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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镇答华龙网网友关于“农转非相关问题”的咨询
发布日期: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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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网友留言:本人于2009年读大专时学校强制要求农村户口学生响应政策统一转入学校地址户籍,本人当时的意愿是不想转出。本人原户籍属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凰镇五福村。在毕业后想转回原户籍,本人当地派出所说不能转回原农村户籍,为我办理了单独的城镇居民户口    问题:1、我现在户口还能转为农村户口吗?   2、我和父母户口分开怎么证明亲属关系    3.我孩子户口上在我的户口上,以后孩子读书会有影响吗?   4.如果征用土地我和我的孩子能享受征地补偿吗(学校游说的理由里面有一条是农转非的学生依然享有农村户口一样的权益)5.我家现在是属于农村地质灾害的危房,现在沙坪坝区有政策可以申请危房重建,一个户头3万,人头每人1.5万,本来我们家可以享受4人一个户头的钱共计9万,现在以本人不是农村户口为由只计入我爸妈的人头,共计6万,导致不能重修危房怎么解决。


凤凰镇回复:尊敬的网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农转非相关问题,我镇高度重视,及时了解核实情况。现将您反映的五个方面问题一一回复如下:

1.关于转户问题:现户口不分农村、城镇,统称为居民户口;

2.关于亲属证明问题:亲属关系证明可以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查询办理;

3.关于孩子读书:上您户口是对孩子上学没有影响的;

4.关于征地补偿问题:根据《重庆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渝府令第344号)规定,因其他原因,户口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迁出进城落户,但长期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且取得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员计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总人口;

5.您反映的地质灾害危房修建问题:因嫁娶等原因未登记成为房屋所在村社农村集体经济成员,而且未居住在受地灾威胁范围房屋的,不符合地灾搬迁补助条件,故不能纳入地灾搬迁补助对象。

如有疑问可前往凤凰镇征地办、规建办、派出所询问,或拨打电话023-6560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