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委组织部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7-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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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区委组织部的主要职能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党的组织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区委和市委组织部的要求,制定、实施全区党的建设工作意见,指导全区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全区农村、街道(社区)、企业、学校、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新经济组织等基层单位党组织的设置和指导工作;负责制定全区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意见,并进行督促、检查。负责镇党委以及区委直接管理的党组织换届选举的审批工作;研究制定全区党员队伍建设规划,主管全区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受区委委托承办全区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全区组织工作的调查研究,制定全区组织工作的重要政策及有关制度;负责区委党建领导小组、区党的建设研究会的日常工作。(二)根据中央和市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区委及市委组织部对干部工作的总体要求,负责对全区干部监督工作提出意见,督促、检查全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三)负责制定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和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工作意见;制定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和指导全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参与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负责区党群部门参照试行公务员制度的实施工作。(四)提出街道、镇(园区)、区属部门以及其他由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意见和建议;负责处级领导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和退(离)休审批手续;负责办理市管干部任免、工资、待遇和退(离)休的上报材料和手续;负责区属高级中学和高级完全中学正副职领导干部以及相应职级的干部考察和办理任免(提名)等;承办有关干部的调配、交流、安置工作;研究制定全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并组织实施;审核党群部门非领导职务设置方案;负责审批街道、镇(园区)、区委各部委、群团、区级各部门正科级领导干部;负责区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的有关组织工作和人事安排的准备工作。(五)主管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全区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职处级领导干部、处级后备干部和组织干部的培训,承办市委组织部的有关培训工作;负责对全区知识分子工作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负责对全区老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全区组织、干部信息管理工作。(六)党员电化教育中心承担互联网舆情研究的具体工作。承担党员电化教育的具体工作。(七)区考核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区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负责全区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任务的审核、分解,组织开展日常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牵头研究制定全区考核指标,并会同有关部门分解落实考核指标;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全区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调整的汇总和编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各单位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和督查;负责复核和汇总各项考核数据,形成考核结果初步建议方案,对考核结果的运用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反馈考核结果。(八)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区人才工作;编制落实人才工作规划;强化全区五支人才队伍建设;协调全区各单位、各部门的人才工作,为人才培养、引进和作用发挥创造良好的环境;完成区委、区政府、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九)区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在区委领导下,按照基层党建的总体部署,负责全区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政策制定、综合协调、检查指导,协调指导各街镇和有关部门抓好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十)完成区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根据区委规定,管理区委老干部局。

区委组织部内设办公室、研究室、干部科、干部教育监督科、组织科、党员电化教育科、考核办、人才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科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科等科室。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区委组织部2017年财务预算数总计61864123.76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634123.76元,项目支出预算57230000元。项目支出中老党员补贴、村(社区)党组织工作经费和活动经费、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经费、党建重点项目经费、党代表任期制工作经费、服务群众专项工作经费、后进基层党组织整顿转化工作经费、党员培训工作经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补贴、非公组织重点领域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经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活动经费共计4094万元将根据规定全部下拨街镇或非公、社会组织。人才专项经费1100万元用于高层次人才引进等人才工作。远程教育经费80万元用于线路租用、设备和机房更新维护。干教经费300万元用于组织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支出或培训费拨付、干教工作日常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区委组织部“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有明显下降,具体为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56万,公务用车运行费13万,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