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重庆市沙坪坝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措施》第七条,对在沙坪坝区内注册的企业进行投资的股权投资基金,金额超过500万元,按按投资额的3%一次性给予奖励,每家基金最高奖励不超过300万元。
创新举措为沙坪坝区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奖励。该奖励贯穿“募、投、管、退”整个流程。例如:股权投资基金退出项目时,根据其运行期间对我区税收贡献给予奖励。比例按照区级经济贡献的10%给予奖励,同一投资项目累计不超过200万元,每家基金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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