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沙坪坝区井口镇、歌乐山镇保留井口街道、歌乐山街道的批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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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管委会,区属国有重点企业,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沙坪坝区井口镇、歌乐山镇保留井口街道、歌乐山街道的批复》(渝府〔201926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统一思想认识、严格政治纪律,结合自身职责切实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后续工作,确保科学有序、和谐稳定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

201993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沙坪坝区井口镇、歌乐山镇

保留井口街道、歌乐山街道的批复


沙坪坝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撤销井口镇、歌乐山镇保留井口街道、歌乐山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沙坪坝府文〔20197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井口镇,保留井口街道。井口街道辖原井口镇、井口街道的行政管辖范围,街道办事处驻经济桥社区复兴路48号。

二、同意撤销歌乐山镇,保留歌乐山街道。歌乐山街道辖原歌乐山镇、歌乐山街道的行政管辖范围,街道办事处驻高店子社区歌乐山正街38号。

三、行政区划调整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和工作纪律等,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做好干部群众的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调整后,沙坪坝区辖20个街道、6个镇。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9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