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应急管理局机构职能(2024年版)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监督实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地方标准。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全区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难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镇街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国家、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工作。

(八)协调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市级下拨及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和各镇街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煤矿安全生产政策规划制定修订、执法监督、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管理、统计分析、宣传教育培训等综合性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

(十四)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六)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品种目录,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十七)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政治部。负责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党组日常工作和指导支部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群、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承担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机要、保密、信访、安全、稳定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二)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档案、后勤服务等机关日常管理事务和应急管理系统干部业务教育培训工作。统筹区级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劳动工资、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科技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公众知识技能普及工作。指导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依法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三)综合协调科。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火灾扑救工作。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依法牵头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四)安全监管一科。负责煤矿、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负责和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煤矿安全生产规划;依职权开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开展煤矿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参与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参与组织煤矿事故调查处理。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规范本部门行政审批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情况。

(五)安全监管二科。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督促相关行业执行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情况。

(六)自然灾害监管科。负责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协调区域应急中心等应急重点工程和推动避难设施建设。负责森林、草原火情监测预警有关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和管理重要应急物资的调拨,承担中央、市级下拨及区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七)应急救援管理科。统筹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开展应急平台建设与维护工作,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组织较大以上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参与跨区域应急救援。

三、联系方式

地址:沙坪坝区都市花园东路7号B栋5楼

邮编:400038

电话:023-65912318

四、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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