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区属国有重点企业,有关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重庆市沙坪坝区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9日
重庆市沙坪坝区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8〕3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五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认证发展机制,激发认证提升动能,切实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
二、总体目标
全区各类企业和组织的质量管理能力明显增强,主要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享誉全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质量品牌。到2020年质量认证供给更加充分,供给质量明显提高,全区质量认证数量合理增长,质量认证供给更加有效,质量认证管理体系更加完善,质量认证效用明显增强。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推广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
1.创新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标准和方法。开展“百千万”和“领跑者”行动。鼓励企业采用全面质量管理、六西格玛、精益管理等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方法向一二三产业和社会治理等领域延伸。重点在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磁器口古镇、三峡广场商圈、高铁经济区、微电园和井口工业园全面采用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标准和方法。发挥大中型企业的“主力军”作用,结合《重庆市“百千万”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工程工作指导标准(试行)》精神,大力开展“百千万”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工程,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增强消费信心。大力开展质量管理“领跑者”行动,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提高决策者、经营者、管理者、生产者质量意识,打造质量标杆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基本要求,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控制水平,在笔记本电脑、汽车摩托车、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重要领域,打造质量“领跑者”,扩大优质供给。(责任部门:区经信委、区财政局、区商务委、区文旅委、区卫健委、西部新城管委会、重庆国际物流枢纽管委会、区市场监管局)
2.推动旅游服务标准认证体系建设和旅游质量认证推广。大力推动旅游服务标准实施。探索制定覆盖全要素、全产业链的旅游业新业态标准,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做靓“东部都市游、中部生态游、西部科创游、乡村体验游”,推出一批具有标志性、引领性、带动性的旅游品牌,重点打好“古镇”牌、“红岩”牌、“人文”牌、“温泉”牌、“乡村”牌,打造沙坪坝区旅游业发展升级版。推进旅游质量认证推广。提高旅游企业和旅游商品认证覆盖率,推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旅游服务质量认证及低碳认证在旅游企业的推广应用。在重点景区开展服务认证,在住宿行业开展服务标准认证,餐饮行业推动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娱乐场所、文化经营及演出行业,指导行业协会推进标准化认证建设。(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旅委、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3.推动城市管理标准体系建设、宣传贯彻和普及应用。制定覆盖城市综合管理全领域、全过程、全天候的标准体系。积极参与标准化工作试点示范,保证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统筹性与衔接,为全面实现末端精细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对城市管理标准的宣传推广,加快新标准的普及应用力度,有计划分步骤对现行行业标准进行系统培训。(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旅委、区卫健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体育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4.转变政府质量治理方式。鼓励各部门特别是行业主管部门推行质量管理体系、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引入第三方质量治理机制,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针对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以及消费者的不同特点,培训普及质量管理知识。发挥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社会组织的服务职能,开展社会化、群众性质量服务行动,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责任部门:区经信委、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
(二)广泛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
5.推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版”实施。开展“万家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带动企业质量管理全面升级。引导推动全区200家企业完成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换版升级工作。(责任部门:区经信委、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
6.推动管理体系认证“双增”计划。鼓励各类企业尤其是服务型企业、中小微企业获得认证。引导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大管理体系认证“稳中有增”,食品农产品、信息安全与服务、森林、知识产权等相关体系认证“总体渐增”。加速大学城片区及自贸区的认证步伐。在物联网、集成电路、云计算为代表的电子信息产业,开展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认证、电子商务认证。在新能源汽车和智能汽车产业、高端装备、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智能制造产业,推广相关认证。注重“文化+科技”、“服务+科技”创新为代表的文化创意服务产业认证体系。2020年,全区管理体系认证突破1200张。(责任部门:区科技局、区经信委、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旅委、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7.推动新型管理体系认证培育。开展行业特色认证、分级认证、管理体系整合、质量诊断增值服务,以党建、汽车、建筑、金融、信息、养老、家政、体育、旅游、节能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引导培育适合行业特点的管理体系认证。(责任部门:区直机关工委、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民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委、区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深化质量认证制度改革创新
8.积极承接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改革。做好摩托车头盔、电热毯、助力车等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向强制性产品认证转换承接工作,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改革举措,确保不再纳入3C认证管理的产品的相关生产企业及时退出,抓好“型式试验+自我承诺”认证新模式的解释和指导应用。根据产品风险等级和产业成熟度,对获证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加快提质升级。(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9.积极推动特色高端认证研发实施。针对特色产业研发新型认证种类,培育优势产业和拳头产品。针对城市轨道交通装备等高端产品,大力推行高端品质认证。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增加优质产品及服务供给。(责任部门: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
10.积极培育绿色产品认证。推广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培育水泥、平板玻璃等生产企业取得低碳产品认证。以家具、卫生洁具、汽车、装备制造等行业为重点,积极开展环保、节能、节水认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有机产品认证。推动绿色建材评价向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转变。(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
11.简化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探索资质认定与行业资格许可联合评审、相互采信评审结论、并联审批;采信检验检测机构“自我声明”“自我承诺”等,切实减轻机构负担。宣传贯彻行政许可和技术评价相结合的资质管理制度,以及出台《重庆市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重庆市隧道质量安全管控指南》和《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实施细则》等,使质量管理更加细化、科学、规范。(责任部门: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
