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市民政局、财政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重庆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渝民发〔2019〕4号)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决定调整我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
二、调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除听力、言语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元。
三、调整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标准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重庆市沙坪坝区民政局
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
重庆市沙坪坝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2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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