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3.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指导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4.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落实平安建设措施,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5.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指导政法部门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
6.研究制定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方案、措施和办法,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及时、准确、稳妥地查处邪教组织的有关案件。统筹协调全区国家安全工作。
7.协助区委及组织部门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
8.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9.负责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研判政法维稳舆情信息。
10.及时向区委报告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完成区委和市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区委政法委现设10个内设机构:政治处、办公室、调研宣传科、政治安全科、平安稳定科、综治督导科、基层社会治理科、执法监督科、国安科、政法综治信息中心。另外,沙坪坝区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国安办)与区委政法委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合署办公。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沙坪坝区政法综治信息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113.42万元,支出总计1,113.4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69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全面落实中央、市委决策部署和区委工作要求,投入大量经费,全力以赴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确保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085.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74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全面落实中央、市委决策部署和区委工作要求,投入大量经费,全力以赴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确保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5.18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8.24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071.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91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全面落实中央、市委决策部署和区委工作要求,投入大量经费,全力以赴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确保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其中:基本支出711.63万元,占66.4%;项目支出359.77万元,占33.6%。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2.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78万元,增长48.8%,主要原因是全面落实中央、市委决策部署和区委工作要求,投入大量经费,全力以赴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确保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13.4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7.69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全面落实中央、市委决策部署和区委工作要求,投入大量经费,全力以赴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确保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5.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74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全面落实中央、市委决策部署和区委工作要求,投入大量经费,全力以赴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确保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36.02万元,下降72.3%。主要原因是一是年初预算的项目经费,如临聘人员工作经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经费和网格化管理经费等,划入街镇,由街镇做决算公开说明;二是根据重庆市财政要求,进一步执行“过紧日子”的统一政策,压缩公用经费,削减开支,调整项目经费预算,根据重点任务推进情况,进一步压缩项目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8.24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1.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91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全面落实中央、市委决策部署和区委工作要求,投入大量经费,全力以赴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确保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49.80万元,下降72.7%。主要原因是一是年初预算的项目经费,如临聘人员工作经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经费和网格化管理经费等,划入街镇,由街镇做决算公开说明;二是根据重庆市财政要求,进一步执行“过紧日子”的统一政策,压缩公用经费,削减开支,调整项目经费预算,根据重点任务推进情况,进一步压缩项目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2.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78万元,增长48.8%,主要原因是各项专项项目未及时处理,过于滞后,大部分集中在年终,导致当年来不及拨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9.92万元,占84.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83.08万元,下降76%,主要原因是一是年初预算的项目经费,如临聘人员工作经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经费和网格化管理经费等,划入街镇,由街镇做决算公开说明;二是根据重庆市财政要求,进一步执行“过紧日子”的统一政策,压缩公用经费,削减开支,调整项目经费预算,根据重点任务推进情况,进一步压缩项目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0.41万元,占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41万元,增长39.5%,主要原因是全面落实中央、市委决策部署和区委工作要求,投入大量经费,全力以赴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确保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3)卫生健康支出28.96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9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发生变动,人员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32.11万元,占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8万元,增长12.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发生变动,人员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1.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9.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95万元,增长7.