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高新区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根据《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沙府发〔2023〕12号)精神,区政府决定成立重庆市沙坪坝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陈 英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徐 斐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何红秋 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苟晓敏 区统计局局长
林 莉 高新区改革发展局局长
李 维 区委网信办主任
马 骁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卢 霖 区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 张 炜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鲁 宏 区委编办副主任
罗天焱 区教委副主任
李 军 区科技局副局长
张 婧 区经济信息委副主任
李 康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黄 淞 区民政局副局长
何 为 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潘力旌 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刘燕翔 区住房城乡建委副主任
贺 文 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赵雪梅 区交通局副局长
徐 玮 区商务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汪黎黎 区文化旅游委副主任
谭泽立 区国资中心主任
张 荣 区统计局副局长
王 晟 高新区改革发展局副局长
牟 磊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事务中心主任
贺 张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崔 宁 区税务局副局长
二、主要职责
统筹推进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局长苟晓敏兼任。
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不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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