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MB16567301/2022-01029 | 信息分类名称: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住房城乡建委 | 生成日期: | 2022-05-25 | 发布日期: | 2022-05-25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排水管网运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
文号: | 沙住建发〔2022〕118号 | 主题词: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城投公司、国际物流枢纽公司、工投公司、旭辰集团公司、沙坪坝滨建司、重庆沙坪坝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城市综合交通枢纽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土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沙坪坝排水有限公司: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论述,按照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排水管网运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刻吸取两江新区“3.13”较大涉险事故和荣昌“3.19”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教训,以案为鉴,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排水管网运维安全管理,保障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
各镇街和运营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把安全生产意识放在心上、工作抓在手上、责任扛在肩上、措施落在行动上。加强排水管网运维安全管理,压紧压实巡查管护安全责任,做到“守土有责、人人有责”,坚决遏制排水领域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全面排查,闭环整治
按照《关于开展城镇排水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的通知》(渝建排水〔2022〕1号)要求,各镇街和运营单位要全面开展排水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排水设施巡查管护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加强统筹分析,有效减少同类隐患出现。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实行登记、治理、验收、销号闭环管理,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隐患,要依法采取临时强制措施,实施备案销号制度,并定期向我委报告整改情况。
三、完善制度,严格执行
各镇街和运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和运行维护规章制度,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审批制度,规范作业程序,硬性要求审批人员和申请人员共同对照作业,逐条逐项核查安全技术措施、现场管理措施、规范作业措施、应急保障措施完备情况,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各镇街和运营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紧紧围绕一线作业人员人身安全落实各单位责任,即作业单位对一线作业人员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权属单位对一线工作人员承担安全首要责任、主管部门对一线工作人员承担安全监管责任。在方案制定、作业审批、作业展开等关键节点逐级进行书面确认,做到“谁指派、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确保责任到人、责任到岗,杜绝制度执行流于形式。
各镇街和运营单位要加强作业时段气象条件的预警预判,严禁在极端天气下组织作业,各项作业应按照作业审批、作业准备、安全作业、作业完成等四个程序规范开展,以有限空间风险防控为例,审批阶段应包含安全交底、设备检查、封闭作业区域及安全警示、打开进出口、安全隔离、清除置换、初始气体监测、强制通风、再次检测、人员防护等内容;作业阶段应包含安全作业、持续监测和通风、作业监护、异常情况撤离等内容;完成阶段应包含关闭进出口、解除隔离、恢复现场等内容。其余类型作业可参照上述程序进行。
四、强化培训,宣讲安全
各运营单位持续开展企业年度安全培训、管理和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新进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等,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履行安全职责的能力基础,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有效减少违规指挥、违章作业现象发生。各镇街广泛开展安全宣讲,宣传排水领域安全知识,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意识。
五、信息报送和执法检查
各镇街和运营单位于6月15日前将2022年一季度排水设施管护台账及盖章扫描件报送至联系邮箱377738632@qq.com。未建立台账或不认真落实排水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我委将扣除一季度考核分,同时结合各镇街和运营单位自查整治情况,组织开展排水设施专项安全检查及执法工作。各镇街和运营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认真做好排水设施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信息报告工作。
特此通知。
重庆市沙坪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5月25日
(联系人:吕迎新;联系电话:13983138317。)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