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发生变动,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32.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13万元,下降41.3%,主要原因是根据重庆市财政要求,进一步执行“过紧日子”的统一政策,压缩公用经费,削减开支,调整项目经费预算,根据重点任务推进情况,进一步压缩项目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培训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3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65万元,下降81.5%,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原则上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大幅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另外年初预算购置的公车,根据重庆市政府的最新要求,暂停购置,所以公车采购资金今年依旧没有使用。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因为新冠疫情影响,去年没有公务接待。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严格按照重庆市政府外办统一安排,根据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名额及出行条件。因为疫情影响,去年没有同志因公出国。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64万元,增长18.8%,主要原因是全面落实中央、市委决策部署和区委工作要求,投入大量经费,全力以赴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确保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访问。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根据重庆市财政要求,进一步执行“过紧日子”的统一政策,压缩“三公”经费,削减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根据重庆市财政要求,进一步执行“过紧日子”的统一政策,压缩“三公”经费,削减开支。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未新购公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根据重庆市财政要求,进一步执行“过紧日子”的统一政策,压缩公务车购置经费,削减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根据重庆市财政要求,进一步执行“过紧日子”的统一政策,压缩公务车购置经费,削减开支。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2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停车费、洗车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80万元,下降5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了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强化了公车运行管理,加强了驾驶员对车辆的维护保养。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9万元,增长5.6%,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严重,维护保养成本提高。
公务接待费1.1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各项督导检查组。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86万元,下降88.6%,主要原因是根据重庆市财政要求,进一步执行“过紧日子”的统一政策,压缩公务接待经费,削减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公务接待为零,今年接待市各项督导检查组。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16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1.3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6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9万元,下降92.6%,主要原因是根据重庆市财政要求,进一步执行“过紧日子”的统一政策,压缩会议经费,削减开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05万元,下降90.4%,主要原因是根据重庆市财政要求,进一步执行“过紧日子”的统一政策,压缩培训经费,削减开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2.4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7.13万元、邮电费7.81万元、差旅费20.79万元、维修(护)费0.68万元、租赁费0.61万元、会议费0.14万元、培训费0.19万元、公务接待费0.64万元、劳务费1.97万元、委托业务费2.59万元、工会经费22.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3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1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13万元,下降41.3%,主要原因是根据重庆市财政要求,进一步执行“过紧日子”的统一政策,压缩机关运行经费,削减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碎纸机(13台)4.7万元、会议专用65寸智能教育触控一体机(1台)2.11万元、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线索核查专用电脑(4台)2.69万元、机密文件保险柜(1组)0.58万元、办公桌(1套)0.36万元、档案柜(1组)0.22万元、无纸化办公系统设备(1套)10.05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涉及资金359.77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4项,涉及资金359.77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部门整体绩效评价:
我部门2021年有效使用预算资金359.77万元,做到资金专款专用,基本支出保障到位,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切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持续提升群众安全感、司法公信力、队伍满意度,为推动沙区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坚强保障。如下表:
2021年度部门整体预算支出绩效自评表 | ||||||||||||||
填报单位:中国共产党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
主管 部门 |
区财政局 |
财政科室 |
预算科 |
自评总分(分) |
100 | |||||||||
联系人 |
刘毅 |
联系 电话 |
023-65368662 | |||||||||||
项目 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 ||||||||
年度总金额 |
3339.94 |
359.77 |
359.77 |
100% |
10 |
10 | ||||||||
年度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按年初计划有效使用预算资金359.77万元,做到资金专款专用。切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持续提升群众安全感、司法公信力、队伍满意度,为推动沙区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坚强保障。 |
按年初计划有效使用预算资金359.77万元,做到资金专款专用。切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持续提升群众安全感、司法公信力、队伍满意度,为推动沙区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坚强保障。 |
按年初计划有效使用预算资金359.77万元,做到资金专款专用。切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持续提升群众安全感、司法公信力、队伍满意度,为推动沙区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坚强保障。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 |
指标 |
年初 |
调整后 |
全年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核心指标(是/否) | ||||
居民安全感 |
% |
满意度 |
100% |
100% |
100% |
100% |
30 |
30 |
是 | |||||
政法队伍满意度 |
% |
满意度 |
100% |
100% |
100% |
100% |
30 |
