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009290438E/2022-01109 | 信息分类名称: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2-08-24 | 发布日期: | 2022-08-24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信访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文号: | 主题词: |
重庆市沙坪坝区信访办公室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1、负责处理区内外群众给区委、区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汇总、分析、反映和通报重要信访信息;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的建议。2、处理区委、区政府及市信访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区级相关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3、协调处理我区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到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集体访和重大疑难信访问题。4、协调、指导、检查全区信访业务工作,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组织信访干部培训。5、负责收集、征集,并督促采纳人民群众建议。6、负责信访稳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防控处置工作。7、统筹负责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群众工作。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沙坪坝区信访办公室内设综合科、群工科、办信科、信访稳定协调科4个内设科室,1个直属事业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沙坪坝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814.06万元,支出总计814.0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40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791.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26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1.88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22.18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788.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94万元,增长5.5%,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其中:基本支出524.12万元,占66.5%;项目支出264.31万元,占33.5%。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5.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5万元,增长15.56%,主要原因是信访遗留问题未全部化解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14.0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4.40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1.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26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12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经费收支。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2.18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8.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94万元,增长5.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经费收支。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5.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5万元,增长15.56%,主要原因是信访遗留问题未全部化解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7.70万元,占8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41万元,下降6.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经费收支。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6.20万元,占9.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38万元,增长78%,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和退休老干部死亡抚恤。
(3)卫生健康支出12.18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5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4)住房保障支出22.35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4.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8.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22万 元,增长16.4%,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和退休老干部死亡抚恤。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医保费、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75.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4万元,下降8.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经费收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7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41万元,下降45.7%,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4万 元,上升2.8%,主要原因是接待国内其他省市或我市其他区县信访部门到我单位调处三跨三分离信访积案。