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MB18895344/2024-00158 | 信息分类名称: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4-05-07 | 发布日期: | 2024-05-11 |
名称: | ( 沙 )应急罚〔2024〕(执)2-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
文号: | ( 沙 )应急罚〔2024〕(执)2-2号 | 主题词: |
被处罚人:李* 性别:男 年龄:40岁 身份证号码:500226********3977
家庭住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火炬大道98号******
邮政编码:400039 联系电话:136****1881
所在单位:重庆洪本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职务:现场负责人
单位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街道新开寺村刘家湾组
违法事实及证据:
2024年2月6日13时左右,重庆洪本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工人张*勇、夏*会和胡*发3人在机械加工车间开始上班,张*勇在APA-160压力机前操作冲压摩托车离合片油穴(打麻点),夏*会和胡*发在车间入口左侧、APA-160压力机斜对面清洗和包装摩托车离合片。期间,胡*发用小推车到张*勇岗位右侧处装运了2次已完成油穴冲压加工的摩托车离合片去清洗和包装。15时5分左右,胡*发第3次到APA-160压力机的右侧处装运摩托车离合片时,看见张*勇头部受伤仰面躺在地上,地面和设备上有喷溅血迹及头部组织。重庆鹏嘉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工人骆*刚在上班途中路过该公司门口得知此事,立即拨打了120和110。15时40分左右,120医护人员到达事故现场,经检查确认张*勇已死亡。李*作为该公司现场负责人,存在未认真履行现场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对工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
以上事实主要证据如下:
证据一:询问笔录,证明2024年2月6日13时左右,重庆洪本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工人张*勇、夏*会和胡*发3人在机械加工车间开始上班,张*勇在APA-160压力机前操作冲压摩托车离合片油穴(打麻点),夏*会和胡*发在车间入口左侧、APA-160压力机斜对面清洗和包装摩托车离合片。期间,胡*发用小推车到张*勇岗位右侧处装运了2次已完成油穴冲压加工的摩托车离合片去清洗和包装。15时5分左右,胡*发第3次到APA-160压力机的右侧处装运摩托车离合片时,看见张*勇头部受伤仰面躺在地上,地面和设备上有喷溅血迹及头部组织。重庆鹏嘉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工人骆*刚在上班途中路过该公司门口得知此事,立即拨打了120和110。15时40分左右,120医护人员到达事故现场,经检查确认张*勇已死亡。证明李*作为该公司现场负责人,存在未认真履行现场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对工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
证据二: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证明主体合法。
证据三:勘验笔录,证明事故现场勘验情况属实。
证据四:在事故调查中,重庆洪本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提交的资料中无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冲压设备和冲压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台账,隐患排查台账,工人安全教育培训等相关资料,证明重庆洪本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李*,存在未认真履行现场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对工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和第五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的规定,根据重庆洪本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提供的李勇2023年收入证明,决定给予李*处以罚款人民币19200元(壹万玖仟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重庆市沙坪坝区应急管理局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罚款缴至重庆市工商银行天星桥分理处,账号3100024919026404335(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到期不缴本机关有权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重庆市沙坪坝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