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MB18895344/2022-00772 | 信息分类名称: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文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应急局 | 生成日期: | 2022-12-21 | 发布日期: | 2022-12-21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安全专项整治 “回头看”的通知 | ||||
文号: | 沙安办〔2022〕52号 | 主题词: |
各镇街、管委会,有关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渝安办〔2022〕100号)精神,为深刻汲取九龙坡区华岩镇非法储存有毒危险化学品亡人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故发生,现将我区非法违法“小化工”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
按照区安委会《沙坪坝区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沙安委〔2021〕1号)整治任务要求,各镇街、管委会要严格落实排查整治责任,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手段,扎实推进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要采取全面排查、明查暗访、突击检查、联合检查、视频排查、电话访问等多种方式,逐村(社区)、逐企(单位)、逐户开展再排查再整治,做到重点单位全覆盖。重点突出“五个有没有”:一是查清辖区内有没有擅自改变生产经营范围,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是否存在非法从事化工生产行为;二是查清辖区内有没有利用闲置、废弃、关停企业厂房以及居民住房、经营性自建房以及以往被查处或注销的场所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经营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三是查清辖区内有没有以挂靠、租赁和“厂中厂”等方式,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四是查清辖区内有没有利用地处乡村、偏僻地区、废弃养殖场、矿山宕口等,涉及化工生产的、隐蔽性流动性强的小作坊、黑窝点;五是查清辖区内有没有利用普货仓库或“大棚房”违法违规堆放危险化学品。对疑似非法违法“小化工”第一时间报送区安委办进行分析研判、科学界定,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分类整治。
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对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非法违法“小化工”,要从严从快果断处置,对非化工企业超经营范围从事化工品生产经营的,依法责令立即停产,限期拆除非法化工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进行生产、经营、储存的“小化工”、小作坊和黑窝点一律立即取缔,坚决实施“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设备、清厂房、清理原材料和产品),依法追究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加强安全风险管控
各镇街、管委会、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为契机,加强联动,针对性开展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发挥网格化、信息化监管效能,全面动态掌握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切实消除非法违法“小化工”的滋生土壤,集中清理一批非法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形成长效治理机制,严防死灰复燃,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重庆市沙坪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