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沙坪坝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沙府办发〔2023〕9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全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发展做出了部署安排,进一步促进了全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为便于社会公众更好把握、理解文件,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促进沙坪坝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重庆市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工作方案》(渝府办发〔2022〕93号)精神,区农业农村委会同沙磁文旅公司牵头起草了《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
《实施方案》旨在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前提,以保障和发展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权益为根本,以规范流转交易行为和完善服务功能为重点,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产,促进城乡要素合理流动和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提出了沙坪坝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化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建设任务、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明确了五项建设任务。
一是交易体系建设。成立区级交易平台,设置在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各镇(街道)、村设立服务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窗口和服务网点。
二是制定流转交易品种清单。制定出包括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经营权等15类交易品种
三是健全流转交易机制。一要规范交易行为,积极推动农村集体资源资产有序进场流转交易。二要明确交易主体,凡是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均可以进入市场参与流转交易,具体准入条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三要严格交易审查,保证权属清晰准确,确保没有权属纠纷。四要公开信息发布,增加信息受众群体,提高社会公众竞争和参与度。五要加强政策联动,将农村产权进场流转交易作为农业产业化项目、涉农扶持资金、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补偿、涉农惠农补助申报的重要参考。
四是深化拓展服务功能。主动适应市场需求,立足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基础服务功能,延伸服务链条,提供多样化服务。
五是强化流转交易监管。成立沙坪坝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加大部门协调联动力度,构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全过程监管体系。
《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步骤。2023年11月30日前制定实施方案并征求各行业部门有关意见;2023年12月10日前组建沙坪坝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9个涉农镇街全覆盖建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窗口和村级服务网点;2023年12月10日前开展业务培训;2023年12月20日前组织农村资源资产进场交易。
《实施方案》提出了三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成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工作专班,推动农村资源要素进场流转交易,并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工作纳入对镇街的乡村振兴工作目标考核。二是完善扶持政策。对通过产权交易市场流转交易的农业项目予以政策和资金倾斜。三是加强宣传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沙坪坝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和农村产权进场流转交易的重大意义及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政策及业务培训。
三、《实施方案》中公众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交易应具备条件的问题。一是权属清晰无争议;二是交易双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有流转交易的真实意愿;三是流转交易要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土空间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等政策规定。
(二)关于交易品种的问题。目前有包括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经营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四荒地”经营权、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等15类交易品种。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原则上全部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农户、个体工商户资源资产鼓励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三)关于交易主体的问题。凡是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均可以进入市场参与流转交易。具体分为转出方和受让方:转出方是农村产权的权利人;受让方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经营权,是指农村集体机动地、农户承包地、未承包到户土地、林地、农田水利用地、水面等经营权,不涉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依法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集体土地承包权。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是指由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经营性资产(不含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四荒地”经营权,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经营权。
五、政策咨询途径
区农业农村委政策咨询电话:023-89857319。
六、本文查阅途径
本《实施方案》已由沙坪坝区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12月27日印发,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即可查询。具体查阅路径:沙坪坝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区政府文件。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