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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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精神,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58号)要求,结合我区行政权力配置情况和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编制了《重庆市沙坪坝区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编制、执行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落实专门的科室(内设机构)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要把业务工作与政务公开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督促”,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考评追责、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等政务公开制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队伍业务能力水平,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地落实。

二、加强公开力度。各单位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要切实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基层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将《标准目录》中公开渠道和载体为“政府网站”的信息,于20201231日前在对应栏目全部公开到位;要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开栏、政务新媒体等平台的作用,方便人民群众及时获悉、便捷查询。

三、加强督导检查。区政府办公室要切实履行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职责,把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修订、执行作为政务公开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的单位予以通报,并相应扣分。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各公开事项的内部分工,定期对照公开目录对公开进度进行自查评估,相关公开事项有政策变化的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订和发布。区政府办公室采取不定期抽查和组织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

1.重庆市沙坪坝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任务分解表

2.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大项目建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3.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4.重庆市沙坪坝区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5.重庆市沙坪坝区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6.重庆市沙坪坝区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7.重庆市沙坪坝区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8.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9.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10.重庆市沙坪坝区就业创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11.重庆市沙坪坝区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12.重庆市沙坪坝区国土空间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13.重庆市沙坪坝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14.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15.重庆市沙坪坝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16.重庆市沙坪坝区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17.重庆市沙坪坝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18.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19.重庆市沙坪坝区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20.重庆市沙坪坝区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21.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22.重庆市沙坪坝区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23.重庆市沙坪坝区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24.重庆市沙坪坝区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25.重庆市沙坪坝区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

20201118日    

(联系人:彭科,联系电话:65368559)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