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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新桥街道 生成日期: 2025-02-25 发布日期: 2025-02-25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新桥街道办事处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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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新桥街道办事处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5-02-25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新桥街道办事处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按照党中央关于增强街道行政执行、为民服务、议事协商、应急管理、平安建设五大能力的要求,围绕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四板块”强化街道核心职能,全面正确履职。

(二)单位构成。

新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设置内设机构5个。

1、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统一部署一体化治理智治平台,承担运行监测、分析研判、协同流转、应急指挥、督查考核、综合协调、文秘等职责。

2、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党的建设、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人大、政协联络、编制、人事、民宗侨台、群团等职责。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经济社会统计、规划、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职责。

4、民生服务办公室。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物业管理、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退役军人服务等职责。

5、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武装、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法制、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等职责。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沙委编委发〔202429号关于印发《关于调整新桥街道机构编制事宜的通知》要求,

将新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其他机构编制事宜不变,将下属事业单位宗旨和职责任务调整如下:

1、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桥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宗旨:提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退役军人帮扶等便民服务保障。

职责任务:承担服务窗口建设,承担民政、劳动就业、社保、医保等公共服务事务性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关系接转、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

2、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宗旨:提供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保障。

职责任务:依法接受委托或授权承担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城市治理、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方面行政执法的具体工作。

3、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桥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宗旨:提供产业发展服务保障。

职责任务:承担辖区各类经营主体在经济经营、产业发展等方面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4、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桥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

宗旨:提供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服务保障。

职责任务:承担辖区宣传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开展舆论宣传、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等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

5、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桥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

宗旨:提供社区事务管理服务保障。

职责任务:承担社区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承担辖区人居环境整治、道路绿化、市政设施、农林水利、生态环境、物业管理、网格化服务管理等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134.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34.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60.63万元,主要原因是原区级各部门专项补助资金618.39万元纳入了项目预算编制(其中包含社区干部待遇344.89万元、村级其他人员待遇18.17万元、社区办公运行经费45万元、服务群众专项5万元、城管队员工资81.45万元、兼职网格员补助7.36万元、高滩岩社区便民中心14.79万元等),基层社会治理项目增加19.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134.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369.7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8.75万元,教育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2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9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7.13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74.23万元,住房保障61.6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60.6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2.6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637.9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34.1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4.17万元,比2024年增加660.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5.18万元,比2024年增加22.64 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口径调整,2024年将运行成本类和基础办公类84.99万元纳入项目编制,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98.99万元,比2024年增加637.99万元,主要原因是原区级各部门专项补助资金618.39万元纳入了项目预算编制,主要用于保基本民生413万元,各类政策性人员补助96万元,群众慰问帮扶5万元,清扫保洁及市政绿化管护183万元,基层社会治理125万元、办公用房租金51万元等重点工作。

新桥街道办事处2025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12.54万元,比20242.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8万元,比2024减少2.74万元,主要原因是购置新能源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标准减少2.7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4.76万元,比2024增加4.76万元;主要原因是沙国资函〔202491号购置公务用车增加经费4.76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34.07万元,比上年增加69.51万元,主要原因预算编制口径调整,2024年将运行成本类和基础办公类84.99万元纳入项目编制。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3.4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9.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03.4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9.42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98.99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赵红渊联系方式:023-65203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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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2025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xlsx
预算公开套表(700).xlsx
2025年部门专项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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