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MB18895344/2021-00135 | 信息分类名称: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文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应急局 | 生成日期: | 2021-03-22 | 发布日期: | 2021-03-22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坪坝区危险化学品企业设备完整性管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沙安办〔2021〕26号 | 主题词: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危险化学品企业设备完整性管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安办〔2020〕129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设备完整性管理专项行动。现将《沙坪坝区危险化学品企业设备完整性管理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沙坪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沙坪坝区危险化学品企业设备完整性管理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科学管理和本质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因设备设施陈旧、带病运行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保持平稳形势,根据《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危险化学品企业设备完整性管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安办〔2020〕129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减少危险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企业主体责任原则。设备淘汰更新责任主体在企业,企业要建立设备数据库,完善设备档案台账,掌握设备安全状况,开展设备风险评估并按照相关要求实施淘汰更新,确保设备运行安全可靠。
(二)依法监管原则。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按照“三个必须”、“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要求,有关部门对相关设备依法实施监管。
(三)强制淘汰与更新原则。积极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设备滚动淘汰制度,鼓励引导企业引进先进装备和技术,加快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步伐,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
(四)分类监管原则。严格监督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健全设备完整性管理体系;督促安全风险不大、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制定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
三、工作目标及职责分工
(一)工作目标。
创新工作机制,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和强化政府监管相结合,争取奖励资金和优惠政策,对全区现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一轮老旧设备淘汰更新及自动化改造工作,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设备设施本质安全水平,初步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为构建全市化工设备管理信息系统提供支撑,为建立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设备完整性管理地方标准奠定基础。
(二)职责分工。
1. 区安委办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设备完整性管理专项行动工作,视情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有关单位工作进展,研究部署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2.各镇街、管委会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负责组织、检查和督促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设备完整性管理工作。
3.区应急局履行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负责设备完整性管理工作业务指导,严把安全生产审查关。
4.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严把项目备案关,对不符合本方案要求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备案。
5.区经济信息委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严把技改项目备案关,对不符合本方案要求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备案;结合智能制造,争取补助资金。
6.区商务委履行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责任,严把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关,督促企业加强设备安全管理。
7.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企业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8.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督促企业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监督检查中如发现涉及消防、安全等问题,应及时移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并要求企业主动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9.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防护措施。
10.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设备安全运行状况,主动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按时保质完成老旧设备淘汰更新及自动化改造相关工作。
11.其他各有关单位要各尽其责,协同推进设备完整性管理专项行动。
四、主要内容
(一)建立健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设备全生命周期过程管理、设备完整性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建立健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建立设备隐患(包括渗漏、疲劳裂纹、摆动与运转故障、腐蚀、冲蚀)管理制度、设备风险评估管理制度、设备更新淘汰和升级改造管理制度。要对设备设计与选型、购置与制造、安装施工、验收、使用维护维修、更新改造、备品配件、供应商和承包商的管理等各个环节,全面加强设备安全管理。
(二)实施设备分级分类管理。
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按照设备在生产经营中的重要程度、可靠性、发生故障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制定设备分级分类标准,确定设备等级并建立清单,按照关键设备、主要设备、一般设备等类别进行管理。要确定设备分级分类管理的内容,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合理配置资源,根据设备检维修、项目改扩建等情况,及时对设备分级进行动态调整。
(三)建立完善设备设施档案和台账。
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建立设备设施档案、台账,包括设备名称、编号、技术资料和备品配件、设备操作和检维修、设备风险分析、设备更新和淘汰、设备操作及维修人员资格与培训等。特种设备、关键设备和主要设备应做到“一台(套、机)一档”。企业可以建立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设备管理可追溯、实时监控。
