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沙坪坝区“惠残2020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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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区属国有重点企业,有关单位:

《重庆市沙坪坝区“惠残2020工程”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714日       


重庆市沙坪坝区“惠残2020工程”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目标,聚焦打赢残疾人脱贫攻坚战,着力解决残疾人“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残疾人基本生活造成的影响,大力提升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深入推进残联群团改革,大力推动我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任务圆满完成,进一步增强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对象

主要为持有沙坪坝区常住户口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康复、就学、就业、生活困难救助等需求的城乡贫困残疾人(含低保、特困残疾人)。其中,优先考虑零就业家庭、重度残疾家庭、一户多残家庭、老残一体家庭、失独独生子女家庭。

二、主要项目

(一)康复惠残,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精准康复服务

1.加强康复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辅助器具供应站和五类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作用,提升机构评估和服务能力;加快村(社区)康复活动室(站)及示范点(站)建设,加强社区康复室(站)和康复机构及残疾儿童定点康复训练机构安全管理,培育康复专业人才和康复专家队伍,做好专业指导和服务。

2.大力实施精准康复服务。将残疾人康复服务纳入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开展精准康复服务需求筛查和信息录入,推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规范使用,强化残疾人社区康复和居家康复服务。加快2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持续开展精神残疾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工作,落实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补贴制度,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支持和鼓励社会专业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便利康复服务。加强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服务率达到85%。巩固重庆市残疾人精准康复试点区工作,确保我区有康复需求残疾人康复服务率达到90%以上。

3.实施康复救助。对精神残疾人开展服药救助,救助范围和标准为:贫困精神残疾人发放1200//人医疗救助,其他精神残疾人发放600//人医疗救助;对特殊困难住院治疗精神残疾人给予5000//人住院补贴;对新增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1200/例免费手术;优先为贫困成年听力残疾人免费配发助听器,对聋儿免费配发助听器或实施人工耳蜗安装救助;对肢体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或适配矫形器,对肢体残疾儿童实施免费矫治手术;对在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训练的0-6周岁残疾儿童给予2万元//人专项补助,对在康复机构训练的0-14周岁残疾儿童按照年龄段给予500-700//人生活补贴。

4.加强残疾预防。贯彻落实《重庆市残疾预防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年)》,围绕加强防控遗传发育致残、疾病(传染病)致残、伤害致残和改善残疾人康复服务等重点,宣传普及残疾预防知识;进一步开展儿童残疾信息监测和服务,加强产前孕优检查,降低先天性残疾发生率。

(二)就业惠残,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扩宽就业渠道

5.加强残疾人就业培训。免费对在就业年龄范围内、有一定就业能力、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开展创业、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做好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状况实名制统计管理工作;开展智力、精神残疾人支持性就业培训。

6.扶助残疾人创业就业。支持残疾人创办微型企业,探索开展“金鸡圆梦·助残扶贫”项目,扶助农村贫困残疾人种养业大户创业,对自主创业残疾人发放一次性创业扶持金5000元;对安置盲人就业的盲人按摩机构给予6000//人的就业扶持;鼓励帮扶残疾人居家就业和社会各单位购买残疾人制作的手工艺品;鼓励残疾人运用互联网创业就业;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做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审核相关工作,设置公益性岗位帮助残疾人就业。

7.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开展“就业援助月”、残疾人专场招聘会等活动,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探索开展网上残疾人招聘会及就业服务,多渠道加强残疾人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推进残疾人辅助性、支持性就业,打造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促进残疾人灵活就业和多形式就业,对辅助性、支持性就业机构规范化建设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贴。对因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困难的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残疾人服务机构、残疾人个体经营户等给予专项帮扶。

(三)教育惠残,提高残疾人文化素质

8.开展“爱心育苗圆梦行动”。加大特殊教育扶持力度,鼓励残疾学生技能学习;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开展大、中、小学贫困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入学救助;对贫困残疾人家庭儿童学前教育给予生活补贴500-1200//人;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扫盲教育。

(四)医疗惠残,减轻残疾人就医负担

9.开展医疗救助。区残联、区医保局要做好残疾人参保数据比对工作,落实好残疾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资助工作,对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一、二档的个人缴费给予自付部分全额救助。对因病住院的贫困残疾人、贫困残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自付部分医疗费用给予80%的补贴,全年最高补贴不超过1万元。

(五)安居惠残,让残疾人居有其所

10.改造(修缮)残疾人危房。实施“阳光安居”工程,对新出现的贫困残疾人危房进行改造和修缮,每户最高资助不超过3万元。

(六)生活惠残,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

11.实施生活救助补贴。对贫困残疾人给予70//人的生活补贴;对重度残疾人给予70-100//人护理补贴。区民政局、区残联要严格审核把关,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对特殊困难的残疾人纳入特困救助供养。开展临时生活救助,对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或重大灾情、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生活极度困难,在享受政府其它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残疾人,给予不高于3000//人的特别救助。