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67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信访稳定处突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33万元,下降48.9%,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7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12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6.7%,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或我市其他区县信访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信访稳定工作,调处三跨三分离信访积案。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6.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1万元,上升57.75%,主要原因是接待国内其他省市或我市其他区县信访部门到我单位调处三跨三分离信访积案。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14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8.8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9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经费收支。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1万元,下降75.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经费收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1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4万元,下降8.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经费收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4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涉及资金466.2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部门整体绩效评价:
2021年全面实现“七个坚决防止”的总体目标,实现重要敏感时间节点期间零进京上访、零进京非访两个“零目标”,确保全区社会政治大局持续稳定,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只减不增合理合规使用经费。
2021年度部门整体预算支出绩效自评表 | |||||||||||
填报单位(盖章):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沙坪坝区信访办公室 | 财政 科室 | 行财科 | 自评总分 | 100 | ||||||
联系人 | 傅景昕 | 联系电话 | 65368037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466.2 | 145.59 | 466.2 | 100% | 10 | 10 | |||||
年度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全面实现“七个坚决防止”的总体目标,实现重要敏感时间节点期间零进京上访、零进京非访两个“零目标”,确保全区社会政治大局持续稳定,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只减不增合理合规使用经费。 | 全面实现“七个坚决防止”的总体目标,实现重要敏感时间节点期间零进京上访、零进京非访两个“零目标”,确保全区社会政治大局持续稳定,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只减不增合理合规使用经费。 | 完成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 | 指标 | 年初 | 调整后 | 全年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核心指标 (是/否) | |
遗留及突出信访稳定问题化解 | 件 | 效益 | 20 | 116 | 116 | 100% | 20 | 20 | |||
信访困难群众帮扶 | 件 | 产出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
维稳处突及重要活动安保 | 次 | 产出 | 20 | 20 | 100% | 10 | 10 | ||||
重点人员稳控管理 | 人 | 产出 | 50 | 50 | 100% | 10 | 10 | ||||
零进京上访非访 | 人 | 产出 | 0 | 0 | 100% | 10 | 10 | ||||
律师坐班接访 | % | 产出 | 90% | 90% | 100% | 10 | 10 | ||||
制作信访法治宣传 | 次 | 产出 | 12 | 12 | 100% | 10 | 10 | ||||
群众满意度 | % | 满意度 | 90% | 90% | 100% | 10 | 10 |
(2)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解决经费和无主且不确定信访事项:
由于信访问题具有不预见性,因此经费使用也不能预见和具体估算,且每年支出情况不一,当前信访稳定形势严峻,城乡建设、征地拆迁、突出信访问题较多,加之信访问题具有不确定性和特殊性,若需要解决这些问题均需要从该笔经费中支出。如下表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填报单位(盖章): | ||||||||||
项目名称 | 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解决经费和无主且不确定信访事项的处置经费 | 自评总分(分) | 100.00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沙坪坝区信访办公室 | 联系人及电话 | 傅景昕65368037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 |||||
年度总金额 | 260 | 260 | 260 | 100% | 10 | |||||
其中:①部门预算 | 260 | 145.59 | 其中:①本单位实际支出 | 114.41 | 44% | / | ||||
②其他部门指标调入 | 来源单位 | 0 | 金额 | 0 | ②调出到其他单位的实际总支出 | 145.59 | 56% | / | ||
年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由于信访问题具有不预见性,因此经费使用也不能预见和具体估算,且每年支出情况不一,当前信访稳定形势严峻,城乡建设、征地拆迁、突出信访问题较多,加之信访问题具有不确定性和特殊性,若需要解决这些问题均需要从该笔经费中支出。 | 根据工作实际,全年划拨部门、街镇信访工作经费145.59万元,确保全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 主要用于处理郁金香爆炸事件遗留信访问题、涉众型经济案件司法审计费、全国两会等特殊敏感时间节点各街镇信访重点人员稳控工作经费、扬言报复社会极端人员稳控工作经费、意外死亡赔偿纠纷信访问题、征地拆迁房屋征收遗留信访问题等。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年初指标值 | 调整后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核心指标 (是/否) | 权重(分) | 指标得分 (分) |
遗留及突出信访稳定问题化解 | 件 | ≥ | 20 | 116 | 116 | 100% | 是 | 30 | 30 | |
突发信访稳定问题化解 | 件 | ≥ | 100 | 95% | 95% | 100% | 是 | 30 | 30 | |
