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0092912540/2024-00077 | 信息分类名称: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其他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石井坡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4-07-30 | 发布日期: | 2024-07-30 |
名称: | 生育登记证办理指南 | ||||
文号: | 主题词: |
生育登记证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24-07-30
一、申请条件
1.户籍或女方居住在本地:一方户籍在本市,或双方户籍均不在本市但女方在本地居住满1个月的夫妻在生育第一个子女或第二、三个子女前,凭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再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进行登记,自主安排生育。
2.生育第一或第二、三个子女:一是夫妻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二是夫妻双方曾共同生育1个或者2个子女,均无其他子女;三是夫妻一方曾生育过1个或者2个子女。
二、申请材料
1.结婚证 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2.重庆市生育登记服务表 原件(1份)
3.户口簿 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夫妻双方身份证正反面 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前配偶死亡医学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 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7.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 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四、是否收费
不收费
五、咨询电话
023-65135071
六、办公地址
石井坡街道公共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