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 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科技局、 区经济信息委、 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健委、区物流办、区政务服务办、区供销合作社、区公安分局、 区妇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气象局、区邮政分公司,各涉农镇街:
《重庆市沙坪坝区数字乡村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5年)》经区政府十八届一百三十一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6日
重庆市沙坪坝区数字乡村发展行动方案
(2020-2025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的通知》(中办发〔2019〕31号)、《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5年)>的通知》(渝委办发〔2020〕20号)精神,加快数字乡村建设,弥合城乡“数字鸿沟”,促进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重庆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紧扣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总目标,围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全面推进“互联网+”,夯实乡村数字化基础,促进城乡数字化融合,壮大乡村数字经济,实现乡村数字化多领域创新应用,为创建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打造西部数字农业农村发展高地贡献沙区力量。
(二)基本原则
强化党的领导,加强统筹协调,推动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形成乡村振兴新动能。强化创新引领,探索形成数字乡村创新体系和发展模式。强化城乡融合,引导城市网络、信息、技术和人才等资源向乡村流动,促进城乡要素合理配置。强化资源整合,打破部门壁垒,推动涉农数据互联互通、资源共建共享、业务协作协同。强化支撑保障,加强地方安全和标准体系建设,提升农业农村数据安全管理和规范运行能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2年,数字乡村建设快速发展。农村互联网普及率达到65%,农业生产数字化水平达到25%以上,全区农业数字经济增加值达到0.2亿元,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超过0.5亿元。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新农民新技术创新创业提档升级,信息化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中的作用显著。
到2025年,数字乡村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农村互联网普及率达70%以上,农业生产数字化水平达到30%以上,全区农业数字经济增加值达到0.25亿元,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0.6亿元。打造1个数字乡村示范乡镇和1个数字乡村示范村,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行政村覆盖率达100%,乡村智能化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乡村数字治理体系日趋完善。
二、重点任务
(一)夯实乡村数字化基础
1.加快乡村网络覆盖。因地制宜加强农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行政村光纤网络和4G信号全覆盖,满足农业用网需求;加快推动5G在农村地区应用,在农旅休闲产业聚集区等农村重点区域优先落地5G信号。大力实施提速降费、补偿试点等工作,降低农村上网成本。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同步做好网络安全工作,依法打击破坏电信基础设施、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和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牵头部门:区经济信息委;责任部门:区委网信办、区农业农村委、区文旅委、区公安分局)
2.加强信息服务供给。深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整合农业农村、科技、商务、邮政、供销、气象等部门在农村现有站点资源要素,开发适应农业农村发展的信息技术服务产品,完善为农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在线为农解难题。(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委;配合部门: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区供销合作社、区气象局)
3.加快乡村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加快推动农村地区水利、公路、电力、冷链物流、农业生产加工、乡村旅游等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推进农村智慧水利、智慧交通、智能电网、智慧农业、智慧物流、智慧旅游建设。(牵头部门:区经济信息委;配合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区物流办)
(二)加快乡村数字经济发展
4.加快农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技术与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深度融合,提升种植业、渔业等领域数字化水平。持续开展智慧农业建设试点示范,建设智慧农业生产示范基地,推广节本增效山地特色智慧农业应用模式,探索可复制的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改造模式。(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委;配合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
5.全力推动农村电商发展。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深化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强化农产品加工、包装、仓储、物流网络、电商平台等全流程设施建设。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开展“重庆品牌农产品网销行动”,利用直播带货等方式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借助“鹿呦呦”“巴味渝珍”等电商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农副产品。(牵头部门:区商务委;配合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合作社、区邮政分公司)
6.大力培育乡村新业态。发展创意农业、认养农业、观光农业、都市农业等“互联网+现代农业”新业态。促进乡村旅游信息聚合,开展“巴渝醉美乡村”精品线路四季推荐活动,助力乡村休闲、健康养生、创意民宿等新产业发展。发展乡村平台经济,促进农村社会化服务产业发展。(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委;配合部门:区经济信息委、区文化旅游委、区供销合作社)
(三)强化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供给
7.推动数字农业农村技术攻关。培养和引进农业农村信息化专业技术人才,加强与有实力的农业科研院站所或高校合作,组建跨专业、跨学科、跨领域的技术创新团队,推动农业智能装备等数字农业农村关键技术研究,制定数字乡村建设地方标准规范,推动涉农科技成果转化。(牵头部门:区科技局;配合部门:区经济信息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农村委)
8.优化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充分发挥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村电商产业园、星创天地和科技专家大院等创新平台作用,建设一批新农民新技术创业创新中心,创新科技信息服务模式,深化产学研用合作。增强“12316”和“12396”网上服务功能和在线数据采集能力,开展农业科技在线服务。(牵头部门:区科技局;配合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
(四)建设智慧绿色乡村
9.推广农业智慧绿色生产方式。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农业投入品监管体系,逐步实现一码扫描、全程可溯。加快农业物联网、遥感技术应用,开展农情、植保、耕肥、节水等相关数据实时监测与分析,推进农业投入品使用减量增效,促进绿色农业发展。(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委;配合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10.提升乡村生态保护信息化水平。依法依规探索建设农村生态系统、基本农田监测平台,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分类别、分强度、分时效对农村生态和基本农田一体化监管,增强农村生态系统脆弱区和敏感区智能监管保护能力。(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配合部门: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