(四)加强设备预防性维修管理。
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在可靠性分析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开展设备预防性维修,建立预防性维修台账。鼓励企业开发设备管理系统进行设备信息的收集、加工、分析、预测、维护,提高设备工作及维护维修效率,保证设备功能完整,处于安全可靠的受控状态。
(五)加强装置泄漏监(检)测和防腐蚀管理。
危险化学品企业应统计分析可能出现泄漏的部位、物料种类和最大量。定期监(检)测生产装置动静密封点及易腐蚀部位,建立检测数据库,对发现的隐患及时处理。对重点部位加大检测检查频次,及时发现和处理管道、设备壁厚减薄情况;定期评估防腐效果,核算设备剩余使用寿命,及时发现并更新更换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
(六)加强电气安全管理。
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建立电气设备设施操作、维护、检修等管理制度,开展电源系统安全可靠性分析和风险评估,加强防爆电气设备、线路检查检测和维护管理。
(七)加强安全仪表及其自动化控制系统管理。
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仪表系统安全完整性等级评估,在新装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投用前、长期停用的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再次启用前进行检查确认。强化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日常维护保养,建立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停运、变更专业会签和技术负责人审批制度。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安全仪表功能(SIF)及其相应的功能安全要求或安全完整性等级(SIL)。严格按照《过程工业领域安全仪表系统的功能安全》(GB/T21109)和《石油化工安全仪表系统设计规范》的要求,设计、安装、管理和维护安全仪表系统。
(八)加强动设备管理。
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建立动设备操作规程,加强动设备润滑管理,明确动设备工况条件。重点监测大型机组和重要动设备的转速、振动、位移、温度、压力、腐蚀性介质含量等运行参数,及时评估设备运行状况。
(九)加强设备变更管理。
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对设备变更进行分类分级管理,严格执行设备淘汰更新类别及改造标准表(见附件1),对变更过程进行风险管控,防止产生新的缺陷。设备变更分为一般变更、较大变更和重大变更。以下变更应纳入设备变更管理范围。
1. 设备管理活动的过程或程序变更。
2. 设备本身材质、结构、用途、工艺参数、运行环境的变更。
3. 引入新的设备、设备系统或技术(含报废或退役)。
4. 外部因素变更(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变化)。
5. 资源需求变化(人员、工机具、场所等)。
企业对设备变更的管控过程包括变更申请、评估、审批、实施、关闭等全过程。
(十)开展设备安全风险评估。
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按照风险管理的要求,制定设备风险评估制度,确定风险评估方法,定期开展设备风险评估。对存在较大风险、重大风险、不可接受风险的设备,要采取大修、升级改造、更新淘汰等措施,将风险降到可接受程度。
1. 超过设计规定使用寿命的设备,每年开展一次风险评估;
2. 无设计使用寿命资料的设备,满足以下条件的,每年应开展一次风险评估;
(1)生产、储存强腐蚀性介质设备,使用年限超过十年。
(2)生产、储存甲、乙类火险等级的易燃易爆介质设备,使用年限超过十五年。
(3)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设备,使用年限超过十五年。
(4)生产储存其他危险化学品设备,使用年限超过二十年。
3. 关键设备、主要设备,每两年开展一次风险评估。
(十一)提升设备管理人员能力。
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明确设备管理责任。加强设备管理人员教育培训,提高设备管理能力。自2021年1月起,新入职的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制造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五、工作步骤
设备完整性管理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2021年1月至3月下旬)。各镇街、管委、区级有关部门进行动员部署,及时启动相关工作,将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告知各危险化学品企业。
(二)企业自查整改(2021年3月下旬至2021年6月)。各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本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认真排查设备安全管理状况,建立健全设备安全管理体系,完善设备管理制度和管理档案,定期开展设备风险评估,按照《设备淘汰更新类别及改造标准表》(见附件1)的要求,对老旧设备进行淘汰,实施自动化改造升级。
(三)督导检查(2021年7月至2021年9月)。各镇街、管委、区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任务分工,对企业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储存、特种设备、环保、消防等设备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对新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督办整改。
(四)总结提升(2021年10月)。各镇街、管委、区级有关部门对督导检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结合危险化学品企业实际情况,提出设备完整性管理技术标准或工作建议,于2021年10月30日前将电子档报送至区应急局,由区应急局汇总和向市级有关部门报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管委会,各区级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紧紧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按照区安委办工作部署,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落实专人负责危险化学品企业设备完整性管理专项行动工作,组织专题研究,强化统筹安排,及时推进实施有关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作。
各区级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各司其职,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和指导职责,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强化联合执法检查,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强化督查考核。
区安委办适时组织对危险化学品企业设备完整性管理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查,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手段推进工作,对发现的典型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督办,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四)严格执法监督。
各镇街、管委会,区级有关单位要加强日常执法检查,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细则,按照设备完整性管理检查表(见附件2)的要求,督促企业积极整改各项隐患,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及时提请区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对符合淘汰条件的特种设备及其他设备设施,使用企业瞒报、未及时淘汰或淘汰后恢复原用途的,继续使用而发生事故的,对使用单位给予从重处罚,并从严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