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员会党校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5-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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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培训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年轻干部、理论宣传骨干、高层次人才、基层干部、党员,培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统一战线其他领域代表人士,培训统战干部,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人才和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人才;

2.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以及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的研究和宣传,重点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承办区委、区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举办的进修班、培训班和专题研讨班;

4.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承担区委、区政府决策咨询服务;

5.参与区委关于党校、行政学校、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政策以及干部培训计划的制定工作;

6.开展同区内外有关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和联谊工作,组织开展中华文化的教育、研究和对外交流;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党校内设五个科室:办公室、教务科、教研科、行政科、社教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662.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4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968.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911.7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63.12万元,项目经费拨款增加848.6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662.14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533.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2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911.7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63.1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848.6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4万元,比2024年减少56.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95万元,比2024年增加63.12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填报口径变化,人员经费公用定额纳入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以及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93.05万元,比2024年减少119.4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410我校对外培训收入开始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的项目收入减少。二是预算填报口径变化,人员经费公用定额纳入基本支出。

2025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968.14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968.14万元,比2024年增加968.1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968.14万元,比2024年增加968.1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度我校对外培训班次及区内主体班次增加。二是202410我校对外培训收入开始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户资金全部用于项目支出。

区委党校2025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3.58万元,与2024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2024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8万元,与2024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相比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3.92万元,比上年增加33.76万元,主要预算填报口径变化,2024年一般性项目(基础办公类)和一般性项目(运行成本类)费用调整在机关运行经费中。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1.4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1.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71.4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1.42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93.05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968.1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夏艳    联系方式:023-89865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