30 |
是 | |||||
司法公信力 |
% |
满意度 |
100% |
100% |
100% |
100% |
30 |
30 |
是 |
(2)临聘人员工作经费:
2021年有效使用临聘人员工作资金2384万元,按时拨付全部区级财政流动人口管理员、铁路护路队员、治安巡逻队员经费指标,全区三支队伍配齐,服装采购到位,队伍每月对辖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信息入户采集,每日坚持对全区社区夜间治安巡逻和铁路护路巡逻检查,区委政法委每月不定期对辖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铁路护路、夜间治安巡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年底将流管员工作质量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如下表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填报单位:中国共产党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
项目名称 |
临聘人员工作经费 |
自评总分(分) |
100.00 | |||||||
主管部门 |
区委政法委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毅65368662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 |||||
年度总金额 |
2408 |
2384 |
2384 |
100.00% |
10.00 | |||||
其中:①部门预算 |
2384 |
2384 |
其中:①本单位实际支出 |
0 |
0% |
/ | ||||
②其他部门指标调入 |
来源单位 |
金额 |
0 |
②调出到其他单位的实际总支出 |
2384 |
100% |
/ | |||
年度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按照中央及市级文件要求,建立流动人口管理员、铁路护路队员、治安巡逻队员三支队伍。根据沙府办发[2018]189号文件,拨付街道流动人口管理人员经费。 |
与年初绩效目标一致,无调整 |
已完成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年初指标值 |
调整后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核心指标(是/否) |
权重(分) |
指标得分(分) |
单位财政拨款资金拨付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否 |
20 |
20.00 | |
补助资金及时到位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否 |
25 |
25.00 | |
补助到位时间 |
天 |
≤ |
2 |
2 |
2 |
100% |
否 |
20 |
20.00 | |
临聘人员工资及时发放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是 |
25 |
25.00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3)平安建设工作经费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填报单位:中国共产党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
项目名称 |
平安建设工作经费 |
自评总分(分) |
100.00 | |||||||
主管部门 |
区委政法委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毅65368662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 |||||
年度总金额 |
770.60 |
770.60 |
770.60 |
100.00% |
10.00 | |||||
其中:①部门预算 |
770.60 |
770.60 |
其中:①本单位实际支出 |
137.7 |
17.87% |
/ | ||||
②其他部门指标调入 |
来源单位 |
金额 |
0 |
②调出到其他单位的实际总支出 |
632.9 |
82.13% |
/ | |||
年度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2021年底将“以奖代补”监护奖金发放到各个监护人,确保不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有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围绕“人、地、物、事、组织”构建网格化管理基础数据库,做到“责任全覆盖、管理无缝隙、情况全掌握、服务无遗漏”,实现社会服务管理能力明显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率明显提升。进一步增强政法干警的“四个意识”,铸就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进一步提高基层政法综治干部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建成一批集前端信息采集、智能防范管控、人脸动态识别、重点人员管控的智能化安防小区,建成一批物防、技防、人防设施完备,宣传氛围浓厚的基层综治暨治安防控体系示范点。 |
与年初绩效目标一致,无调整 |
已完成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年初指标值 |
调整后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核心指标(是/否) |
权重(分) |
指标得分(分) |
网格化服务管理覆盖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是 |
10 |
10.00 | |
智能安防小区建设 |
% |
≥ |
3个以上 |
3个以上 |
3个以上 |
100% |
是 |
10 |
10.00 |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药率 |
% |
≥ |
59%全市平均水平 |
59%全市平均水平 |
59%全市平均水平 |
100% |
是 |
10 |
10.00 | |
铁路沿线每0.8公里配1人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是 |
10 |
10.00 | |
全年不发生“一票否决”重大维稳事件 |
% |
≤ |
零发生 |
零发生 |
零发生 |
100% |
是 |
20 |
20.00 | |
强化新媒体平台建设 |
% |
≥ |
中央、市委、区委信息采用率20% |
中央、市委、区委信息采用率20% |
中央、市委、区委信息采用率20% |
100% |
是 |
10 |
10.00 | |
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司法公信力 |
% |
≥ |
均达到90% |
均达到90% |
均达到90% |
100% |
是 |
20 |
20.00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4)国家安全工作经费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填报单位:中国共产党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
项目名称 |
国家安全工作经费 |
自评总分(分) |
100.00 | |||||||
主管部门 |
区委政法委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毅65368662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 |||||
年度总金额 |
125 |
125 |
125 |
100.00% |
10.00 | |||||
其中:①部门预算 |
125 |
125 |
其中:①本单位实际支出 |
48.56 |
38.85% |
/ | ||||
②其他部门指标调入 |
来源单位 |
金额 |
0 |
②调出到其他单位的实际总支出 |
76.44 |
61.15% |
/ | |||
年度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1.完成全年各敏感时段防控任务;2.按照市委防范办统一部署完成各项专项整治行动;3.完成全年教育转化任务;4.完成全年警示宣传任务。 |
与年初绩效目标一致,无调整 |
已完成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年初指标值 |
调整后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核心指标(是/否) |
权重(分) |
指标得分(分) |
建立国安基层人民防线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是 |
30 |
30.00 | |
涉邪教人员教育转化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是 |
30 |
30.00 | |
涉邪教人员防控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是 |
30 |
30.00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部门2021年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部门已完成2021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我部门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5368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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