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3日11时左右,李*财在重庆喜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喜行约车”平台上接单后,驾驶福建喜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所属的渝AAE6***小型轿车沿石小路由白马凼往小龙坎方向行驶。11时23分左右,当车行驶至重庆市沙坪坝区石小路高庙村立交桥小龙坎方向出道口红绿灯路段处发生一起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
一、事故发生经过及事故救援情况
(一)事故经过
2024年8月13日11时左右,李*财在重庆喜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喜行约车”平台上接单后,驾驶福建喜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所属的渝AAE6***小型轿车沿石小路由白马凼往小龙坎方向行驶。11时23分左右,当车行驶至重庆市沙坪坝区石小路高庙村立交桥小龙坎方向出道口红绿灯路段时,撞上前方等候红绿灯的陈*东驾驶的渝ADX7***号小型轿车、冯*银驾驶的渝AA32***号小型轿车、黄*驾驶的渝A80***号小型普通客车、殷*明驾驶的渝ABJ***号小型轿车、蒋*春驾驶的渝DS1***号普通二轮摩托车、任*权驾驶的渝AEH***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搭乘王*,造成任*权、王*、蒋*春、殷*明受伤,七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二)事故救援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李*财被困在驾驶室,就拨打了110、119和120,119消防人员将其从驾驶室内救出,120医护人员赶到现场后将任*权、王*、蒋*春、殷*明等人送往医院救治。
二、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事故原因
李*财驾驶机动车操作不当是造成该起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
(二)事故性质
通过对事故原因综合分析,调查组认定,本次事故是一起驾驶人员驾驶机动车操作不当而导致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三、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李*财驾驶机动车操作不当对本次事故发生承担全部责任,建议由沙坪坝区交巡警支队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函告沙坪坝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二)经查,事发时渝AAE6***小型轿车的车辆所有人系福建喜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该公司实际只有3名管理人员,企业负责人毛*、司管员娄*永等人均未持有安全考核合格证。同时,该公司沿用的是总公司的规章制度,未根据公司实际管理情况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鉴于以上问题与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无因果关系,对事故发生不负有责任,不予事故责任处罚,建议由重庆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福建喜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及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函告沙坪坝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三)经查,事发时渝AAE6***小型轿车驾驶员李*财接单的“喜行约车”平台公司系重庆喜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系湖南喜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均是夏*。该公司实际只有5名员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夏*未参与该公司的日常管理。同时,该公司向未取得合法资质的驾驶员提供开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事故车辆驾驶员李*财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经营区域是重庆市荣昌区)。鉴于以上问题与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无因果关系,对事故发生不负有责任,不予事故责任处罚,建议由重庆市璧山区交通运输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重庆喜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函告沙坪坝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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