要求,及时送专业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诊治,在确保按时服药治疗的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对应村(社区)逐个建立社区联合服务管理小组;对摸排出危险性评估0-2级的低风险患者,配合村(社区)逐个建立社区关爱帮扶小组。全面落实患者管控措施,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六、工作步骤

(一)工作部署(2021416日前)

下发筛查评估工作方案,明确相关部门及各镇街的职能职责、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区卫生健康委全面梳理线索,列出排查名单,收集汇总全区现有患者信息,并按辖区分发至各镇街。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及医疗机构按照要求确定人员、任务、职责。启动排查各项工作。

(二)走访核录202141959日)

镇街调查组,对照区卫生健康委提供的名单,依托村(居)委会及企事业单位,采取分片包干的方法,逐村、逐社区、逐人见面方式开展摸排,重庆大学依据平日收集到的信息,对校内疑似和确诊的患者通过面对面的方式开展摸排。工作中,既要访查名单所列人员,也要注意发现掌握名单之外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对患者的重点线索,要逐一上门走访,确保不遗漏。采集患者信息资料,逐项填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统计表》(附件3);对去向不明或未参与本次摸排的患者,展开调查,摸清该类患者的去向,填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具体去向一览表》(附件4)。并于510日下午15时前将附件3和附件4报送至区筛查评估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精神卫生中心)。

(三)复核评估(2021517630日)

镇街、重庆大学走访核录完成后,由区筛查评估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走访核录情况在514日前确定专家筛查评估时间并下发至各镇街,筛查评估地点由各镇街、重庆大学自行决定,并需提前与对应专家组联系。本次排查采取集中排查和入户排查的方式进行。一是将摸排出的排查对象,尤其是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最好在1-2天内完成)通知到镇街或社区等指定地点集中开展危险性评估工作;二是对出行困难、病情严重的排查对象(不得超过总排查对象的5%,走访评估时间控制在1天内),由镇街工作人员提前与患者及家属沟通,确保其当日在家,同时做好出行线路安排,并随同筛查专家组成员前往开展筛查评估工作。

本次筛查评估由评估专家组自行携带并填写《重庆市沙坪坝区严重精神障碍诊断评估意见书》(附件2)同时印盖专家组所在单位公章,并于评估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评估意见书反馈至各镇街。各镇街、重庆大学要及时梳理患者筛查评估信息,据实填写《沙坪坝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登记表》(附件5)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评估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6),于630日前将附件256及工作总结报送至区筛查评估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将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的患者信息,及时报送至公安、民政、残联等相关机构,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送专业精卫机构诊治,病情稳定出院后,对于拒绝管理的患者应由患者、家属及社区联合服务管理小组成员共同签字备案。

(四)验收通报(20217177日)

区筛查评估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五个评估专家组评估数据收集、录入和统计工作,要加强对各渠道发现、掌握的信息的审核比对,防止出现信息错误采集、重复采集,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区筛查评估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次专项行动进行验收,并通报专项行动情况。

、工作要求

(一)强化目标任务,迅速启动排查

各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工作任务分配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分阶段、分步骤扎实推进肇事肇祸等患者的排查工作。

究方式方法,体现人文关怀

各镇街、医疗卫生机构要扎实细致地开展专项行动,对专项行动不做公开宣传报道,杜绝运动式的做法,避免刺激患者情绪,防止给患者家属带来不必要的心理压力和负面影响复核评估时,评估专家必须要面见患者,并客观公正的评估患者危险性等级,防止患者家属为了获得以奖代补而夸大事实或担心社会影响而不愿评估升级的情况发生,避免后续出现要求重新评估的情形。对排查出的患者,各镇街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的要求,做好送诊、治疗等服务工作,落实现行惠民政策,帮助解决基本医疗和基本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

严格保密措施,防止信息扩散

精神疾患情况涉及病人及其家人的隐私。对于专项行动中掌握的信息,各镇街、部门、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保密,严格查询程序,不得向与工作无关人员传播扩散,严防发生信息泄露等问题。

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

区筛查评估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各镇街、医疗卫生机构以及五个评估专家组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其纳入考核,对未完成排查任务的要进行情况通报。

积极协作配合,建立长效机制

镇街有关部门要建立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长效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范围内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和曾经有过肇事肇祸行为的患者建立社区联合服务管理小组并实施个案管理;对病情处于稳定和基本稳定的患者建立社区关爱帮扶小组。同时要明确各小组成员职能职责,定期走访探视。对已发生或可能发生肇事肇祸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患者现住镇街及时送医诊治,以防止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对常住地址非本辖区的患者,基层医疗机构和派出所要及时通过信息系统进行流转,并及时与当地基层医疗机构和派出所取得联系,落实患者管理;对去向不明的患者要按照《关于印发沙坪坝区失联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查找工作方案的通知》(沙卫发〔2018133号)要求,对应建立查找专班,确定专人落实后续查找工作,并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查找情况。

八、筛查评估经费

参与评估的精神专科医生工作经费依据《重庆市沙坪坝区严重精神障碍诊断评估意见书》按照20/例进行划拨,区精神卫生中心从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项目经费列支,各镇街筛查评估工作经费由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统筹安排。

联系人:李秀华、刘红艳,联系电话:89861220

电子邮箱:1044437063@qq.com


附件:1.精神行为异常识别清单

    2.重庆市沙坪坝区严重精神障碍诊断评估意见书

    3.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统计表

    4.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具体去向一览表

                  5.沙坪坝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登记表

                  6.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评估专项行动统计表

                  7.失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查找情况统计表


附件下载:

4.9沙卫发〔2021〕23号 沙坪坝区2021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评估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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