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6009290438E/2018-00077 信息分类名称: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8-08-31 发布日期: 2018-08-31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天星桥街道办事处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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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天星桥街道办事处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8-08-31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天星桥街道办事处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街道党工委主要职责

街道党工委是区委的派出机构,是街道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街道党工委对社区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负全面责任。街道党工委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完成。

2)讨论决定本街道城市管理、社会服务、发展经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对辖区内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务性的事务起领导、组织和协调作用。

3)领导街道办事处、武装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4)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台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任免、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6)领导街道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7)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1)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人民政府的决定。

2)负责社区管理工作,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加强居委会管理和建设,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做好拥军优属、优抚安置、婚姻登记、殡葬改革、老龄等工作,维护妇女儿童、残疾人和归侨、侨眷、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做好民兵预备役、征兵和国防动员工作。

3)开展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管理辖区内失业、下岗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做好城市低保、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管理与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就业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5)负责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环境保护等城市管理工作;组织单位和社区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

6)参与检查、督促新建改建的住宅和公共建筑,市政公共设施配套项目的落实、验收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其使用进行管理监督。

7)负责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和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制定所辖区域的社区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协调社区各类公益性基础设施的建立和完善,培育和发展社区中介服务组织,指导社区服务资源的合理配置;对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搞好街道财政预算和收支管理,接受审计机关审计。

8)统筹协调公安、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派出机构或专职人员的行政执法工作。

9)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计划统计、社区教育、社区卫生、群众性文化、科普、体育等工作。

10)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开展治安保卫、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外来人口综合管理等工作。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星桥街道设5个综合办事机构。

(1)党政办公室( 挂精神文明办公室牌子)

统一负责和协调组织、宣传、统战、精神文明、民族宗教、纪检监察、妇联、  工会、团委、人事、编制、老干、安全生产、文秘、  档案、  信访、保密、后勤等方面的工作。做好人大、政协联络工作,负责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

    (2)社区建设科

    统一负责和协调社区建设、社区管理、民兵预备役、征兵、国防动员、民政(居委会建设、婚姻、殡葬、教灾、扶贫助残、优抚等)、劳动保障、老龄等方面的工作。

    (3)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

    统一负责和协调辖区内的城管、国土、市政建设、环保、环卫、爱国卫生、绿化、防汛、  交通、规划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4)社会事务科(挂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

    统一负责和协调财政、审计、计划统计、工商、税务以及人口与计划生育、社区科普、教育、卫生,群众性文化、体育等方面的工作。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统一负责和协调辖区内的社会治安、司法调解、法制宣传、公安派出所、外来人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街道纪工委(监察室)、武装部、工会、团委、妇联、科协等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具体承担辖区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并协助区有关主管部门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具体承担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法接受委托的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7)司法所

①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②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③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④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⑤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⑥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⑦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⑧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⑨承担法律援助站的日常管理工作;

⑩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3.设置街道下属事业单位3:财政所、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挂文化站牌子) 劳动社会保障服务所(就业管理站并入)

    (1)财政所

    财政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暂核定事业编制4名;其人员由原财政所的在编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街道的财政预算、收支以及协税护税等具体工作,财务收支接受审计机关审计。

    (2)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挂文化站牌子)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暂核定事业编制8名;其人员由原街道办事处接收下派的文化专干、社教专干、城管“三员”、及招聘的居委会干部等纳入财政全额预算的在编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街道居委会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辖区社教、文化服务工作;辖区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市政设施的服务工作。

    (3)劳动社会保障服务所

    劳动社会保障服务所为自收自支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其经费暂由财政适当补助),暂核定事业编制9名;其人员由原就业管理站的在编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服务。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3,041.44万元,支出总计3,041.44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309.70万元、下降9.24%,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较之2016年度区财政拨款安排减少。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041.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6.28万元,占28.48%;项目支出2,175.16万元,占71.52%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041.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9.70万元,下降9.24%。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较之2016年度区财政拨款安排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5.46万元,增长193.5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各类专项经费(如:清扫保洁、市政设施管护、公厕管护、绿化管护、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等)支出预算2005.46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41.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9.70万元,下降9.24%。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创建全国卫生城区项目经费安排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5.46万元,增长193.58%。主要原因是增加各类专项经费(如:清扫保洁、市政设施管护、公厕管护、绿化管护、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等)支出2005.46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8.22万元,占21.9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9.4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物价上涨;国防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00万元,主要原因是决算列项目支出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决算列项目支出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3.65万元,占4.0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54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项目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20.98万元,占20.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3.3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职业年金、养老保险缴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85万元,占1.5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25万元,主要原因是控制项目(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支出减少;城乡社区支出1,513.86万元,占49.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38.46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追加安排各类专项经费支出预算;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7.00万元,占0.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0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项目为国防支出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00万元,占0.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89万元,占1.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6.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3.20万元,较上年增加122.4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63.09万元,较上年增加120.23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咨询费、劳务费、维修费、手续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1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8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9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4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减少公务用车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19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1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265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4.96元,车均维护费3.2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4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咨询费、劳务费、维修费、租赁费、手续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81.61万元,增长190.40%,主要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用于保障递送机要文件、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重要公务和集体出行等活动使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2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街道对1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175.16万元。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街道成立了以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财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各个科室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其项目,根据项目制定相应绩效评价机制,要求各科室根据本年度项目绩效评价要求,完成相应工作目标并按进度完成款项支付。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5335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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