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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相关信息解答(一)
来源:重庆市沙坪坝区医疗保障局 日期:2021-05-17

生育保险报销、生育生活津贴计算......大家关心的这些生育保险问题,这里解答了!


问:我妻子怀孕了,但是她没工作,没有参加生育保险。请问她可以使用我的生育保险报销生育费用和生育津贴吗?

答:生育保险参保男职工可以报销参保人本人符合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不包括报销其妻子的生育费用或生育津贴。


问:我生了小孩后,生育保险要怎么报销?需要办什么手续和什么资料?

   答:参保职工在重庆市医保定点医院生产的,生育医疗费可在定点医院网上结算。生产后,参保职工本人或委托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银行卡账户信息和出院证明等资料到参保地医保局申领生育生活津贴。在医保定点医院进行了联网结算的女职工还可以通过“重庆医保”微信公众号申领生育生活津贴。

因紧急情况或异地生产未联网结算的参保职工,可在生产后由本人或委托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医院收费票据、费用清单、病历资料(诊断证明、处方、检查报告单等)、银行卡账户信息等资料到参保地医保局,手工报销生育医疗费并申领生育生活津贴。


我参加的是重庆市城乡居民医保,我生育可不可以使用居民医保报销?

答: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生育方面可以享受的待遇包含以下3类:

➥ 门诊产前检查报销100元;以医院上传的其怀孕首次检查时间为起始时间,8个月为一个周期,期间发生的检查费用超过限额的按限额补助,不足的按实际发生额补助,其费用不受药品目录和诊疗目录限制。

➥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住院顺产分娩定额报销400元

➥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具备剖宫产指征的孕产妇,在执行单病种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剖宫产,按规定实行单病种定额结算;在未执行单病种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剖宫产按普通住院结算,低于400元的按400元补足


问:我想咨询下,女职工是参加生育保险后就可以报销生育费用吗?

答:参保职工从参保单位为其足额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才可以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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