(四)加强认证活动事中事后监管
12.加强认证监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监管体系。鼓励各镇街和管理部门施行“网格化”管理,鼓励园区设置认证工作联络员、协查员。鼓励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在政策宣传贯彻、技术研讨、信息共享、打假治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责任部门:西部新城管委会、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管委会、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13.加强认证监管机制改革创新。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共享平台推行“互联网+认证监管”方式。加快重庆市社会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和运用,落实《重庆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质量认证信息。进一步强化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根据市场需要,开发质量认证责任保险产品。(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政务办、区市场监管局)
14.加强认证事中事后监管。开展“认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化认证机构责任倒查机制,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机构和获证组织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检验检测认证活动和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或认证标志等行为,促进检验检测认证市场规范有序发展。(责任部门:区司法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委、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区人防办、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
15.加强从业机构及人员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从业机构严格落实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的主体责任、对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建立出证人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负总责制度,落实“谁出证、谁负责,谁签字、谁担责”。推行从业机构公开承诺和信息公示制度,建立从业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诚信档案,提高违法失信成本。(责任部门:区司法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委、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区人防办、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
(五)培育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
16.着力营造行业发展良好环境。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检验检测认证业务,大力扶持民营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发展,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鼓励组建产学研用一体化的检验检测认证联盟,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与产业经济深度融合。落实促进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产业政策,支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责任部门:区科技局、区经信委、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17.着力促进行业机构改革发展。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推动检验检测机构与认证机构有机融合,支持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跨区域、跨行业整合,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转企改制,与政府部门脱钩。培育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做强、做优、做大。(责任部门:区委编办、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经信委、区司法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委、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卫健委、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
18.着力提升行业综合服务能力。重点提升汽车摩托车、食品农产品、信息安全、智能制造、新能源、碳交易等领域检验检测支撑服务能力。积极争取国家服务业引导资金,重点支持汽车安全与排放、应用工程检测、集成电路及光电产业研发等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构建服务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通用检验检测认证体系。(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
(六)深化质量认证国际与区域合作互认
19.构建认证认可国际与区域合作互认机制。我区作为“一带”与“一路”的联接支点、多条国际铁路物流通道起点,鼓励引导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加强国际间合作,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相互采信数据和结果。鼓励引导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加强国际间合作,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相互采信数据和结果。推进“大通关”建设,优化长江经济带检验检疫一体化通关模式,更好实现出口直放、进口直通和通报通检通放。(责任部门: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管委会、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
20.加快检验检测认证“引进来”和“走出去”步伐。鼓励除军工等涉及国家战略安全、民生稳定领域外的外资机构进入我区的检验检测认证市场。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发展“互联网+智慧检测”,支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以汽车、摩托车、笔记本电脑等为重点,积极拓展国际、国内业务,鼓励出口企业建设境外售后维修服务中心、备件仓库,完善境外服务技术保障体系,带动产品、标准、技术和服务“走出去”。(责任部门:区商务委、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管委会、区市场监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促进全面质理管理的重要手段,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目标,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有效落实。充分发挥质量强区领导小组作用,强化各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健全信息互享、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工作机制,提高监管效能。
(二)加强综合保障
各部门、管委会要建立和落实质量认证激励政策,制定发展检验检测认证产业的优惠政策,鼓励购买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倡导采信认证结论,打击买证卖证行为。积极培养和引进检验检测认证专业机构和技术人才,加强质量认证知识学科教育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质量认证知识进校园”活动。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部门、镇街、管委会要专题组织学习《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8〕37号),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大力宣传质量认证工作方针政策,传播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普及质量认证知识,开展质量月、“世界认可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宣传报道全区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的新举措、新实践和新成效,激发质量提升动能。
(四)加强督促落实
将质量认证工作纳入质量考核指标体系,切实加强对各责任单位质量认证工作督导检查,确保加强质量论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各项部署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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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政府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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