11.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监测智慧化。建设农村人居环境综合监测平台,逐步实现农村污染物、污染源全时全程监测,推动农村改厕工作和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农村环境网络监督,共同维护绿色生活环境,推行乡村绿色生活方式。(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委;配合部门: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卫健委、区城管局)
(五)繁荣乡村网络文化
12.完善农村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加快推动农村公共数字文化工程融合创新发展,提升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覆盖面和实效性。打造沙区新媒体矩阵,推动建立区“掌上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因地制宜建设一批互联网助推乡村文化振兴建设示范基地。(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配合部门:区委网信办、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
13.加强乡村网络文化引导。支持以特色农业农村发展为题材的网络文化内容创作。推进文化艺术、惠农服务、生活服务等领域的乡村优秀文化资源数字化,丰富基层数字文化资源内容。(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配合部门:区委网信办、区农业农村委)
(六)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
14.推动农村“互联网+党建”发展。完善农村基层党建信息平台,优化升级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推广网络党课教育,推动基层党建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推行党务、村务、财务网上公开,畅通密切联系群众网上渠道。(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配合部门: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
15.推进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利用“渝快办”平台向基层延伸,建成镇街、村社政务服务网上平台。集约推进社区治理智能化网格化共治平台建设,加快农村“雪亮工程”建设,农村重点区域实现全覆盖。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加强镇街、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信息化建设。推进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化建设。(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配合部门:区政务服务办、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公安分局)
(七)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智能化水平
16.发展乡村“互联网十教育”。大力推进农村智慧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开展智慧校园示范学校建设,利用“渝教云”智慧教育平台,聚合优质中小学数字课程资源,推动城市优质教育资源与农村中小学对接。(牵头部门:区教委;配合部门:区经济信息委)
17.发展乡村“互联网+医疗健康”。完善医疗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建设全市“卫生健康云”,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配备数字化诊疗设备,实现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和远程医疗服务基本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区经济信息委)
18.完善民生保障信息服务。完善乡村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农村养老等民生保障信息服务体系,推进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系统和智慧社区智慧养老云平台向农村地区拓展,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台账。(牵头部门:区民政局;配合部门:区经济信息委、区妇联)
(八)激活数字乡村发展新要素
19.壮大数字乡村发展市场主体。创新数字乡村市场化发展机制,营造各类主体参与数字乡村发展氛围。培育创新能力强、带动效应显著的农业农村数字经济龙头企业,引入前沿领域高成长创新企业,发展“专特精尖”小微企业和创新团队,打造农业农村数字经济领域市场主体,促进数字乡村高质量发展。(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委;配合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
20.提升农民数字化应用能力。深入开展“农民手机培训”,增强农村群众互联网运用技能,让手机成为农民的“新农具”。开展农村基层干部数字乡村知识轮训,提高基层干部数字化管理服务水平。实施“互联网+小农户”计划,提升小农户发展能力。(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委;配合部门: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
21.推动农村数字化金融服务。改善农村网络支付、移动支付、网络信贷等普惠金融发展环境,促进实现农村基础金融服务行政村全覆盖。加强农村产权抵押融资信息系统建设,支持发展农村产权评估、鉴证、交易等涉农中介服务。依法打击互联网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牵头部门:区财政局;配合部门: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公安分局)
(九)推动城乡信息化融合发展
22.统筹发展数字乡村与智慧城市。推动数字乡村与智慧城市一体设计、同步实施、协同并进、融合创新,探索建立城乡信息化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形成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各具特色、交相辉映的数字城乡融合发展格局。(牵头部门: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配合部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
23.加强涉农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依托重庆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体系,建成农业农村大数据资源池,加强涉农政务信息资源“聚通用”,实现涉农信息资源共享利用、协同发展。(牵头部门: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配合部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区级数字乡村建设发展统筹协调机制,由区政府分管信息化建设和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为召集人,具体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委统筹,定期研究重大任务、重大政策、重大问题和重点工作,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开展。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研究支持数字乡村发展相关举措,形成支持数字乡村发展的合力。
(二)优化发展环境。加强财政扶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数字乡村基础性、公益性重点工程。创新数字乡村建设运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数字乡村建设,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项目选拔,支持有发展潜力的数字乡村创业项目。
(三)开展分类试点。突出区域特色,结合特色农产品基地,选取有代表性、有积极性的乡镇和村(社区)分类开展建设工作,打造数字乡村发展示范点。
(四)强化检查评估。各涉农镇、街和区级相关部门、单位要将数字乡村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抓好组织推动和督促检查。根据数字乡村发展评估体系,开展数字乡村发展水平监测,组织推动和督促检查各项任务落实,持续提升数字乡村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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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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