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沙府办发〔2023〕59号),已经区政府同意,于2023年7月20日印发实施。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现对《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是新污染物的主要来源。目前,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新污染物及其治理工作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种类繁多,来源广泛。二是隐蔽性强,危害性大。三是治理复杂,常规污染物管控方法无法有效控制新污染物环境风险。为切实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明确以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为核心,实施调查评估、分类治理、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加强制度、科技、财政支撑保障,紧紧围绕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开展新污染物调查评估、严格源头管控、强化过程控制、深化末端治理、加强能力建设等6个方面提出18条具体任务举措,采取“筛、评、控”和“禁、减、治”的总体工作思路。首先是“筛”,通过对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开展环境风险筛查,筛选出潜在环境风险较大的污染物,纳入优先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的范围;其次是“评”,针对筛选出的优先评估化学物质,对其生产、加工使用、消费和废弃处置全生命周期进行科学的环境风险评估,精准锚定其中对环境与健康具有较大风险的新污染物作为重点管控对象;最后是“控”,即全过程管控,具体措施为“禁、减、治”,实施以源头淘汰限制为主、兼顾过程减排和末端治理的全过程综合管控措施。
三、方案亮点
一是打牢基础、摸清底数。针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基础薄弱的现状,从法律法规、管理机制、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补短板、强基础的保障措施,通过开展新污染物调查评估,确定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摸清新污染物污染现状,为全面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提供支撑。
二是精准施策、综合治理。聚焦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综合运用源头管控、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全生命周期管控措施开展精准环境风险管控。构建新污染物环境信息调查、环境调查监测、环境风险评估、环境风险防控的综合治理体系,久久为功,分类分步管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
三是压实责任、形成合力。按照国家统筹、市负总责、区县落实的原则,建立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形成区级部门横向协同、“区-镇街”纵向贯通的工作推进机制,明确各项重点任务分工,压实各单位责任。
四、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新污染物:指排放到环境中的,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但尚未纳入管理或现有管理措施不足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新污染物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且现阶段尚未被有效监管,相对传统已经被监管的污染物而言较“新”。
五、本文查阅途径
本《实施方案》已由区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7月20日印发,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即可查询。具体查阅路径:沙坪坝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策文件→其他文件→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坪坝区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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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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