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009291406C/2025-00018 | 信息分类名称: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覃家岗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5-02-25 | 发布日期: | 2025-02-25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覃家岗街道办事处(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覃家岗街道办事处(本级)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覃家岗街道办事处为区政府派出机构,根据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电子公文(沙委编委发〔2024〕23号)文件精神,主要职能转变为增强街道行政执行、为民服务、议事协商、应急管理、平安建设五大能力的要求,围绕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四板块”强化街道核心职能,全面正确履职。
(二)单位构成。
覃家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本级)设置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等5个内设机构。辖区共有3个村、9个社区,分别为上桥村、新桥村、梨树湾村;新立社区、新鸣社区、梨园社区、凤天路社区、马家岩社区、新凤社区、梨泉社区、金桥社区、金星社区。
我单位为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覃家岗街道办事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无纳入本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965.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65.19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869.05万元,主要是村四职、社区七职干部及本土人才待遇支出、村社区运行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等纳入本年预算,经费拨款增加869.0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965.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31.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8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869.0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19.2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988.2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65.1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65.19万元,比2024年增加869.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2.63万元,比2024年减少119.2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在岗、临聘等人员经费减少,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村社区等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812.56万元,比2024年增加988.28万元,主要原因是村四职、社区七职干部及本土人才待遇、城管人员执法补贴、党建兼职网格员固定补贴等支出纳入本年预算,主要用于“三保”保基本民生、政策性人员、群众慰问帮扶、清扫保洁及市政绿化管护、基层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
我单位2025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12.16万元,与2024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4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0万元,比2024减少4.7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4.76万元,比2024增加4.76万元;主要原因是有车辆已达到报废年限等条件,该车辆将于2025年完成报废处置,同时将其运行维护费用于分期购置新公务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97.22万元,比上年增加10.52万元,主要是因为上年机关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商品服务支出未全部纳入运行经费,本年主要用于机关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5.3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2.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25.3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2.3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812.56万元,相关绩效在覃家岗街道办事处汇总级公开。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2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袁俊杰 联系方式:023-65349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