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木关镇、凤凰镇、土主镇、中梁镇、覃家岗街道、双碑街道、石井坡街道、童家桥街道、山洞街道、歌乐山街道、井口街道、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歌保办:
《重庆市沙坪坝区“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4日
重庆市沙坪坝区“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中科院、国家林草局、中国海警局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的通知》(环生态函〔2020〕68号)和《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函》(渝环函〔2020〕531号)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梳理和核查我区2017年至2019年“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发现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及时销号、加强监管、巩固成效;对新增违法违规问题,及时纳入问题台账,科学制定整改方案,督促推进问题整改。
完成2020年生态环境部移交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问题线索的实地核查,针对违法违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推进问题整改。
二、工作范围和重点
(一)工作范围
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沙区段)、歌乐山国家级森林公园、歌乐山风景名胜区、太寺垭森林公园。重点是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沙区段)和歌乐山国家级森林公园。
(二)重点对象
1.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的自然保护地。
2.中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存在问题的自然保护地。
3.2020年遥感监测和自查发现存在问题的自然保护地。
4.媒体曝光、审计通报或群众举报的自然保护地。
(三)重点问题
1.自然保护地内采矿(石)、采砂、开办工矿企业以及核心区缓冲区内旅游开发等四类重点问题。
2.2020年“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发现的新增违法违规问题。
三、主要任务
(一)巩固2017-2019年“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成果
实行“牵头单位负责制”。由2017-2019年“绿盾”行动各类问题整改任务牵头单位负责(详见附件3),会同相关责任单位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加强监管、巩固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仍未销号的,要在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销号。
(二)开展2020年“绿盾”自然保护地核查及整改工作
按照“属地负责、部门指导”的原则,由属地镇街牵头对辖区内上级交办的各类型遥感监测点位线索开展实地核查,同时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在核查、自查过程中,区级相关部门要依据职责(详见附件3)积极指导属地镇街仔细甄别,精准研判违法违规行为,对新查实的需整改问题,由属地镇街牵头,会同区级相关单位按照自然保护地分区管控要求,制定“一事一策”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切实推进问题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领导。成立重庆市沙坪坝“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陈登烈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和相关镇街分管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监督工作的协调、调度、推进,由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对疑似违法违规行为要精准认定,依法查处,科学制定整改方案。严禁“一刀切”行为和简单的“以调代改”,坚决禁止以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之名为违法违规开发破坏行为让路,确保问题切实整改。同时,针对“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发现的问题(包括整改中和整改完成的问题),符合《重庆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应当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具体情形的,要按照规定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做到应赔尽赔。属地镇街、区林业局、区歌保办要建立自然保护地问题台账,及时向工作组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加强自然保护地巡查检查,及时发现涉及自然保护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报告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确保问题销号
问题完成整改后,由整改方案确定的牵头单位向工作组申请验收销号。其中,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整改问题,由区生态环境局向市生态环境局提出销号申请,由市级部门组织现场核实销号;涉及其他自然保护地的整改问题,由工作组现场核查销号。
(四)强化社会监督。工作组要在区政府门户网上公布举报电话,公开征集问题线索,鼓励公众积极举报涉及自然保护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宣传报道,定期公开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进展情况和重大问题整改信息,对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报道,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形成社会监督压力,营造公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
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区生态环境局:规防科苏云飞 65330908 996174754@qq.com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法规督察科张小东 65368791
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节能科易美鑫 65308510
区农业农村委:农经站陈德玖 89857317
区交通局:交通科雷霄 65332753
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管理科杨政 65333916
区林业局:林业科付穹 65368732
附件:1.重庆市沙坪坝区“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责任分工
2.2020年以来上级下发的各类型遥感监测点位线索点位清单
3.重庆市沙坪坝区“绿盾”2017-2019自然保护地问题点位整改情况汇总表
沙府办发〔2020〕112号 附件1:重庆市沙坪坝区“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责任分工.doc
沙府办发〔2020〕112号 附件2:2020年以来上级下发的各类型遥感监测点位线索点位清单.doc
沙府办发〔2020〕112号 附件3:重庆市沙坪坝区“绿盾”2017-2019自然保护地问题点位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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