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原来办理的社保卡还可以继续使用吗?
答:原社保卡可以继续正常使用,同时未办理社保卡的参保人也可通过医保电子凭证直接就医结算。
问题二:医保电子凭证可以跨省使用吗?
答:可以。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生成,标准全国统一,跨区域互认,参保人可以依此在全国办理有关医保业务。
比如需要异地就医,参保人通过使用国家医保 APP 或“重庆医保”微信公众号,填报相关信息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即可在备案地区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医保基金支付。
问题三:领取激活后为什么附近的医院药店不能使用?目前哪些医院药店可以使用?
答:医药机构在部署动态库后即可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目前全市已有超过4800家定点机构部署完成,预计在年底前完成大部分定点医药机构的部署。可通过“重庆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已开通的定点医药机构。
问题四:一个手机是否可以代领多个电子凭证?可以用亲人的电子凭证代为看病购药吗?
答:一个身份证对应激活一个医保电子凭证。一个手机可通过亲情绑定功能绑定最多5个家庭成员的医保电子凭证。目前国家医保APP已实现亲情账户绑定功能,可通过该功能为亲人代为看病购药。
问题十一:可以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预约挂号吗?预约挂号可以使用医保费用吗?
答:我市计划逐步上线移动支付功能,届时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APP地方专区进行试点医院的预约挂号,完成医保基金和个人账户的支付。
问题十二:就医买药过程中可以使用医保电子凭证退款吗?
答:目前退款采用线下流程,参保人通过向定点机构申请,完成退款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