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是如何划分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
发布日期:2025-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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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结合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本区国土空间规划,明确以居住、医疗、教育等区域为保护重点

第二,严格落实划分原则。一是与声环境功能区有效衔接,0类和1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整体划定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二是以城市建设现状为基础,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类型进行划定。三是以适应改善声环境质量的需求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因地制宜划定。

第三,严格执行划分标准。一是对于2类、3类、4类声环境功能区,剔除商业金融、集市贸易、工业生产等用地,以及一定规模的湖库、公园、绿地等以外的其余区域划定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二是充分利用行政边界、交通干线、自然地形等作为边界,把多个类型相同且相邻的区域划定为一个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三是单块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面积原则上不小于0.1平方公里,实际划分中根据实际地形特征或人口密度确定适宜的区域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