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009290438E/2018-00051 | 信息分类名称: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18-08-31 | 发布日期: | 2018-08-31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中梁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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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中梁镇人民政府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中梁镇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党政办公室(加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
主要承担党的组织建设、纪检监察、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统战、武装、编制、人事、民宗侨台、工青妇、老龄、目标管理、文秘等方面职责,负责承办、应急管理、政协工作方面的具体事务。
2、财政办公室
主要承担财政收支、预决算、财务管理、各项农民补贴兑付和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管理等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挂民政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
主要承担民政、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社会救济、残疾人事业、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务输出、场镇环境卫生、社区管理、辖区规划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境管理、环保等方面职责。
4、经济发展办公室(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主要承担经济发展规划与指导服务、社会经济统计、扶贫开发、公共应急事件、救灾抢险、车辆、船舶、矿山、食品卫生安全、森林防火等方面职责。承担辖区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并协助区有关主管部门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具体承担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法接收委托的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承担法制建设、人民调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职责。
镇人大、纪委、武装部、工会、团委、妇联等按照宪法、党章及有关规定设置,在镇明确相关职能和从事具体工作的人员。镇不设政协机构,明确兼职人员负责有关工作。
6、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
主要承担协助组织编制乡镇规划和村规划,农村居民住宅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辖区内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农村居民住宅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以及违法建筑的发现、制止、报告、拆除、物业管理等工作。
7、司法所
指导、协调、监督依法治理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代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处理民间纠纷;组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区司法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8、农业服务中心(挂林业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水利站牌子)
农业服务中心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全额拨款。主要承担农技、农机、林业、水利水保、水产、畜牧兽医等方面的重大技术推广信息服务、资源环境保护、灾害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水利水保等工作。
9文化服务中心
文化服务中心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全额拨款。主要承担文化、宣传、广播电视、体育、科技培训、群团等方面服务工作。
10、社会保障服务所
社会保障服务所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全额拨款。主要承担就业、再就业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劳动和社会保障,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抚救济等社会保障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389.29万元,支出总计2,389.29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515.47万元、增长27.51%,主要原因是市政环卫专项经费、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等有所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389.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89.29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389.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6.56万元,占47.99%;项目支出1,242.73万元,占52.01%。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389.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5.47万元,增长27.51%。主要原因是市政环卫专项经费、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等有所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66.99万元,增长112.8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市政环卫专项经费、基数调整经费、各项补贴提标经费等。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89.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5.47万元,增长27.51%。主要原因是市政环卫专项经费、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等有所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66.99万元,增长112.89%。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市政环卫专项经费、基数调整经费、各项补贴提标经费等部分经费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财政年中追加。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6.58万元,占30.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1.36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年中追加经费251.3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6.15万元,占3.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6.24万元,占9.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11万元,主要原因是抚恤支出及民政帮扶经费支出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30万元,占0.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0万元,主要原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务商品服务支出增加;城乡社区支出677.52万元,占28.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7.52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事务年中追加安排市政设施经费、清扫保洁经费、环境卫生经费、农贸市场管护经费等;农林水支出582.50万元,占24.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8.6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一事一议专项经费等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9.70万元,占1.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30万元,占1.8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6.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65.52万元,较上年增加273.39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公用经费181.03万元,较上年增加21.03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吧、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9.0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9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接待费用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0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4.10万元,主要是用于参加区组织的出国招商引资活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0万元,主要原因是区组织的出国招商引资活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0万元,主要原因是区组织的出国招商引资活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2.2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各项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4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35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公务接待费12.6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个上级部门到镇指导工作,各项政府大型会议后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5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2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1人;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125批次,2,65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7.6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3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1.0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吧、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21.03万元,增长13.15%,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安检执法、压缩垃圾车、环卫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5.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5.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0.1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太阳能路灯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镇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90.6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个各个项目都较好的完成了绩效目标。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确保全镇森林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将森林防火专项资金支出列入镇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所有资金均做到了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现象。重点是结合本级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建立了领导责任制度、教育培训计划、日常管理制度、值班备勤制度、装备管理和报损制度。所有扑火装备均实行专人专库管理,建立了森林防火物资器材出入库台账,制定了扑火物资定期维修保养制度。通过狠抓责任落实、宣传教育、火源管理、应急准备、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措施落实,全年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 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 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 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 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 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广诗
联系电话:023-6554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