12.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对就业年龄段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给予50-100//人居家托养服务补贴;继续探索开展就业年龄段贫困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居家托养上门服务;探索开展就业年龄段贫困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居家托养“邻里互助”服务工作;支持各镇街新建残疾人社区日间照料站,给予已建投用的日间照料站375//人运行经费补贴;支持依托区内精神病医院、康复机构、养老院等开展日间照料托养服务;加快推进托养服务机构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积极开展集中托养服务,给予入托贫困残疾人1500//人服务补贴;加快沙坪坝区社会福利护养中心项目建设,做好入住残疾人标准制定及入托工作。

13.开展养老保险补贴。继续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全额自付职工养老保险且产生费用的残疾人给予100-300元补贴。

14.实施残疾鉴定补贴。对贫困残疾人和残疾(包括疑似)儿童、70岁以上老人、重度残疾人申办残疾人证给予全额残疾鉴定费补贴;做好疑似重度精神、肢体残疾的残疾人上门鉴定服务工作。

15.实施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补贴。夫妻双方都是盲人或聋人的家庭,对其当年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给予150/户的补贴。

16.开展扶贫帮困活动。扎实开展“两走一贴近”“关注残疾·冬送温暖”活动。在元旦、春节、“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大节日期间对贫困残疾人、一户多残、特教学生、康复训练机构残疾儿童等进行走访慰问;认真落实特殊时期残疾人家庭帮扶措施;积极做好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帮困工作。

(七)文体惠残,丰富残疾人精神生活

17.加强文化宣传。实施文化进家庭“五个一”项目,组织开展“全国助残日”“残疾预防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要助残活动;组织开展“梦想驿站”“善行驿站”—残疾人文化艺术作品巡展活动;扶持残疾人文化产业发展,积极培养特殊艺术人才;加强残疾人事业宣传,拓展手语节目播出内容;做好自强模范等先进典型评选和宣传工作,营造自强不息的精神氛围。

18.发展体育运动。实施残疾人体育健身计划,组织开展残疾人健身周活动选拔培养残疾人运动员,加强日常训练,组队参加2020年重庆市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备战2021年第十一届全国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实施残疾人康复体育进家庭计划,加快新建设一批残疾人文化体育示范点、残疾人健身示范点。推进残疾人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发展,建设残疾人体育运动基地,广泛开展残疾人社区趣味体育活动,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八)维权惠残,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19.深化法律维权。开展“德法相伴”“‘莎姐’大普法·关爱残疾人”专项普法活动,抓好“七五”普法宣传和法治建设,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和救助,引导残疾人依法依规表达诉求;建立健全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加大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建设力度,规范做好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做好残疾人C5驾照补贴、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配合开展机动车综合整治,保持残疾人群体安全稳定。

20.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贯彻落实中国残联等13部委《无障碍环境建设“十三五”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政府机关、公共服务、社区等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以重度残疾人、老年残疾人、一户多残家庭和贫困残疾人为重点,改造100户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

(九)加强组织建设,提高服务残疾人水平

21.加强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实施“强基育人”工程,大力提升基层残联服务能力,推进镇街残联和村(社区)残协“建家做友”工作。加强基层阵地建设,抓好区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便民服务。强化干部教育培训,规范专职委员队伍和残疾人专门协会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助残志愿者助残行动,搭建社会助残资源平台。开展第三代残疾人证的核发和管理。

22.大力推进“智慧残联”建设。推动数据深度分析及业务运用,实施“互联网+助残服务”,开展残疾人线上服务,加强残疾人综合信息数据录入及管理,开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全面推行移动终端采集,引入第三方开展数据调查和评估,推动动态更新数据共享、分析、应用时效精准化。

三、工作要求

1.明确职责任务。“惠残2020工程”由区残联牵头、残工委成员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和镇街共同配合实施。(详见附件)

2.加强资金监管。区残联、区财政局要加强“惠残2020工程”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区审计局要加强惠残资金监督管理和审计,确保资金科学、安全、有效使用。

3.强化项目落地。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协调配合,做好政策宣传、项目衔接、工作推进,认真落实好我区惠残政策,增强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强惠残项目的督导、检查、评估与总结,各责任单位要在202010月底前将“惠残2020工程”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报送区残联办公室。


附件:重庆市沙坪坝区“惠残2020工程”任务分解表


沙府办发〔2020〕79号 附件: 重庆市沙坪坝区“惠残2020工程”任务分解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