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设泊位、私占泊位、随意停放、泊位不足等问题,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造成停车难的主要原因。《管理细则》以问题为导向,明确了停车设施设置、管理各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是落实停车设施备案管理工作,明确规定了停车场备案登记流程、变更备案手续。
二是落实停车设施经营管理工作,《管理细则》第十条、第十二条规定了停车设施管理单位和车辆停放者的相应职责。为保障上述行为规范的落实,我们同时要求市政、公安、价格等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停车场管理有关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是落实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工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智慧停车系统建设,推动停车位智能化改造,目前沙区已设停车诱导屏21个,其中一级诱导屏2个,二级诱导屏4个,三级诱导屏15个,并设置监控设备429个,实现对停车位的智能监管。
相信通过严格落实上述规定,可以有效缓解沙坪坝区停车供需矛盾,推动解决停车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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