群众满意度 | % | ≥ | 90% | 90% | 90% | 100% | 是 | 30 | 30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3)信访稳定联动专项经费及困难群众帮扶经费:
我区信访老户众多且化解难度大,每年稳控和疏导工作需要支出大量费用,对越、转业志愿兵等市级牵头人员均在我区,需要阶段性开展扶贫帮困工作。如下表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填报单位(盖章): | ||||||||||||||
项目名称 | 信访稳定联动专项经费及困难群众帮扶经费 | 自评总分(分) | 98.70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沙坪坝区信访办公室 | 联系人及电话 | 傅景昕65368037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 |||||||||
年度总金额 | 150 | 150 | 150 | 100% | 10 | |||||||||
其中:①部门预算 | 150 | 150 | 其中:①本单位实际支出 | 150 | / | |||||||||
②其他部门指标调入 | 来源单位 | 金额 | ②调出到其他单位的实际总支出 | / | ||||||||||
年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我区信访老户众多且化解难度大,每年稳控和疏导工作需要支出大量费用,对越、转业志愿兵等市级牵头人员均在我区,需要阶段性开展扶贫帮困工作。 | 慰问各大利益述求群体困难群众20余次,排查全区重大矛盾纠纷100余件,化解90余件,化解率92%,完成区内重大项目风险评估60项。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年初指标值 | 调整后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核心指标 (是/否) | 权重(分) | 指标得分 (分) | ||||
拨付街镇、部门信访稳定专项经费 | 万元 | ≥ | 100 | 145 | 145 | 100% | 是 | 30 | 30 | |||||
信访困难群众帮扶 | 人 | ≥ | 50 | 50 | 50 | 100% | 是 | 30 | 30 | |||||
群众满意度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是 | 30 | 30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
(4)稳定处突专项经费:
我区各领域矛盾纠纷较多,近年来涉军群体维权活动较为频繁,饶思霞、张国琼、张跃堃、彭前玉等信访老户逢节必闹呈常态化,到市进京上方频繁,处置、劝返、稳控等相关工作经费不确定。如下表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填报单位(盖章): | |||||||||||||||||||||
项目名称 | 稳定处突专项经费 | 自评总分(分) | 100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沙坪坝区信访办公室 | 联系人及电话 | 傅景昕65368037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 ||||||||||||||||
年度总金额 | 40 | 40 | 40 | 100% | 10 | ||||||||||||||||
其中:①部门预算 | 40 | 40 | 其中:①本单位实际支出 | 40 | / | ||||||||||||||||
②其他部门指标调入 | 来源单位 | 金额 | ②调出到其他单位的实际总支出 | / | |||||||||||||||||
年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我区各领域矛盾纠纷较多,近年来涉军群体维权活动较为频繁,饶思霞、张国琼、张跃堃、彭前玉等信访老户逢节必闹呈常态化,到市进京上方频繁,处置、劝返、稳控等相关工作经费不确定。 | 列管ABCD类重点信访人员50人,全年稳定处突160余次,,处置市联合调度中心涉稳指令800余条,确保特殊敏感时期零进京上访非访,全面实现“七个坚决防止”的总体目标。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年初指标值 | 调整后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核心指标 (是/否) | 权重(分) | 指标得分 (分) | |||||||||||
维稳处突及重要活动安保 | 次 | ≥ | 20 | 20 | 20 | 100% | 否 | 30 | 30.00 | ||||||||||||
重点人员稳控管理 | 人 | ≥ | 52 | 52 | 52 | 100% | 否 | 30.00 | |||||||||||||
零进京上访非访 | % | ≥ | 0 | 0 | 0 | 100% | 否 | 30 | 30.00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
(5)信访法制化宣传经费:
随着信访法治化建设的深入推进,信访法制宣传、基层信访代理、信访老户心理疏导均将进一步推进,基层信访基础业务建设将会进一步加强。如下表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填报单位(盖章): | |||||||||||||||||||||
项目名称 | 信访法制化宣传经费 | 自评总分(分) | 100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沙坪坝区信访办公室 | 联系人及电话 | 傅景昕65368037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 ||||||||||||||||
年度总金额 | 16.2 | 16.2 | 16.2 | 100% | 10 | ||||||||||||||||
其中:①部门预算 | 16.2 | 16.2 | 其中:①本单位实际支出 | 16.2 | / | ||||||||||||||||
②其他部门指标调入 | 来源单位 | 金额 | ②调出到其他单位的实际总支出 | / | |||||||||||||||||
年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随着信访法治化建设的深入推进,信访法制宣传、基层信访代理、信访老户心理疏导均将进一步推进,基层信访基础业务建设将会进一步加强。 | 协调2名律师每周一、周二在区信访接访中心述调对接室坐班接待群众;制作信访法治宣传海报、展板,引导群众依法逐级信访;制作信访法制宣传单、宣传册、宣传伞、宣传扇、宣传环保袋等宣传资料。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年初指标值 | 调整后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核心指标 (是/否) | 权重(分) | 指标得分 (分) | |||||||||||
律师坐班接访 | 次 | ≥ | 96 | 96 | 96 | 100% | 是 | 30 | 30.00 | ||||||||||||
制作信访法治宣传海报、展板、宣传品等 | 次 | ≥ | 12 | 12 | 2 | 100% | 是 | 30 | 30.00 | ||||||||||||
群众满意度 | % | ≥ | 90% | 90% | 90% | 100% | 是 | 30 | 30.00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部门2021年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部门已完成2021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我部门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人: 023-65368037。
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委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