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有关规定,沙坪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沙区安委办”)牵头成立评估工作小组,对2023年重庆荣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10”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10日17时30分左右,沙坪坝区陈家桥街道重电苑小区外墙维修工程施工项目发生一起一般坍塌事故,致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90余万元。事故发生后,沙坪坝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报告经区政府批复依法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二、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由参加事故调查的相关部门派员组成评估组,依据《重庆荣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10”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评估组通过座谈问询、查阅资料、走访核查等方式,对工人安全教育培训、事故隐患巡查排查整治力度、行业和属地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等方面对相关部门、事故责任单位的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订)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由沙坪坝区应急管理局给予重庆荣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订)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由沙坪坝区应急管理局给予重庆固鑫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
(二)事故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订)第九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由沙坪坝区应急管理局给予重庆荣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刘*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订)第九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由沙坪坝区应急管理局给予重庆荣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黄*秋行政处罚。
四、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重庆荣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是按照公司规定对现场管理人员扣除当月工资及绩效。二是针对项目人员方面,公司加强对现场管理人员职责培训,并安排具有资格的项目负责人,设立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三是编制符合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查、专家论证并严格按照方案实施。四是安排具有资质的吊篮安装单位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作业,并开展岗前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督促落实“一班三检”。五是进一步加强现场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三同时”原则,加强对现场危险源的管控,确保工程现场的安全施工环境。六是加强对危险作业操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确保人员熟悉掌握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规程进行作业。
重庆固鑫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对沙坪坝区应急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未认真进行整改,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目前处于行政诉讼阶段。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重庆荣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按照事故批复意见,积极履行行政处罚罚款缴纳义务,能够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公司有关管理人员作出了相应处理,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整改措施。事故批复后至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之日未接到重庆荣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报告,未发现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等严重失信行为。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