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沙坪坝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4日
重庆市沙坪坝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
为落实市委巡视整改要求,持续深化改革、完善措施,切实解决我区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市场主体发展信心和竞争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难点、堵点,精准发力补短板、强弱项,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全区营商环境短板弱项显著改善,进入主城先进行列。
二、主要举措
(一)对标对表落实市级任务
严格贯彻落实《重庆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目标任务,紧紧围绕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重点针对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用电用水用气用网、财产登记、纳税、跨境贸易、办理破产、获得信贷、执行合同、劳动力市场监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务服务、知识产权创造及保护和运用、市场监管、包容普惠创新等与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19个重要方面,持续推进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减成本,坚决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不断提高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质量效率,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提升群众办事创业的便利度、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聚焦痛点难点开展专项行动
1.窗口服务“再提质”专项行动
行政许可事项“五进驻”政务大厅,落实“一次告知,一次办结”原则,审批事项、人员、印章、文书(证照)、发票全部进驻政务大厅,各审批单位一把手负责,确保2019年9月全部执行到位,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大厅落地投用(牵头单位:区政务办;配合单位:各有关审批部门)。
2.行政审批“再提速”专项行动
一是对业务流程进行革命性再造,推行审批服务联合会审制度,最大限度减少审批环节,解决部门要件互为前置矛盾;二是通过信用承诺容缺受理、部门协查等方式,进一步精简市场主体办事要件;三是不断扩大网上办事大厅受理事项范围,能够网上办理的事项年内全部实现网上办理,不断扩大“只跑一次、一次不跑”事项范围;四是审批时限在2019年上半年压缩30%的基础上,能减则减尽量减,确保达到最低时限,力争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效率达到最优水平(牵头单位:区政务办;配合单位:各有关审批部门)。
3.政策扶持“易兑现”专项行动
一是根据企业规模、所属行业等特点,整合建立先进制造、技术服务、商贸物流、现代金融、其它服务业等若干个政策分享群,吸纳企业高管或行政负责人入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作为“群主”,及时发布所在部门的产业扶持政策,并协助办理政策释疑、申报、兑现等工作(牵头单位:区商务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城投公司、工投公司、国际物流枢纽园公司);
二是招商政策兑现切实增强契约精神,实行即时受理、及时办理(牵头单位:区政府督查办;配合单位:区招商中心、各平台公司、区财政局);
三是扶持政策申报和招商政策兑现的全过程纳入监督范畴,对实名举报不作为、加门槛、讲价钱、要好处等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严惩(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
4.行政执法“查典型”专项行动
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严格执行行政检查计划,通过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委托三方机构开展民调等办法,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过度检查、随意执法等问题开展常态化监督、抽查和整治,查处一批典型案例予以严处(牵头单位: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政府督查办、区纪委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
5.信用建设“比诚信”专项行动
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对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形成台账逐一解决。完善国家、市、区三级互联互通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每季度对各部门信用信息归集情况进行通报。推动法院、市场监管、应急、税务、人社、环保、住建、旅游、民政等领域建立完善社会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守信(失信)主体采取联合奖惩措施,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在相关考核中予以扣分(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6.企业经营“降成本”专项行动
一是加快落实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降至13%,交通运输、建筑业等行业增值税降至9%(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二是中小企业宽带资费再降低15%,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困难行业企业社保单位缴费基数下限调整到1800元/月(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电信分公司);
三是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10%,城镇燃气企业转供的具有调峰能力的工业企业日均用气量超过1万立方米的部分,督促燃气企业继续执行0.1元—0.3元/立方米的配气价格优惠,切实降低企业成本(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
7.强化监督“消差评”专项行动
一是将区政务办投诉电话和区长公开电话公布作为营商环境投诉监督电话(区政府办、区政务办),印制营商环境监督海报和小卡片,并在全区政务服务各窗口、工商联和行业协会粘贴和摆放(区委宣传部),对庸懒散、办事态度恶劣、吃拿卡要和其它不正之风形成无死角常态监督(区纪委监委);
二是将政务服务效能纳入常态化监察,反映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单位评先评优资格,对当事人按党纪党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约谈问责所在单位一把手(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
三是持续做好“百名科所长评议”工作,消除“中梗阻”,激发广大干部工作活力,营造认真做事、主动谋事、合作共事、高效成事的工作氛围(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
8.营商环境“亮形象”专项行动
制定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宣传方案,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加大对反面典型案例查处整顿的正面宣传和对好的经验做法的总结推广,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大众主动参与共同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最大程度争取大众的认同感(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9.常态督办“抓落实”专项行动
组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监督小组,常态化开展实地暗访、电话调查等,持续收集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和跟踪督办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形成问题线索和任务督办落实台账并定期通报,涉及违法违纪的,一律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牵头单位:区政府督查办;配合单位:区纪委监委、区政务办)。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沙坪坝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小组,负责贯彻国家、重庆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区政府要求,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改革落地见效。各有关部门、单位一把手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责任人,推动本部门、单位任务的贯彻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牵头单位要对照目标任务,主动与市级部门对接沟通,结合职能职责,主动召集配合部门专题研究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或举措,责任到人,确保有关任务落到实处。各项任务实施过程或方案规定时限到期后,若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三)严格督查考核
将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评,分值3分,年底依据工作成效严格斗硬予以考评打分。同时加大督查力度,对认识不到位、态度不端正、措施不具体、工作不给力、效果不明显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通报、警告或组织调整。
附件:沙坪坝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主要举措及责任分工
沙府办发〔2019〕177号 附件:沙坪坝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主要举措及责任分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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